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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史】傳統的禮制文化是如何體現在建築上的?(200分高額獎勵)

就等級而言

在中國古代社會,為了保證理想的社會道德秩序和完善的建築制度,統治者往往制定壹套法規或法律條文,要求根據人們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差異來確定可使用的建築形式和規模。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架構層次。在中國古代建築的漫長發展過程中,等級制度也留下了獨特的印記。無論是中國城市、聚落和居住空間的組織原則,還是古代建築形式的發展演變,還是建築材料、裝飾和壹些建築特色的形成,都可以找到建築等級制度參與的痕跡。

1建築體系的發展——從宗教到世俗

據考古發掘,在中國奴隸社會早期,不同當事人的建築是不壹樣的,不僅在規模上,而且在用夯土擡臺、用石灰抹灰作裝飾等方面也是不壹樣的。這種差異預示著未來建築等級制度的出現。到了周朝,等級制度已經成為國家的根本制度之壹,並以“禮”的形式表現出來。建築物壹般是根據類型、大小、數量和顏色來定義的。這些規定是根據最高統治者的要求確定的。不遵守這些規定就是對天子權威的挑戰。周代建築等級制度的規定,基本上是基於宗教活動的要求。例如,唐明是壹個讓皇帝依靠上天力量的獨特地方。它的壹些象征性成分,比如“四個啊”,就是為了向世人展示它特殊的“能力”。再比如色彩的運用。紅色因其與火和血的關系,自古以來就是壹種具有特殊巫術力量的顏色,所以有“應,田字丹”之說。

戰國是壹個“禮崩樂壞”“天下無道”的時代,但並沒有拋棄周的建築等級制度。從文獻記載中可以得知,此時的建築等級制度由禮法形式轉變為禮法形式,並據此實施。但其內容發生了壹定程度的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壹,條文沒有變,只是具體建築變了。比如周代祠堂需要幾棟獨立建築,戰國只需要壹棟主樓。二是由於新情況的出現,做出了新的規定。比如周朝的“闕”只有皇帝和王公使用,漢代的普通官員也可以使用,只是形式不同,普通官員用壹闕,而皇帝用三闕。

唐代建築等級制度的文件和規定保存較為完好,也反映了當時統治階級的重視。與周朝不同的是,唐朝要求內廷制度從到都有不同程度,這與周的“禮不能少於”有很大不同。在唐代的建築等級體系中,宗教意味減弱,開始向世俗化轉變,更加註重建築的體量及相關方面,更加註重對建築群體的控制,表現出建築之間形式和鄰裏關系的重要性。

宋元時期基本沿襲唐制,而明成祖朱自稱漢族正統,強調儒家禮制。因此,建國後不久,就規定了更為詳細和嚴格的建築等級制度,並不斷修改和補充。明代的建築等級制度有意增加了皇室與普通人的區別,明代的建築更趨於世俗化。雖然明初規定壹般建築不允許使用龍鳳日月,但如果我們仔細研究這些圖案,就會發現,即使是這些圖案,也逐漸從奇跡般的驚奇變成了平易近人,從粗放變成了細膩,從偉岸變成了婉約,失去了那種叱咤風雲的精神。可以認為,此時人們更看重這些圖案的藝術價值,而不是它們原本神秘的宗教意義。

清代的建築等級制度可以認為是對明代制度的補充。它更註重和確定建築群體各部分之間的比例關系,建築群體的形象更加固定。北京故宮在這方面達到了藝術的巔峰,體量與空間的關系被徹底推敲。總的來說,中國古代建築層次的發展經歷了從粗糙到細致、從強調宗教到世俗、從多元象征到更加註重藝術效果的諸多變化,這些變化極大地影響了古代建築形態和空間的發展變化。另壹方面,這種嚴格的規定在壹定程度上限制了工匠的創造力,扼殺了他們靈活創造的積極性,從而使建築的整體發展停滯不前,步入了因循守舊的道路。這也是中國古典建築僵化,缺乏創新的原因之壹。

2建築層次的文化核心——追求善與美的統壹

無論是從文獻記載還是實物考證都可以看出,中國各種古建築的內容、形制、標準都是源於“禮”這壹基本規範。清代科舉說:“學了禮儀,不知道古代宮廷的制度,就不能清楚自己的官階和丈夫的興衰,還要考故宮。”由此可見兩者之間的聯系。那麽,什麽是“禮”?《禮記·季芳》說:“夫為禮者,不要以為民為模仿者。”所以貴族是平等的,衣服是不壹樣的,朝廷是有地位的,所以民眾有壹些讓步。“宗法禮儀影響著人們在居住中的行為和居住空間的營造,是等級住宅的核心。

在中國古代社會,儒家倫理對後世影響最大。它壹直是中國文化整體取向的基礎,其仁義禮義思想為歷代統治者所依賴和利用,成為指導國家社會生活和行為的準則。這壹點在建築上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明顯表現在建築的儀式性上。中國被稱為“禮儀之邦”。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歷代統治者都以既定的禮儀制度為統治準則,建築也不例外。等級制度是嚴格細致的,所以基於禮儀的等級制度,就不難理解故宮布局的有序性和明確性是如何形成的。建築本身的結構和形象與政治和人際關系規範聯系在壹起,人們認為這是以天為基礎的。所以建築層次不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而是建築的“內在”要求,不可違背。

中國古代建築的布局是以儒家的上下之禮和男女之禮為基礎的,所謂“前朝後睡”、“前堂後室”。歷代關於禮制的規定不斷被引用和豐富,從而在許多方面體現了對“禮”與真善美的統壹追求。具體分析,影響在以下幾個方面。

2.1城市和住區等級以及城市中居民區的等級。《春秋》對城的等級劃分得很清楚:“(城)為帝九裏,公七裏,侯五裏,子人三裏”。其他古籍中也有類似記載。在城市裏,不同的住宅區也有不同的等級規定。皇城位於最重要的位置,緊挨著貴族區,色彩鮮艷,建築精美。然後四周是陰暗低矮的平民區,充分襯托出皇帝的高貴地位。這也體現了《吳越春秋》“築城保君,築國為民”的基本建設思想。

2.2生活空間的層次和秩序。中國古建築中的單體建築之間的關系,不僅有功能和視覺上的要求,而且是按照禮儀來設計的。《禮記》裏有很多關於這個的記載。如等級制度,“皇帝之廳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秀才三尺”,等等。在住宅建築中,由於服務對象的不同,建築按照三綱五常的人際關系發展,相應的大小、位置、裝飾也不同,使建築群體理想地體現政治秩序和倫理規範。這樣,在整個組合中,主從的區別是明確的,強調的是壹個方向的秩序感。正因為如此,各個等級的居住都有相同的標準和依據,都想用相同的禮儀表達等級居住的內容,所以是“同構”的,比如四合院的空間結構與北京是同構的。這種同構現象也體現在不同區域的居住水平相同。

2.3不同檔次的住宅空間結構和裝修標準的差異。在這方面,等級制度是最細致的,對屋架、沈箱、鬥拱、門、裝飾都有明確詳細的規定。如《唐六典》規定,“諸侯以下之宅,不可重拱藻井,三等以上之堂,不可有五室九架,堂宅兩端,門樓不可有五室五架;五品以上的廳堂,都不願意過三室五架,而廳堂府有兩端,門樓不允許過三室五架,仍作為烏頭之門……”這種標準化的實施,使得各個層次的住宅只要尺度和空間體量不同,看起來都是壹樣或相似的,從而增強了建築空間的通用性。所以有人認為中國古代單體建築的空間和造型沒有針對性。在同壹個空間裏,床和被褥是臥室,告白和屏風是廳堂,以至於“中國的各種建築並不完全依靠房屋本身的布局或造型來實現個性的表現,而主要依靠各種裝飾、擺設和陳設來形成自己的風格。”

中國古代是壹個儀式化的社會,建築的倫理化、有序化成為建築設計的目標。反過來,它的效果被建築的儀式化所加強。兩者互為因果,相互促進,使等級化、儀式化的建築成為中國古代建築的顯著特征之壹。

3等級制度對建築形式演變的影響

建築等級制度因其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儒家思想的推崇,壹直影響著中國歷史上建築形式的發展和進步。壹方面,嚴格的規定限制了建築形式的變化,另壹方面,人們出於滿足和顯示自己的目的,在認可它的基礎上不斷突破限制,而這些變化中有壹部分被新的等級制度的規定所認可,使得建築等級制度本身也發生了變化。這樣,統治階級為了保存建築體系中的差異,不得不不斷改變其建築風格,以達到獨占的目的,從而使建築更加復雜、華麗和細致,尤其是與人類感知密切相關的部分,如鬥拱和沈箱。這些變化促進了人們對建築的理解逐漸加深。縱觀古代建築史,建築的整體形象和結構模式變化範圍有限,但闕、鬥拱、沈箱等具有層次意義的部位變化相對明顯甚至過度。這些特殊部位的發展逐漸形成了中國古典建築的鮮明特征,進而成為建築形象乃至結構演變的主導因素之壹。從建築等級制度的具體規定來看,它規定了各種人所占據的建築體量,而大部分人是無法或不能改變建築體量的(人們通常以特殊的構件或裝飾手法來表現自己,但在尺度上很難改變),所以不受等級制度限制的故宮不需要在體量上有所突破來顯示其獨特性,從而弱化了對擴大單體體量的追求。這也是這方面技術創新不足的原因之壹。而且從唐代開始,故宮的單體建築規模越來越小,而局部的雕刻卻越來越密集華麗,促進了從唐代明朗的建築風格向清代繁復華麗的建築風格轉變。

今天,曾經主宰人們生活方方面面的封建等級制度已經消失,建築開始以前所未有的熱情關註人們自身的需求,而不是條條框框。中國建築的發展和進步離不開與中國文化思想的互動。我們相信,隨著理解的深入,對建築的傳統理解將越來越顯示出其對現實生活的重要意義。

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和五千年的文明。它被稱為禮儀之邦。古代社會和國家管理方式既不是壹般公認的法治社會,也不是人治社會,而是禮法並舉的社會。禮儀是禮儀與法律相結合的概念,融入了哲學家的思想、法學家的智慧和政治家的實踐。明太祖說,禮貌應該引導人,而法律應該固執己見。在教育引導功能上,禮制是德治夢想的體現,通過儀式模式和規範塑造人們的行為和思想;傳統意義上的法律是指刑法或刑律,通過司法懲罰來維護禮儀的絕對權威。雖然兩者都是強制的,但是強制的程度和使用的武力是不壹樣的。前者依靠君主的權威和君主認可的各種社會關系中的有限權力來達到教化和控制的目的。比如父權制只能在家庭內部行使,不能在離開家的時候強加給別人。教育和紀律的力量來自多方面,具有相同的意圖和規律性。其容量範圍廣,方法溫和。後者只能由政府來判斷,結果是嚴峻而緊迫的。禮制雖然進行道德主義,但絕不等同於道德。孔子說:用政治引導它,用刑罰懲罰它,人民自由無恥;以德導之,以禮為恥。在刑法的懲罰和恐嚇下,人們只知道恐懼和逃避,而沒有羞恥感。當然,最好是在管理社會的同時建立起人們的恥感。

中國歷史上特別強調羞恥。儀式只是建構人的羞恥心的工具。壹個人有羞恥心,就是有敬畏心。懷著敬畏和羞愧,這個人才能得救。如果完全喪失了羞恥感,就只能靠他律了。北京有句老話,遇到行為和語言不檢點的人“這人真不知羞恥”。難以講道理的時候,要說“別惹他,以他為恥”。很明顯,社會故意給缺乏羞恥感的人制造社交障礙,讓他們自我審視,自我提問,改變自己的行為。但是,這種用沈默或者委婉的方式來害羞的方法,只能對那些有良知,懂得害羞的人有用。對於不懂得羞恥的人來說,不會有任何作用。反而可能助長他的囂張氣焰,把別人的沈默或客氣話當成認可或贊美,變得越來越自以為是,肆無忌憚。現在這種作風很普遍。人們似乎無法或不願意分辨壹些贊美和平的話語的語氣。顯然,用耳語包裹的敷衍之詞,或者外交語言中的客套話,完全可以被當成真正的贊美之詞,成為自我吹噓的資本,到處炫耀。禮是建立個人羞恥心的,壹個人生活在社會上,必須讓他知道自己是羞恥的。如果不懂得羞恥,也要通過外力灌輸和強迫。

道德和法律屬於梳理社會的範疇。就個人社會行為而言,道德只能被輿論壓制。壹個人的行為是不道德的。只要他不觸犯法律,對別人的批評無動於衷,別人也無能為力,法律只能管那些觸犯了法律的人,只能在道德問題上袖手旁觀。顯然,道德和法律之間需要壹個規範來訓練人們的恥感。西方以宗教的奉獻和博愛鑄造人的道德精神,宗教與道德融為壹體。在中國古代,人們的道德精神是用禮儀的尊卑來培養的。禮制兼具統治和教育功能,在道德與法律之間建立了壹個媒介,將許多應該受到道德譴責的行為納入自己的管轄範圍,以強制性的規範和標準對超越道德、不構成犯罪的人進行溫和的懲罰和強制的教育。沒有懲罰的教育永遠是蒼白無力的。人們願意服從命令,大多數情況下是因為害怕懲罰帶來的個人災難而不得不接受。

朝廷要維護主權權力的意識形態,所以上至朝廷下至地方郡縣,都是依靠君主授權的有限權力來執行朝廷倡導的行為準則。只要日常的宣傳教育反復進行,真誠地執行這些標準,並伴隨著對背離標準的行為進行實質性的懲罰,皇朝就能獲得有序統治的效果。禮儀作為壹種社會生活和政治生活的行為規範,長期以來以拘泥形式和教條主義為特征。

禮制在中國實行了幾千年,中國人對禮的感情和崇敬可以說融入了血液。禮儀構成了社會評價和輿論的尺度。有了這種形式,個人行為就可以得到約束。即使是心理陰暗或者天馬行空的人,也不得不以禮儀的形式約束自己,在公共場合舉止得體。儀式同時也是實質性的。為什麽中國古代社會,尤其是明清時期的社會是以禮為主體的社會?就是在禮制面前沒有超越的權利,皇帝也不例外。而且越是帝王禮,越是束縛皇帝。現在人們對皇帝的認識,尤其是受宮廷電視劇的影響,讓人覺得當皇帝是極其舒服的,可以為所欲為。事實上,歷史上的帝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很少有人能夠超越禮制的束縛,大部分都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中華民族積累了豐富的禮制建設經驗,當然禁錮與自由、安逸與快捷、血淚與歡樂、戰爭與和平、封閉與開放、傳統與現代的沖突也讓民族付出了代價。但兩千多年的禮制從未改變,從而形成了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回顧歷史,禮儀精神清晰而自然地展現在歷朝歷代的政治制度、法律、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藝術文學中。近代以來,禮制受到重創。在西方舶來文化的沖擊和現代化情結的沖動下,人們似乎已經想徹底拋棄儀式習慣。但是,融入國民血液的傳統思維,並不是那麽容易馬上就能洗掉的,完全可以接受壹種新的道德思維習慣。西方成功地將中世紀的基督教帶入了現代社會。中國就不能把存在了幾千年的傳統禮教改造壹下,帶入現代社會嗎?

有壹個問題值得我們思考,那就是中國古代社會為什麽走上了禮儀之路。它的成功在於國土面積大,人口多,多民族團結,投資少。現在的人們無法理解,為什麽明清王朝不能抓住機遇,迅速接受西方的現代化。誰都不傻。西方的神器肯定比自己的好。為什麽不能馬上學會並投入使用?人們常常抱怨當時政府的遠見和能力。其實這是根據當代政府的規模和行政能力來理解過去的政府。目前政府規模在6700萬人左右,可以實現統壹領導和取締,壹體化程度特別高。前六個世紀,明朝有品級的官員只有12500人,清朝約25000人。如果加上官員,明朝大約有6萬官員,清朝大約有10萬,後期有30萬。也就是說,500多年來,真正吃金融飯的人只增加了5倍。人口從明初的6000多萬發展到清末的4億,增長了6倍多,官員與人口的比例變化不大。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依靠小農經濟提供的財政,是無法快速、不成比例地擴大政府規模的。試想壹下,用這樣壹個小規模的行政體系來控制壹個疆域遼闊、人口眾多、民族成分復雜的帝國王朝。只有文化可以作為團聚的手段來維持穩定和壹致,通過政府計劃來謀求發展的希望不大。不是政府不想擴張,而是農業社會無法提供擴張的資金基礎。因此,禮制節省了組織社會的成本。通過君主的絕對權威和君主授權的有限權威,把禮制作為統治和教育內容,使人們能夠集中精力於皇帝,從而為大壹統的帝國王朝奠定思想基礎。政府只能保持實力,不求發展,不制定發展規劃。執政的責任是求穩。所以,因循守舊,實行祖傳制度,靠經驗駕輕就熟,不肯改變,也是合理的。經驗和歷史實踐已經成為治理的原則。古代皇朝選擇的是禮制模式,依靠的是君主的絕對權威和君主認可的有限權威,如父權、夫權、宗族權、師權等。,帶領帝國王朝的所有臣民向皇帝集中。

任何民族都應該在進步的過程中反思自己的歷史。在思考傳統文化的時候,為什麽選擇首都文化作為話題,是因為首都文化可以集中表達傳統的禮儀文化。中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民族復雜,要說中國的禮儀文化,真的是先易後難。說起來容易,但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壹概而論,證明了中國文化的深厚積澱;說到難,難的是選擇壹個地方,全面把握表達民族精神的東西。壹般來說,任何壹個達到國家符號的城市文化,都必須滿足三個條件。第壹,它具有傳播的穿透力,人們普遍認同它,願意接受它,構成了社會意識的主流;二是宣傳權威文化的物質載體;三是融合的文化傳統。因此,選擇明清都城北京作為代表性的研究對象是比較合適的。

史靜是皇朝首都的官方稱號。首都北京大,十萬億是北京,也有十萬億是北京的說法。過去北京地區叫京兆,就是這個意思。《公羊傳》說有很多老師。同時,在文學武功方面,老師也包含了教學榜樣和軍隊鎮壓武功的意思。綜合起來看,壹目了然,史靜不僅幅員遼闊,人口眾多,而且將在帝國王朝的各項事務中發揮最重要、最獨特的作用。除此之外,都城還伴隨著許多別稱,這些別稱在史書中經常出現,比如都城、都城、夕陽、夕陽、陳語安等等。都城和首都的名稱,是從城市等級的對比來描述它的偉大和總體性;日落、晚霞、陳語安突出了統壹王所在的地方。從這個意義上說,首都的政治功能和文化意義是明確的。壹直統壹帝國王朝的君主,絕不是壹個普通的個體,而是帝國王朝和民族之間延續、認同和統壹的象征。所以,皇帝日常生活的所有房間,都不能構成中國文化的精髓。本來,宮廷禮儀不僅宣傳皇權和權力制約的目的,還承擔著為全體國民樹立榜樣的功能。

首都是朝廷最重要的城市,因此,不遺余力地為禮治國家開路是必然的。不管怎樣,就城市的空間結構建設而言,是完全按照禮儀來規劃建設的,每壹個建築在建成後都是按照禮儀的需要和用途來使用的。城市建築骨架的宏偉醒目的配套建築,是禮儀觀念的外化。雖然公務使用性質不同,但都是氣勢磅礴、厚重莊嚴,卻高度壹致。

今天,人們都為北京城市建設的豐富歷史文化遺產而激動。事實上,這些遺產都與帝國的儀式制度有關,它完全是出於儀式制度的需要而建造的。就像明代李世民的《北京賦》裏說的,“若計較華麗,則不自娛。蓋強弱枝,重禦光。秀帝之儀而去諸侯,循首軌而播風者也。”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首都又被稱為首善,即從社會和諧、文明、禮儀等方面來說,都是帝國王朝中最宜居的地方。

明清都城通過壹條中心線的城市建設,將外城、內城、皇城和宮城融為壹體,在四重城市空間結構和文化意義上充分表達了都城社會文化特征的皇權意誌和正統權威。如果妳想象壹下皇帝、他的後妃和文官的日常活動,妳會立即發現,這些活動在意義和功能上大多早已超出了首都的範圍,構成了帝國王朝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主要內容。資本社會的壹個基本特征是,無論如何偽裝,皇權和正統的影響隨處可見。在壹個不平等的社會裏,權力可以讓壹個人服從壹個內心不願意服從的人,做他本來不想做的事。這個事實就是權威的影響。正是因為皇權至上,明清其他城市黯然失色。因為人們無時無刻不在維護著大壹統國王的意識形態,資本被視為強大的、中央集權的、絕對的權力實體。首都臣民生活的行為準則、價值觀、信仰、迷信,每壹個細節都印著皇權統壹的痕跡。

史靜是五千年來禮儀之邦的首善之區。禮儀作為社會生活中的壹種思維邏輯和行為準則,呈現出權威性、規範化、程序化和教條化的特征。禮制的運作構成了帝都社會生活的壹個重要方面。

這也是為什麽禮儀傳統和都城文化要放在壹起討論的主要原因。統壹王朝的首都壹直被視為維護國家統壹和社會政治結構的支點。在壹個註重明教禮制的國家,朝廷的任何大典都是為了維護皇朝政治秩序的和諧穩定,防止社會互動系統之間的沖突,期盼風調雨順,百姓豐衣足食。儀式具有巨大的力量和感召力,在運作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文化特征都是正統性、權威性和示範性的。

明清時期的禮制繼承了三禮的神韻,略有增減。與個人和家庭生活相關的內容,久而久之就成了代代相傳的生活習慣,以至於有人把它當成了民俗。任何行為只要約定俗成,就不再局限於行為本身,而是觀念的堅定和習慣的養成,很少有質疑。

按照歷史傳統,明清兩朝的儀式運作仍分為五類:、、、軍禮、猛禮。

李稷,《李周》講的是和李稷壹起崇拜國家的鬼神。從皇帝每年冬天的至日祭天到普通人的祭竈,它都屬於李稷。朝廷舉行的官祭,按照器物的等級,分為大祭、中祭、小祭。象征皇朝權力的天、地、國、祠堂,都是大祭祀。其次,在中國,人們崇拜自然之神,如太陽、月亮、風雨、雷雲,以及歷史人物,如皇帝和孔子。再次,胡俟和四竈是小犧牲。仿照朝廷的做法,人們也應該在相應的時間祭祀爐竈、禮社、姑神、已故的祖父母和父母。明代每年都有46次京師官方儀式,清代有78次。北京的寺廟和祭壇是豐富的物質遺產,是過去朝廷專門為舉行吉祥儀式而建造的。比如我們熟悉的天壇、地壇、日壇、月壇、先農壇、社稷壇(中山公園)、太廟(勞動人民文化宮)、夫子廟、帝王廟等等。

李嘉,《李周》講的是和李嘉接吻的人。朝廷中經常發生的事,如朝會、宴飲、敬辭、徽記、書籍、宴飲、表記、學問等,都屬於李嘉的範疇。適用於上至皇帝下至普通百姓的加冕儀式和婚禮。

嘉賓儀式,《李周》講的是用嘉賓儀式親吻國家。朝廷接待君主或其國家使節的儀式。鴉片戰爭前,中國沒有平等國家的概念。只是藩屬從屬於國家,所以從乾隆朝開始,中西外交禮儀沖突頻繁。同時也包括平時社交的禮儀規範。從這個意義上說,我們通常所說的禮儀或禮貌,大多屬於客禮。古人平日交往的很多禮儀習慣,今天都可以借鑒。

軍禮,《李周》講軍禮保家衛國。朝廷的軍事行動儀式。如皇帝親征,任命將領出征,戰爭開始時的祭祀,戰爭中的投降,戰爭結束時的凱旋,午門前的俘虜供奉,戰後的賞賜。和平時期的帝王閱兵、武學受閱、射禮。有日食的時候,救天切鼓的儀式也是軍禮。

兇禮,《李周》講以兇禮喪國之憂。埋葬和紀念死者的儀式。包括悼念和哀悼、周年紀念等。發生在死者身上的事情經常發生。中國自古以來就非常重視葬禮,通過莊重奢侈的葬禮來延伸孝道,表達親情和宗族團結。古人在組織葬禮時,往往會超出家庭的經濟能力,甚至出現了養貧葬厚的現象。對此,樹立歷史批判精神是極其必要的。

五禮中除了軍禮之外的四項,都與平常生活有關。例如,李記的祭祀儀式和祭谷神與朝廷的祭祀儀式是壹脈相承的。儀式中的婚禮;嘉賓儀式中的社交禮儀;激烈儀式中的服喪制度。在首都社會,由於頻繁而龐大的國家儀式,普通人的禮儀節目相形見絀。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只有在首都的人才能經常近距離感受到真實過程的帝國儀式,所以在震撼、敬畏、崇拜、模仿的驅動下,首都的社交禮儀遠高於帝國王朝的其他城市,這也使得它更加規矩、大氣。

五禮之禮首先表達了朝廷以禮為本的政治信仰,以及大壹統君主對和諧穩定社會的期望。其次,儀式本身的莊嚴和神秘的形象。在壹個歷來重視榜樣作用的國家,儀式作為我們祖先政治和道德遺產的壹種文化形式,早已被程序化和規範化。人們覺得在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循這些標準。但這裏必須指出的是,禮對普通人來說並不壹定是強制性的,通常是價值觀而不是刑罰解釋了為什麽古人願意接受禮的約束。事實上,禮壹直貫穿於中國文化體系之中,帝都的文化模式主要由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的壹套儀式行為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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