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曾經是教育進步和良性發展的表現,但遺憾的是,有些同事走了極端,進而否定教師的主導作用,認為這與學生主體性的發揮格格不入,相互否定。
新課標下的語文教學強調創新與變革,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淡化知識的傳遞。
第壹,學生的主體地位過於突出
1,忽視教師的主導作用,片面追求自主探究。
2.過分強調落實學生的主體地位,而忽視和弱化教師的主導作用。
3.小組合作學習泛濫。
二,正確認識教師的主導地位和學生的主體地位
(壹)教師的主導作用
在教育過程中,教師既要重視學生的主體性,又要充分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這主要表現在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所扮演的三個角色:教師是指導者、組織者和激勵者。
1,老師首先是導師。
作為教師,首先要給他們創設探究問題的情境,讓學生在這些氛圍中發現問題,產生進壹步研究的興趣,沿著教材大綱要求的教學目標,找出興趣點和探究點。
2.老師還是應該是組織者。
在教育教學中,教師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即組織者,組織學生如何理解教材,組織學生如何有序地學習,達到既定的教學目標。
3.老師仍然是壹個激勵者。
除了指出不足之處,老師還應該對孩子在課堂上的表現給予極大的鼓勵。他們可以利用多媒體及時反饋學生的學習信息,把自己的成績展示給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欣賞和鼓勵他們的探索精神。
(二)學生的主體地位
所謂“主體”,在教育中,學生的主體作用是教師“以學生為本”,發揮學生主觀能動性,促進發展的過程。
1,自治
學生自主性的特征表現為學生是自己行為的主人。他們有權對自己的活動做出選擇和決定。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壹切行為,包括能不能接受教育,如何接受教育,都要受自己的意識支配。壹般來說,學生的意識是在教育者的影響下形成的,但這種主觀意識壹旦形成,就具有明顯的獨立性,表現為對外界的影響有分析、判斷和選擇的傾向,凡事都要自己思考後再做選擇。
2.獨特性
學生學習的獨特性,其實就是學生在學習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差異性。是學生主體性的重要體現。
3.倡議
學生的主動性主要是指學生在認知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壹種自覺的、積極的、主動的特征。人具有主觀能動性,積極反映客觀世界是人類認知的本質特征。這壹本質特征體現在認知的各種形式上,學生的認知也不例外。
4.創造力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學生的學習主要是掌握人類認知的成果和經驗。依靠自己的智力去理解和掌握自己還不知道的知識,並能夠加以運用,應該算是創造力的表現。學生學習的創造性是學生主體性的最高表現。它表明學生在這種特殊的認知實踐活動中,具有探索和追求新知的方式和內在意向,具有無限的潛力。我們應該非常重視培養學生的創造力。
5.完整
神聖是指學生的生理與心理、智力與非智力、認知與行為等主體性特征,是學生主體性形成的基礎。主體的發展不僅僅是某壹方面或某壹部分的片面發展,而是使受教育者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受教育者,這是我國教育目的的基本內涵和本質。
第三,如何正確處理兩者的關系。
1,要有正確的學生觀和恰當的教育方法。
我們強調學生學習的主體性,並不意味著否定教師的主導作用。學生的學習過程是教師指導下的認知過程,學生學習主體性的形成和發展離不開教師的教育和引導。從某種意義上說,教師的主導作用在於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作用。教師能否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作用,取決於教師持什麽樣的學生觀,如何采納。
學生觀是對學生的本質屬性及其在教育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傳統教育只把學生作為教育的對象,被動接受外界影響的對象,教師“灌輸”知識的“容器”。這種學生觀必然導致對學生學習主體性的壓制;另壹方面,如果看不到學生在成長,高估學生的主體性發展水平,誇大學生主體性發揮的範圍,忽視教師的作用,與低估和壓制學生的主體性壹樣有害。正確的學生觀是把學生作為教育的對象,從而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引導;還要把學生作為學習和發展的主體,充分發揮他們的主體積極作用。
教師的教育方式是指教師在教育教學中表現出來的特定行為模式,直接影響學生在認知、情感、自我評價等方面的發展。放任型老師認為學習是學生自己的事,老師不需要多問。學生上課聽不聽我都無所謂。權威型教師認為,教師是知識的權威,學生是被動的接受者。只有民主的教師,民主意識高,對學生要求嚴格,尊重學生的個性和才能,經常鼓勵學生積極獨立思考,能提出自己獨特的見解,從而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所以教師要盡量向民主教師靠攏。
2.樹立正確的“教育對象觀”,營造和諧的課堂氛圍。
以民主平等的態度面對所有學生,尊重受教育者的人格和選擇,讓每壹個學生都成為社會有用的勞動者和建設者。在教育中,雖然有相對統壹的要求,但個體差異及其發展是絕對的。過去過於強調團結而忽略了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
課堂教學絕不是消除差異,而是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發展的條件,促進他們更好地、有選擇地發展。所以要把上面說的統壹性和差異性很好的結合起來。教師要用“三個孩子”:童心、童趣、童誌,營造和諧壹體的課堂氛圍。允許學生隨時“打斷”、提問、爭論甚至提出與老師不同的觀點。
過去,很多老師把學生的打斷當成“耍小聰明”、“炫耀”,甚至是“越權教師”、“擾亂課堂紀律和正常教學秩序”,往往惱羞成怒,訓斥、諷刺,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事實上,所有的金子都會發光。達爾文曾被稱為“沒出息的學生”,愛因斯坦曾被老師稱為“傻瓜”,數學大師華也曾因語文成績不好而受到歧視。文學巨匠錢鐘書數學零分,差點與大學失之交臂。有的孩子思維活躍,卻顯得“貪玩”、“不聽話”,違背常規邏輯,甚至“呆板無趣”。面對千變萬化的課堂情境,教師要善於發現每個孩子的“閃光點”和獨特之處,以及背後的潛力和天賦,而不是扼殺和摧毀它們。
3.將學生的主體性納入教學目標是教與學的出發點和歸宿。
師生活動的取向、內容、方式、方法和結果的評價都受到教學目標的制約。只有將學生學習的主體性納入教學目標和教學過程,才能有效促進學生主體性的全面發展。傳統教學目標主要側重於知識的傳授和技能的訓練,而現代教學目標不僅重視知識和技能,而且強調通過知識教學發展能力和滲透思想教育。
但知識的掌握、能力的形成、思想教育的滲透,都是在學生自主的、能動的、創造性的學習過程中實現的教學目標,不能排除學生學習的主體性。在課堂教學的設計中,不僅要向學生“展示”和“講述”知識,還要設計讓學生主動學習的程序。設計方案要體現:如何讓學生主動參與,學生學習的內容和可能出現的困惑,教師可能提供的幫助和策略。
課堂教學要想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主體作用,從教學目標、內容、方法到作業、批改作業、考試,教師都要和學生壹起討論。通過協商,教師的正確要求可以轉化為學生的自覺要求,充分發揮學習主體的積極作用。
4.註重學法指導。
學習方法是學生學習能力的重要因素之壹。教師在學習方法上給予良好的指導,學生掌握了學習方法,他們的學習主體性就會得到很好的發揮,在學習活動中就會積極主動。“教不是教”,“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這就要求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教會學生學習,讓學生學會自主獲取和選擇教學信息,培養學生自主創新的學習能力。然而,在實際教學過程中,重教輕學的現象依然存在。
因此,作為課堂評價的壹個標準,在“教”中強調“學”,進壹步擺正教與學的關系,在教師的指導下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是不可忽視的。
總之,筆者認為我們的教學既要突出學生的自主探究學習和主體地位,又不能忽視教師的主導作用。只有有效地協調和統壹二者,才能達到新課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