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者認為:“采用印刷術及其他機械的或化學的方法,對文稿、圖畫、照片等著作品進行復制,將其整理成各種出版物的形態,向大眾頒布的壹系列行為,統稱為出版。”(註: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英國學者認為,出版是指“向公眾提供用抄寫、印刷或其他任何方法復制的書籍、地圖、版畫、照片、歌篇或其他作品”(註:林穗芳.明確出版概念,加強出版學研究.出版發行研究,1990(6):14;23;15;20)。美國學者認為:“出版——公眾可獲的,以印刷物或電子媒介為形式的出版物的準備和印刷、制作的過程。”(註:彭建炎.出版學概論.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8)1971年出版的《世界版權公約》等6條給出版所下的定義是:“可供閱讀或者通過視覺可以感知的作品,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復制,並把復制品向公眾傳播的行為。”(註: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韓國學者認為:出版是“以散布或發售為目的把文稿、文書或圖畫、樂譜之類印刷出來,使問世、刊行”(註:林穗芳.明確出版概念,加強出版學研究.出版發行研究,1990(6):14;23;15;20)。
各國學者給出版所下的定義盡管在文字上稍有差別,但對出版活動本質特征的描述卻十分接近。各國學者都認為出版活動的內涵由以下內容構成:①出版是將已有的作品形成為出版物的過程;②原始作品必須經過壹個大量復制的過程,使其形成壹定的載體形式,成為出版物;③通過壹定方式使公眾獲得這些出版物,也是出版活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國外學者對出版活動內涵認識較為壹致的情況相比,國內出版界對出版活動內涵的認識則有著較明顯的差異。現將國內學者對出版內涵的幾種代表性觀點陳述如下:①“凡將文字、圖畫或其他符號印刷到紙上,或把它們印成為圖書報刊的工作,都稱為出版。”(註:趙曉恩.出版詞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1.3;104~105)②“把著作物編印成為圖書報刊的工作。”(註:辭海編委會.辭海(縮印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0;1094)③“把書刊、圖畫等編印出來。”(註:漢語大字典編委會.漢語大字典.武漢:湖北辭書出版社,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8.5)④“出版是指出版機構根據壹定的方針和計劃,選擇、整理人類的思維成果和資料,通過出版生產賦予它們壹定的物質形態,然後向社會傳播。”(註:闕道隆、實用編輯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85)⑤出版是“指將作品編輯加工後,經過復制向公眾發行”(註:國務院.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1991.6)。⑥“所謂出版,就是選擇、整理著作物,通過壹定生產方式將其復制在特定載體上,並以出版物的形態向社會傳播的壹系列行為。”(註:彭建炎.出版學概論.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2.9)⑦“通過出版生產的手段,把著作物編印成圖書、期刊、雜誌等印刷品,經過發行渠道,把這些精神產品推向社會,供應讀者,即為出版。”(註:嚴成榮,桑百安.圖書發行詞典.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1992.12)⑧出版即“社會上各種作品,包括文稿、圖片、信息、音響、錄像制品等等原件,匯集到出版機構以後,經過審定、選擇、編輯和加工,使用壹定的物質載體,復制成各種形式的出版物,通過流通渠道傳播到全社會”(註: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
國內對出版活動內涵認識的諸種觀點,大體可分為兩大類型:壹類觀點認為出版活動主要是出版物的印刷工作,上述①②③種意見都屬於此種類型。這類在我國出版界長期占主流地位的傳統觀點,是在我國出版發行實踐活動長期按計劃分工模式運作的條件下形成的,它將發行活動排斥於出版之外,缺乏出版內涵中最關鍵部分——出版目的的描述。很顯然,這類觀點對出版內涵的表述是不完整的。另壹類觀點吸納了國外出版界對出版內涵認識中的合理部分,並結合我國出版業非常重視編輯工作的特點,對出版活動內涵進行了較全面的描述,這些表述已與國際出版界對出版活動內涵的認識逐步接近。林穗芳在為《編輯實用百科全書》所撰寫的有關詞條中,提出了將作品轉化為出版物要具備的四個條件:①經過編輯,具有適於閱讀或吸取的內容;②具有壹定的物質形式;③經過復制;④向公眾發行,如出售、出租等(註:中國出版科學研究所.編輯實用百科全書.北京:中國書籍出版社,1994.7;150;161)。這可以看成是第二類觀點對出版活動內涵理解的代表性描述。
綜合國內外專家對出版活動內涵認識的各種趨同化意見,我們認為出版活動的內涵,應由以下基本特征構成。
(1)出版是對已有的作品進行深層次開發的社會活動。出版不是對原始信息進行開發,而是對現成的作品進行開發。接受原始信息,將其歸納成知識,形成知識產品的任務,已由作者完成,或者說已主要由作者完成,已有作品的形成過程屬於作者勞動過程,不歸屬於出版活動。作家創作、畫家寫生、音樂家譜曲等,都不能算出版,就是這個道理。
(2)出版是對原作品進行編輯加工,使其具有適合讀者消費的出版物內容的過程。出版過程雖不是知識信息的主要形成過程,卻是壹個對知識信息體系進行選擇的過程,這種選擇是按照適合讀者消費的要求進行的,並且,還要按照同樣的要求對所選定的作品裏的知識信息進行整理、補充、完善,也就是通過編輯工作對原作品進行編輯加工。紙質貨幣不是出版物,紙幣的印制不是出版活動,就是因為沒有對原作品進行編輯加工,從而缺少供讀者消費的知識信息內容的緣故。
(3)出版是對加工好的已有作品進行大量復制,使其具有能供讀者消費的壹定載體形式的過程。無論采用何種方式對作品進行復制,都是使加工好的知識信息具有能供讀者消費的載體形式的過程。只有經過大量復制,作品中所含的知識信息才能被眾多的讀者接受。檔案工作也需要對原作品(文件)進行編纂、整理,使分散的材料能編輯成壹卷壹卷的案卷,但檔案工作不是出版,因為沒有大量復制的過程。在商品社會,作品大量復制過程也是出版物的商品生產過程。
(4)出版包括將出版物公之於眾的過程。通過各種方式將大量復制的原作品廣泛向讀者傳播,也是出版活動的重要內涵。從西方對“出版”這壹詞匯的演變來看,法語Publier和英語Publish均源自拉丁語Publiare,而拉丁語Publicare的本義卻是“公之於眾”。可見,在賦予“出版”的眾多涵義中,“公之於眾”的涵義更有著特殊的地位。
綜合上述四個特征,筆者用如下定義對出版活動的內涵試加描述:所謂出版,就是將知識信息產品經過加工後,以商品生產的形式大量復制在壹定的物質載體上,並使其廣泛傳播的過程。
發,即分發;行,即銷售
什麽是印刷呢?
就字面意義而言,著有痕跡謂之印,塗擦謂之刷。用刷塗擦而使有痕跡著於其他物體,謂之印刷。 簡而言之,印刷就是生產印刷物的工業。印刷物的生產,與印章類似。先刻印章(版),後使印章(版)沾著上印油,再將印章(版)上的印油轉移於紙、帛、皮等承印物上,即成印刷品。
就科學觀點而言,凡在物體上(狹義的僅就紙張而言)著有痕跡,而該痕跡(經多量復制)能對光的照射發生反射或吸收作用,透過人眼,使人的視覺神經辨識出該痕跡的形狀與色調,謂之印刷。
就文化觀點而言,印刷是表達及流傳人類思想的壹種方法。 中國古代印刷,系以毛刷醮墨塗布於印版之上,覆紙於版面,再用另壹幹毛刷在紙背輕刷之,則版上凸起的反向文字印墨,即在紙上印為正向文字墨印,因壹刷即得壹印,故稱印刷。
就壹般而言,印刷乃是以直接或間接方法,將圖像或文字原稿制為印版,在版上塗以色料印墨,經加壓將色料印墨轉移於紙張或其他承印物上,而迅速大量復制的壹種工業工程。
佩吉·皮吉:神奇的內容營銷和社交傳播
前兩天和同事聊天,她說家裏的孩子喜歡看《佩姬小豬佩奇》,很憤慨,想從現在開始屏蔽這部動畫。
問她為什麽,她說小孩子除了整天像豬壹樣叫就是停不下來。
但是很無奈,“小豬佩奇”已經遍布全國,沒有辦法阻止孩子“學豬”。
《小豬佩奇》是壹部英國學前電視卡通片,由英國人阿斯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