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蠟燭”這個比喻的核心寓意在於“犧牲”二字。而這恰恰是最值得商榷的地方:犧牲是教師職業道德的真正內涵嗎?筆者認為,把“犧牲”作為教師的天職是不恰當的,至少是不準確的,不全面的。有兩個原因:
首先,犧牲是單向付出。蠟燭照亮了別人,卻沒有增加。而如果壹個教師像任何有能力的勞動者壹樣,在自己的領域裏付出了適量的時間和努力,那麽他也像每壹個耕耘者壹樣:他付出了,也收獲了。在精神層面上,教師從學生的快速進步中獲得的價值感和滿足感是極其甜蜜的,它的甜蜜甚至超過了農民看到莊稼長勢喜人時的喜悅。就實際的知識流動而言,“教學相長”真的是壹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俗話說,學十遍不如教壹遍。如果說備課是對自身專業知識的充實、強化和提煉,那麽課堂上環環相扣的表達過程就像壹個不斷旋轉的滑輪,最大限度地釋放了教師自身的知識潛能和思維活力。師生互動的爆裂聲更是增強了這種良性的刺激,激勵著授課者:脫口而出的“上帝之言”不僅讓學生們歡欣鼓舞,還往往能帶動老師們自身的科研突破。總之,教師的努力是互利的:他們在啟發他人的同時也豐富了自己。“犧牲”二字不僅是道德層面的過度擡高,也是對教師職業內涵的片面貶低。
其次:犧牲是壹種放棄自己的利益,從而成全對方。蠟燭的照明功能是以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代價的。蠟燭和老師相比,本質上是把老師的利益和學生的利益對立起來。這種非此即彼的對立可以應用到生死存亡的危機中。比如在地震、車禍等突如其來的天災人禍中,作為老師,有責任和義務去保護和幫助自己的學生。如果有必要,壹個真正的好老師會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拯救學生。但“夜夜燭芯將盡”的形象主要運用在教書育人的領域,而在這個領域,教師和學生的利益並不矛盾,而是統壹的。老師,傳道授業解惑。壹個真正能讓學生長期受益的好老師,不僅要有過硬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豐富的人生智慧和足夠的人格魅力。要具備這些素質,壹方面需要教師通過不斷的研究和深化來豐富和更新自己的知識庫,從而保證自己專業最實用、最新鮮的信息養分能夠及時傳遞給學生;另壹方面,他們也需要在健康、活潑、多維度的個人休閑生活、家庭生活和社會生活中,滋養自己的心靈,積累生活經驗,提高自己的“情商”和洞察力。這些真實的生活體驗和深刻的人文認知將在教學中轉化為人格魅力,向學生傳遞深刻而不壓抑、健康而不膚淺、高貴而空靈的人生態度,增強他們對人性和人性的哲學認知。換句話說,老師需要同時學習和付出。享受和分享。這樣才能形成知識鏈的良性循環。因此,社會和學校也應積極保障教師的權益,為他們提供適當的物質待遇、適當的自由時間和充分的進修交流機會。如果要求教師將全部精力投入專業教學,廢寢忘食到犧牲個人健康和家庭幸福的地步,不僅是對教師個人權益的漠視,更是對學生利益的根本損害。筆者發現,那些教學“要命”的老師,有時會忽視自我提升,不僅專業知識容易走樣,道德教育也無法深入。飛天戴嶽,只為陪學員“好好學習”。雖然可敬,但也令人遺憾!
相比之下,“梯子”可能是壹個更好的比喻。好老師是學生人生的幫手:在老師豐富的知識積累和人生智慧的幫助下,學生可以在學術修養和人格境界上走得更高、更遠、更穩。在借鑒他人的同時,教師自身的知識和品格內涵也在不斷延伸、上升和強化。只有享受並保持這種同步上升趨勢的教師,才能成為讓學生終身受益的好教師,也只有充分認識到教師職業豐富而靈活的內涵,才能避免為壹個教師當“蠟燭”而產生的自憐和自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