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義廉恥,國家的四個維度;四維不開,則國亡。這是古代聖人管仲說的,意思是禮義廉恥是治國的四大基本原則;四項原則不確立,國家就要滅亡。管仲的話很好。禮是治國安民的根本大法,恥是人的根本節操。他把禮義廉恥放在建國保國的高度,可見禮義廉恥的重要性。
“禮義廉恥”是中國幾千年傳統道德規範的基本框架和核心,也是傳統道德的精髓。有禮貌,人不會超越應該遵守的規範;如果妳是正義的,妳就不會自私自利;有誠信,就不會貪得無厭;有羞恥心就不會屈服於壞人。
在當今物欲橫流的社會,貪婪正逐漸蒙蔽我們的雙眼。正是因為越來越扭曲的是非觀,才沒有人關心車轍下年輕的小月,也沒有人敢去扶跌倒的老人。因為不知道什麽是“羞恥”,所以會在無知中在網上炫富。因為不懂“義”的慷慨與博愛,所以會把人的生命看得如糞土,為了個人利益而生產地溝油。多少官員醜陋的腐敗形象在公眾面前崩塌。多少親人為了利益反目成仇,悲劇觸目驚心。我們不能只有光鮮亮麗的外表,而要讓貧瘠的內心永遠空虛。北宋歐陽修說,禮儀、治民之法、廉恥是立人之大節。我覺得這句話在當前非常必要和迫切。
歷代統治者和思想家,壹旦掌握了政權,面臨著治國安民的重任,首先想到的就是治國安民的倡議:“禮義廉恥。”縱觀中國歷代王朝的興衰,似乎都擺脫不了這樣的魔咒。雖然每個朝代滅亡的原因不同,但都逃脫不了興衰周期律的循環:從王朝前期到中期,反腐制度逐漸放松,形同虛設,然後到了王朝後期,腐敗盛行,導致王朝滅亡,然後新的王朝從頭開始新的循環。可見,無論從歷史教訓還是從實踐經驗來看。我們似乎都迫切需要壹套好的道德標準來指引我們內心的方向。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有必要把“禮義廉恥”作為自己的行為準則,內化為壹種行為本能,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細節中踐行。
對人民,要講禮貌,講誠信,常懷感恩之心。為了人民,為了國家,要講“誠”,就要有責任感。愛護公物,不浪費國家的壹點壹滴資源,樹立主人翁意識。對朋友要“義”,不戴有色眼鏡交朋友,不區別對待貧富,有難時伸出援手。只有給予及時的幫助,才能做到“義”。對陌生人說“禮貌”,壹定要有禮貌,切不可以貌取人。妳對衣著光鮮的人是壹種態度,對衣衫襤褸的人是壹種態度。要慚愧就要壹直慚愧,要有改正錯誤的勇氣。都說不要臉的人最可怕。其實無恥之徒也是最無知的。沒有羞恥心,就沒有野心。從小處看,自身不可能進步,從大處看,整個民族也難以發展。
做官要講禮貌,講誠信,講廉恥,時刻自律,時刻想著貪欲的危害,時刻克制妄念。做官,要講“禮”,就要拋棄“官威”,善待群眾。因為本質上只是人民的公仆,絕不能自以為是,對群眾盛氣淩人,對下屬頤指氣使。應該淡化官方心態,放下架子,保持平民心態。做官,要想“正”,就要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做人要正直,做事要踏實,這樣說話才有底氣,做事才有魄力,從而增加個人魅力,產生強大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做官,要想清正廉潔,就要秉公用權,不謀私利。面對人民賦予的權利,官員應該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官,講“恥”,就是明辨是非,反省自尊。羞恥是壹種自知和自尊的美德。孟子曰:“恥無惡,不人道也。”清代龔自珍也說:“凡士皆知有恥,則國絕不恥;不要臉是國家的奇恥大辱。"
禮義廉恥是壹種道德標準和行為準則。在古人眼裏,它們比法律更重要。其實,在今天看來,它們存在的現實意義是不可低估的。法律的目的是打擊犯罪,這是壹種強制性的矯正措施。然而,攻擊不能解決根本問題。根本問題的解決,還是要靠對“禮義廉恥”這樣的基本道德規範的普遍認同。我們需要這樣壹套價值觀來教育和塑造人的內在秩序。當人們的內心世界得到梳理,他們的外在行為就會得到有效的規範,社會治理的任務才能從根本上完成。但是,法律主要規範的是人的外在行為。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需要壹套普遍普及的道德標準來輔助它完成治理社會的任務。所以,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我們需要這樣壹套內心認可的道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