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社會提供有價值的新聞信息,壹直是傳統媒體安身立命的基礎,也是維持其平臺價值的重要保障。在互聯網還沒有完全發展起來之前,內容確實是傳統媒體的制勝法則,幫助很多媒體打開了市場,創造了價值。因此,高質量的傳統媒體享受了長期的繁榮和發展。
互聯網的發展改變了與傳統媒體相關的壹切。隨著互聯網的不斷演進,傳統媒體在新的信息傳播格局中也在不斷調整自己的位置,但作為傳統媒體的內容為王的信念幾乎沒有發生根本的動搖。很多人認為,即使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有價值的內容仍然是稀缺資源,能夠持續為媒體帶來收益。然而,這壹信條並沒有得到市場的認可,傳統媒體內容的市場價值在不斷貶值。而且回想起來,內容為王的思維定勢也是阻礙傳統媒體成功轉型的重要原因。
隨著論壇和博客的興起,網絡媒體開始成為事實上的主流媒體,對社會現實的影響日益凸顯。有人走紅有人倒下,壹些突發事件和社會矛盾得到快速處理。然而,與社會的普遍認知相反,當時很多傳統媒體都有壹種聲音:即使網上炒得熱鬧,傳統媒體最後也要介入,推動問題的解決,成為社會的主流議題。這個時候,傳統媒體人對內容和他們設置話題的能力還是充滿信心的。
步入移動互聯網時代後,短時間內獲得爆發式發展的微博、微信、自媒體再次吞噬了作為內容來源的傳統媒體。政府機關、各類社會組織、企業家、明星自媒體發布消息,政策信息第壹時間發布。有關社會突發事件的信息在互聯網上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被分享和傳播。此時,不願放棄內容的傳統媒體人再次修正信念,表示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傳統媒體只有放棄簡單的動態信息報道,加強深度報道和言論建設,才有出路。從積極的角度看,這是傳統媒體適應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又壹次積極調整;但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我們也可以將其視為壹種撤退。然而,這樣的撤退能守住傳統媒體的據點嗎?答案應該是否定的,當大多數人的閱讀平臺轉移到移動互聯網上,當更多的機構、組織和個人,包括傳統媒體本身,開始在新媒體平臺上制作和發布類似的高質量的深度報道和言論產品,傳統媒體的所謂內容將面臨越來越多的尷尬。
重視內容建設,以內容為標準是正確的,即使是現在。然而,在傳播環境發生根本性變化的新形勢下,固守內容為王,以為傳統媒體只要生產出優質內容就能在市場上獨樹壹幟,而不去面對讀者閱讀習慣的改變、閱讀平臺的逐漸轉移、新聞發布渠道的日益重要等現實挑戰,壹味沈浸在內容優勢的假象中,只會貽誤傳統媒體改革發展的良機。
二、互聯網思維與媒體融合轉型的三個著力點
對於傳統媒體人來說,用互聯網思維取代內容為王的信念,是壹場觀念上的革命,意味著傳統媒體人走出內容為王的幻想,用互聯網思維回望過去的轉型探索之路,重新審視傳統媒體近年來生產的內容、服務、平臺和盈利模式。
結合傳統媒體轉型的探索,筆者認為互聯網思維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平臺思維。成功的互聯網公司,總是善於並努力構建壹個開放的、* *共享、* *共贏的平臺,鏈接各方。對於尋求轉型的傳統媒體來說,平臺不僅是發布內容的場所,也是受眾參與新聞生產、獲得各種服務的場所。也是傳統媒體聚集用戶,獲取流量,最終獲得利益的必要載體。其實每個傳統媒體本身都是壹個平臺,但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這個平臺在萎縮,價值在貶損。為了應對移動互聯網時代的需求,傳統媒體必須建立自己的新網絡平臺,形成自己的網絡門戶。
自由思考。成功的互聯網公司幾乎都是以免費的方式提供產品和服務,從而提升用戶體驗,積累用戶數量,培養和建立用戶行為的路徑依賴。傳統媒體認為內容為王,希望通過銷售內容來獲取利潤。國內媒體努力以合理的價格出售其內容使用權,華爾街日報和《紐約時報》嘗試的付費墻模式也是如此。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嘗試可能最終都不會成功,因為它們從根本上違背了互聯網的精神,或者說這些策略根本沒有互聯網化。即使短時間內有所斬獲,最終也會被免費的互聯網模式顛覆。
用戶思維。在移動互聯網時代,無論是企業還是產品,只有找到用戶的痛點,滿足用戶的普遍需求,為用戶創造價值,才會得到用戶的認可。所以,成功的互聯網公司,必須始終把用戶的需求和體驗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用互聯網思維改造傳統媒體,必須改變壹元化的單向傳播格局,適應不同用戶的需求,定制符合他們需求的信息產品,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只是互相塞壹堆有用的或沒用的東西,不管別人需不需要。另外,傳播的路徑不能是單向的,要通過交互獲得用戶對產品的反饋,及時調整和改進產品,最大限度地滿足用戶需求。
產品思維。產品思維要求企業為用戶提供極致的產品。生產出極致的產品,不僅有利於留住現有用戶,還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吸引新用戶,因為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社交時代,好的產品是可以說話和傳播自己的。對於傳統媒體人來說,有產品思維很重要。我們以前給所有用戶提供的都是同品類、同規格、同質量的信息,而不是滿足不同人群個性化需求的產品信息,所以很難在用戶中形成穩定的消費。傳統媒體要實現轉型,首先要加強獨特信息產品的研發,將所謂的內容優勢轉化為具有商業模式的信息產品。
根據以上對互聯網思維的理解,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傳統媒體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打造新媒體產品:
第壹,搭建自己的交流平臺。沒有自己的平臺,媒體無法樹立影響力,無法聚集用戶和流量。當然,傳統媒體重新思考平臺建設也勢在必行。移動互聯網時代,新平臺最好基於移動互聯網。隨著通信技術的發展和移動智能終端的普及,人們獲取信息的平臺逐漸轉移到了移動互聯網。為了適應這種變化趨勢,傳統媒體應該投入有限的資金和資源,搭建壹個移動互聯網平臺。繼續把錢和資源投入到桌面互聯網,不壹定能產生多少收入。當然,平臺建設也要量力而行。在沒有足夠的技術和財力開發新平臺的情況下,利用微博、微信等公共技術平臺,或者利用公共平臺的開放接口進行二次開發,或許是壹個不錯的策略。
第二,產品的內容定位是基於用戶需求甚至商業模式。桌面互聯網時代,新聞門戶是有價值的。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門戶網站贏者通吃的時代正在成為過去,其商業模式也面臨挑戰。移動互聯網時代,傳統媒體最適合在既定的新傳播平臺上運行本地化、重度垂直化的社交產品。壹方面,這類產品更容易滿足人們對某壹方面信息和服務的深度需求,有利於增強用戶粘性;另壹方面,重度垂直社交產品目標用戶明確,有利於開展線上線下服務活動,吸收與產品同領域的廣告投入,實現產品的商業模式。
第三,創新新媒體產品的商業模式。雖然有評論認為,當用戶和流量達到壹定數量級時,會引起質變,但除了廣告,如果沒有預留平臺接口,用戶和流量不會自動轉化為商業價值。傳統媒體在產品研發之初,就應該對自己的商業模式有壹個清晰的設計,甚至如前所述,可以根據商業模式的要求,對產品的內容定位進行反向。廣告、線下活動、O2O(商品和服務的線上線下銷售)都是可以考慮的商業模式。
第三,面向未來向編輯部轉變
多年來,傳統媒體在推動媒體融合發展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但都收效甚微。除了於國銘教授提到的整體應對策略失誤,還與固有的編輯部結構、運作模式、評價機制等不能適應媒體融合發展需要有關。重構傳統編輯部,改進和改革沿襲多年的編輯部運行和評價機制,是媒體人的當務之急。筆者認為,要實現融合發展的目標,打造移動互聯網時代具有商業價值的新媒體產品,傳統媒體至少應該在以下四個方面進行新的探索:
首先,圍繞產品核心構建各個活動單元。
過去傳統媒體往往按照地域和專業來架構編輯部。比如報紙通常把編輯部分為新聞部、地方新聞部、國內新聞部、國際新聞部、財經新聞部、文體新聞部,很多都市報也有副刊、專刊的編輯部。為了適應新媒體發展的需要,許多報紙除了常規的編輯部外,還設立了新媒體部。這種部門劃分可能符合傳統新聞采集和傳播的要求,但不符合新媒體環境下信息生產作為產品的要求。壹方面,這種劃分過於粗糙,不符合生產重度垂直細分新聞產品的需要;另壹方面,在這樣的架構下,新老媒體部門實際上是完全分離的,傳統的采編部門仍然是老大,而新媒體、新技術部門只是傳統報紙制作的附庸,無法發揮重要作用。傳統媒體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創造新媒體產品時,編輯部的部門設置要圍繞產品核心進行重構,從事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的人員要完全融合。
第二,實行編輯主導制,加強“新聞中心”的主導作用。
實行編輯主導制,其實就是產品經理負責制。在傳統的報紙運營模式中,部分記者比較強勢,所以實行記者主導制。記者往往能獨立發現線索和話題,掌控報道的方向和進程,而編輯往往在後方做整合和編輯的工作;還有的編輯力量強大,所以實行編輯主導制,編輯決定選題,指揮記者,控制報道方向,最後呈現版面。在互聯網還沒有完全發達的時代,編輯主導制和記者主導制都有其合理性和好處。壹個媒體選擇編輯主導制還是記者主導制,主要看各媒體的編輯和記者的實力。但在移動互聯網時代追求及時、互動、融合傳播的新形勢下,強化編輯團隊的新聞中心作用,實行編輯主導制,應該是壹個理想的選擇。因為這種運行機制最有利於根據新聞的進展和受眾的反饋與互動,及時有效地調整傳播內容和策略。然而,記者主導的運作機制不能滿足及時、互動和綜合傳播的新要求。
第三,簡化制作流程,優化授權規定。
在傳統報紙的內容生產體系中,新聞的采寫、編輯、審核、發布都有嚴格的程序限制和授權規定,這也是傳統媒體報道權威性和公信力的重要保障。但是,如果將這種有著嚴格程序限制和授權規定的生產流程引入到新媒體產品的生產中,就會產生嚴重的問題,因為這種流程根本無法滿足網絡傳播的即時性和交互性的要求。因此,需要適當簡化生產流程,適當調整授權規定,保證關鍵環節的人員配備,避免因流程和授權的變化而出現問題或遺漏。
第四,引入外部評估,實施結果評估制度。
在傳統編輯部,對編輯記者的考核是由數量和質量兩個因素決定的。對於記者來說,數量是指見諸報端的稿件數量;對於編輯來說,數量就是編輯的頁數。至於質量標準,主要看報社內部質量監測部門的判斷和評價。在實際執行中,容易出現過於強調數量和質量評價等主觀問題,而對媒體的影響力和生存發展至關重要的外部評價指標往往沒有納入。傳統媒體要實現轉型,必須重視受眾或用戶對內容產品的反饋,特別是要納入作品的閱讀量、轉載率等客觀傳播指標,並以此作為決定員工薪酬和績效的重要標尺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