先不說圈地、沖鋒、逃跑、剃頭、更衣、殺城等“六害”中的五害,只說六害之壹的“殺城”。
第壹,濟南慘案,崇禎年間後,金入侵,屠殺濟南,屍體被刮得萬;
二是揚州第十日,僧人收屍八十余萬;
第三,嘉定三土,五萬多人,從城裏到郊區幾裏冷清,於是在城裏插了壹面旗,說“理發令已下”;
四、江陰屠城,死亡654.38+072萬人,幸存53人。小城江陰,抗清兵80天,殺清兵7.5萬;
5.昆山之屠,“城破當日死四萬人”;
六、同安之屠,五萬余人死,梵天寺僧葬之;
七、大同的屠殺,只有五個嚴重的罪犯,清朝的知府寫道,沒有苦難,但可以原諒;
八、廣州屠,六十多萬人死亡,七人幸存;
九、四川屠、蜀比保衛滿清的人寫的《張在蜀中屠殺了6億人,但據現代學者考證,有300萬至400萬人死於滿清之手,約有40萬人死於饑餓。張只為淘汰了4萬個名額;
十、潮州屠,遺骨65438+萬余具,被僧人焚葬於揭陽縣觀音寺;
十壹、屠殺南雄二萬多人;
十二、涇縣屠殺,死者約五萬;
十三、舟山大屠殺,1屠殺壹萬多人,第二次屠殺死者被拋入海中,數量無法統計,臭氣熏天數百裏;
十四、蘇州屠城,蘇州投降早,只殺了半城,約65438+萬人;
十五、嘉興大屠殺,死者約65438+萬人;
十六、金華屠,五萬余人;
十七、屠殺贛州,約四十萬;
十八、屠殺南昌,四十余萬;
十九。湘潭大屠殺,5萬多人,幸存者100多人;
二十、屠沅江,有65438+萬余人;
二十壹、汾州、太谷、碧州、澤州皆被屠,計四十余萬。
屠戮震天下,屠戮奪天下。美與醜,對與錯,他們心裏都有自己的答案,不用我說。
記住恥辱但不要活在報復和仇恨中。
原諒我對清朝的膚淺認識(我不喜歡),但是妳可以討論壹下清朝審美水平的某些方面,某些方面:
1.發型
男,光頭+辮子,據說是遊牧民族的特征,但是真的很醜!啊,唯壹的好處應該是可以掩蓋男性脫發吧?
女,好像有些老照片基本都是大額頭,然後還要包個黑圍巾什麽的,簡直就是年齡加++啊。
還有什麽,格格的服裝,他頭頂的大叔叔——是什麽,信號放大器?
著裝
男人,什麽馬褂感覺像浴袍,很平淡,袖子還得長。妳在唱歌嗎?
女人就更醜了,整個造型就是壹個爛工匠做的鐵桶,根本凸顯不出女人的曲線美。
官服,戴花羽毛,這真的不是帽子?後面還得加個鳥辮子。妳這麽喜歡辮子嗎?下面的袍子也不好看,庸俗,拖沓。
皇袍看起來像個痰盂。真的,紅痰盂在頭上,黃澄澄的稻田倒在上面。戴大鏈子真的是暴發戶的審美。
軍裝,大概不比曹縣差。
3.其他人
家具、建築、藝術品等。還覺得乏善可陳,味道總感覺像村炮?還是暴發戶?
造型慘不忍睹,配色豐富,搭配顫栗,真的無法欣賞;完全失去了秦漢唐宋以來的“儒雅”。至少在這壹點上,明朝繼承的很好。
真的很難理解為什麽現在大大小小的熒屏上有那麽多清宮劇。
根本不是辣眼睛,是精神汙染
非大漢族人只討論審美層面。
妳好,很高興回答妳的問題。
與其說是清朝的審美,不如說是滿洲的審美。筆者就發型和服裝做壹個簡要的分析。
大多數人不喜歡滿族的發型。坦白說,“太醜”、“醜”其實是用現代的眼光來評價的,也有自身對滿族發飾和服飾的不了解,受“剃頭換衣”這壹歷史事件的影響,很多人把自己的發型和滿族性格聯系在壹起。這是不正確的,因為不在這個問答的範圍內,作者就不解釋了。
滿族男人的傳統發型是金錢鼠尾,像清宮戲裏留下的“陰陽頭”,其實是清朝中後期的發型,也是滿族發型本土化的標誌之壹。
筆者主要對留下錢鼠尾的原因做壹個簡單的說明。
辮發(錢鼠尾)是指男士頂發的邊緣剪掉壹寸,只留從頭至後腦勺的頭發,屬於半剃型。頭頂的頭發編成辮子,垂在腦後。工作時也可以夾在脖子之間。
因為滿洲是傳統的漁獵民族,在騎獵過程中其實不宜留太多毛發(遮擋視線,撓樹枝),但明末清初滿洲常年征戰,花錢買鼠尾更方便。
另外,滿族人認為辮子是真靈魂的棲息地,是生命的根本。死在戰場上的八旗士兵,壹定會把辮子帶回老家,隆重安葬,這叫“取辮子”。
由此可見,滿族發飾也蘊含著豐富的民族文化。
從審美的角度來說,在現代人看來很醜,但筆者認為,作為壹種民族特有的發型,只要沒有身體上的損傷,這種作為民俗文化的發飾無所謂好壞對錯。
滿族女子頭發紮成發髻。
滿族女人紮包子,但不是所有女人都紮。
在成年之前,滿族女性只紮壹根辮子垂在腦後,辮子尖纏壹根紅頭繩,額前剪壹個“劉海”。他們經常用金、銀和珠寶制作獨特的串珠牛角,綁在辮子頂端,隨著辮子擺動,以展示他們的美麗。滿族已婚婦女必須紮壹個中間有銀方塊的發髻,稱為“高梁頭”。
婚前女生編辮子,結婚了就開始紮。開臉:滿族姑娘婚前必備的簡單美容方法。用於80厘米的細線,兩根線系在壹起。使用者先用左手的食物和拇指掛住線,右手的食指將兩根線轉三圈,中間形成麻花。然後,他右手的食物和拇指掛在另壹端靠在對方臉上,右手的食物和拇指做壹個開合動作。把頭發夾在臉上,中間像麻花壹樣卷著,然後拉下來。紮發髻的人要戴上由銅絲或銀絲制成的“發箍”(也叫卷發器),將頭發分成兩綹纏在頭上,然後用金或銀的“方”、別針等飾品固定發型,戴上金或銀的耳環(也叫“耳鉗”)。老年婦女可以簡單地在頭上紮壹個發髻,插壹個簪子,慶祝時戴上鮮花。
滿族婦女喜歡花,喜歡在頭發上插上金銀玉質的發簪和珠繡發簪。自古以來,滿族婦女重視發式頭飾,從不纏足,因此有“金頭金腳”的美譽
男性傳統服裝多穿馬蹄袖、腰間系腰帶的袍服,或雙排扣外套的袍服,夏天戴酷酷的帽子,冬天戴邋遢的皮帽。
到清朝末年,長袍馬褂受到了民國文人的廣泛喜愛,如胡適、魯迅、郭沫若和蔣中正。
大致可以分為正裝、吉祥裝、制服、旅行裝、雨裝、便裝。
其中,禮服包括袍、端罩(外衣的壹種)和衣服(可與袍、龍袍、常服搭配穿的衣服);
吉祥服包括袍服、袍服;
制服是介於正裝和便裝之間的壹種服裝;外出或打獵要穿衣服,雨雪天要穿雨衣。
根據清朝《清惠殿》的規定,皇帝的宮廷服裝壹般為“明黃色”,也用於皇宮祝賀、地壇拜地、仙農壇、祠堂等場合。至於其他顏色的朝服的穿著,天壇祭天祈谷時用藍色,早上祭臺時用紅色,晚上月亮時用白色,即淺藍色。
旗袍和馬褂在清朝非常流行。當時不僅滿族人穿,中原和南方壹些地區的其他民族也或強制或自願地逐漸穿上了壹些類似旗袍、馬褂的衣服。後來因為滿族被漢族和其他民族同化,旗袍和馬褂融合了其他民族服飾的優點。
女式旗袍不僅是壹種豎長袖袍,而且在下擺和小腿上都有刺繡圖案。滿族婦女常在裙子、領口、袖子上嵌幾個圖案或彩牙,俗稱“畫道”或“狗牙”。按季節變化,也可分為單、夾、棉、皮。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式旗袍逐漸被拋棄,而女式旗袍也在不斷演變,從寬腰直筒到緊身的曲線和流線,成為代表中華民族的壹種女裝。
值得壹提的是,2007年,滿族旗袍制作技藝被列入吉林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旗袍在1984年被國務院指定為女外交官著裝。2011手工旗袍成為國務院批準的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壹。
清朝在瓷器和園林建築方面也很有成就,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閱,就不贅述了。
最後,筆者想說,不管是滿族服飾還是漢族服飾,只要是中華優秀文化,就應該繼承和保護,而不是帶著偏見去刻意擡高或貶低其他民族的優秀民俗文化,更不應該打著復興文化的幌子去做不利於民族團結的事情。以上部分內容來源於網絡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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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夫差陳峰作品(滿族文化網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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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許多話題很奇怪,令人費解。少數民族統治大中華有點傻。除了辮子還有什麽?大多數文明是由我們的祖先傳下來的。
歷史文明正在壹步步走來!用今天人類的眼光來看待100多年前的行為,自然會得出落後愚昧的結論。但是,在當時,沒有人能夠知道這件事,或者說這是壹種先見之明。妳現在可以說清朝的頭後面有個豬尾巴,很醜,但是當時的人還是認得的。例如,女人裹住她們的腳,這可能是人類最愚蠢的行為之壹。就連清朝皇帝也頒布法令制止,但是沒有用。直到民國,裹腳才能消失!妳說的歷史視角是什麽意思?那就是妳必須自己走進歷史,在當時的文化氛圍中研究當時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