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開始,無論詩詞雜劇,還是小說傳奇,女性壹直是各類文學體裁、文學作品表現的重要內容,中國古代婦女的悲劇命運在這些文學作品中也被揭露得淋漓盡致。概括地講,中國古代婦女悲劇命運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三種情形:
l、社會制度的犧牲品。
我國第壹部詩歌總集《詩經·氓》中塑造的棄婦形象生動地體現了在男尊女卑的社會制度下古代婦女所遭受的沈重打擊和不幸命運。詩中的棄婦是壹個癡情、善良、勤勞、剛強的女性,可這樣壹個賢惠的妻子最終竟落得被丈夫拋棄並被家人嘲笑的悲慘遭遇。該詩深刻反映了當時社會婚姻制度對女子的壓迫與損害,也生動形象地反映了那個時代女子在婚姻、家庭中所處的被動低下地位。而明代馮夢龍的《杜十娘怒沈百寶箱》中的杜十娘是壹個自尊自愛、寧折不彎的剛烈女子,她身處社會的最下層,在長期的妓女生活中受盡欺淩。當她苦心經營終於從良後,得到的卻是被欺騙、被買賣、被遺棄的結果,直至走上了以死抗爭的道路。杜十娘的悲劇從情節上講也許存在著壹定的偶然性,但事實上,這偶然又是當時社會環境所滋生的必然。傳統的道德觀念中婦女的依附性地位和妓女卑微的社會地位,是最終造成杜十娘悲劇命運的罪魁禍首。
2、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在封建社會中,婦女,特別是美女往往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她們伴隨著王朝的更替、權力的轉移忽上忽下、忽死忽生,甚至對歷史的發展都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事實上,她們僅僅是政治鬥爭、權位之爭的工具,自身也不可避免地成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翻開史冊,中國古代“四大美女”無壹不是如此。
元末明初羅貫中筆下的貂蟬(《三國演義》),是壹個有著傾國傾城之貌的美女,卻無辜地被卷入尖銳復雜的政治鬥爭中,成為司徒王允除去董卓的政治工具。應該說,王允的連環計是成功的,除去暴臣也是大快人心的好事,但這壹切卻是要用貂蟬的青春作為代價才能換取的,貂蟬也只能無可奈何地成了這場政治鬥爭的犧牲品。除此之外,《吳越春秋》中的西施形象,與此也是異曲同工,以愛情與青春作價,換取了勾踐爭霸的成功,而昭君出塞和親、貴妃命喪馬嵬,無不唱響美女為政治獻身的哀歌。
3、封建禮教的犧牲品。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封建禮教壹直是滲入女性肉體與靈魂的毒液,桎梏著婦女的肉體,麻醉著婦女的靈魂,是奴役、壓迫中國古代婦女的罪惡工具。在中國古典文學作品中,揭露禮教對婦女殘酷毒害的比比皆是,最典型的是《孔雀東南飛》中的劉蘭芝形象。《孔雀東南飛》敘述的是壹個愛情悲劇故事。講的是漢代末年,壹個名叫劉蘭芝的女子嫁給廬江府小吏焦仲卿為妻。夫妻兩人感情很好,但焦母卻硬逼著焦仲卿把劉蘭芝休掉,焦迫不得已,只好照辦,以待時機成熟重新聚首。但劉蘭芝被送回娘家後,其兄長便逼迫劉蘭芝改嫁,劉蘭芝在與焦仲卿見最後壹面時,約定同死。兩人死後,靈魂不滅,化成壹對鴛鴦。劉、焦為愛而死,固然有外來的壓力,但卻有著深刻的內在原因:這就是他們的思想不能擺脫當時占統治地位的封建意識形態,不能從殘酷的封建禮教中解放出來,成了禮教的犧牲品。
二、中國古代婦女悲劇命運的原因分析
造成中國古代婦女悲劇命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的因素,也有現實的因素;既有政治的因素,也有思想的因素:既有主觀的因素,又有客觀的因素。但總體而言,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因素。
l、經濟上不能獨立。
在父權社會中,女性喪失了家庭財產的所有權,只得借助婚姻或血緣的關系依附於男子,淪為家庭的奴隸。如《詩經·氓》中的棄婦,對愛情傾註了全部感情,在年長色衰遭到拋棄後對負心人態度雖然很決絕,但因為沒有獨立的經濟地位,所以只能回到娘家,由於在娘家沒有經濟地位,又受到兄弟們的嘲笑。從深層次講,她的愛情和婚姻的悲劇是自己沒有獨立經濟地位造成的。更多的女性由於父母雙亡,家庭破產而淪為男性買賣的對象,成婢、成妾、成妓,都是沒有經濟地位的必然結果。由於喪失了獨立的經濟地位,婦女不得不成為男子的奴隸與玩偶,這也是封建宗法約束女性的有力武器。
2、政治上沒有地位。
自階級社會產生以來,“乾坤正位”便成為規範男女的理論基礎。“女主內,男主外”,這種分工模式無疑給女性帶來了災難性的影響。因為,男性在激烈的社會競爭中增長了才幹,成為財富與權力的擁有者,而生活於其中的婦女不得不屈從於男人為自己設定的角色,處於從屬的地位,從而形成了婦女無權的隱忍的經歷,形成了認為婦女是無能的偏見。不僅如此,封建時代還宣揚“女禍論”,即認為寵信婦人使之預政必釀成禍患,這又把婦女摒除在政治之外。
3、禮教上奴化教育。封建禮教輕視女子的智育,認為“多識字,有損無益也”,有的竟認為“婦人識字多海淫”。正是這種“女子無才便是德”的觀點,剝奪了婦女學習文化知識的權利與機會,使她們沒有思想,惟禮教馬首是瞻。與此相反,禮教異常重視女子的“德育”,尤其是封建宗法思想和倫理道德觀念,即所謂“三從四德”、“男尊女卑”、“夫為妻綱”、“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教條。這些禮教綱常,無疑給當時的女性們套上了沈重的精神枷鎖,使她們長期安於被壓迫、被奴役的地位。特別是到了宋代,由於朱熹等人的推波助瀾,對女性的約束與限制更加嚴格,“男女授受不親”、“笑不露齒,行不露足”、“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等觀念深為當時的婦女所崇尚,成為奴役婦女的有效工具。
三、對中國古代婦女悲劇命運的思考
中國古代婦女長期處於受壓迫、受屈辱、受摧殘的悲慘境地,是特定歷史時期的壹種社會現象,不僅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和歷史原因,也給後人留下了深刻的啟迪。在新的社會環境下,要避免婦女的悲劇命運,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要避免婦女悲劇命運,必須保證婦女獨立的經濟地位。
經濟是基礎,無論在社會生活還是家庭生活中,即使婦女在法律上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和人身權利,但如果她們沒有經濟地位,沒有獨立養活自己的能力,必然會導致生活上的依賴關系和人身上的依附關系,給婦女的命運帶來新的不確定性,甚至在壹定條件下導致悲劇性的結局。
2、要避免婦女悲劇命運,必須賦予婦女平等的社會地位。
要從法律上保證女性與男性的平等地位,維護婦女的合法權利與特殊權利。只有讓她們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全面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在社會生活領域中充分發揮作用,在婚姻家庭中享有與丈夫平等的地位,才能真正實現男女平等和婦女的解放。
3、要避免婦女悲劇命運,必須有效提高婦女的整體素質。
打鐵仍需自身硬,婦女解放首先是婦女自己的事情,婦女群體綜合素質的提高,是改變婦女命運的最重要途徑。只有婦女整體素質提高了,她們在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才能更好地發揮自身的作用,才能有效地擴大自身的影響力,得到社會的尊重和認可。這就要求廣大婦女們必須積極參與各類教育培訓與社會實踐鍛煉,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修養的時代新女性,以自己的聰明才智,在實踐中開辟新天地、創造新業績、樹立新形象,從而成為真正的“半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