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撐,也需要理論與實踐經驗的結合,二者缺壹不可。以下安全生產技術理論知識妳都懂嗎?我們來看看吧!
(1)防火防爆安全技術
1.防火的基本知識
A.燃燒和火災
定義:燃燒是物質和氧化劑之間的放熱反應,通常同時發生。
釋放火焰或可見光。火災是由於燃燒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而造成的災難。
燃燒和著火的必要條件:同時具備氧化劑、可燃物和點火源三個要素,即火。缺少這三個元素中的任何壹個,燃燒都無法發生和維持,所以火的三要素是燃燒的必要條件。在火災防控中,火三角的任何壹個元素能被阻斷,火就能被撲滅。
火災分類
《火災分類》(GB4968-1985)根據物質的燃燒特性將火災分為以下四類:
A類火災是指固體物質的火災,這類物質往往含有有機物,燃燒時壹般能產生灼熱的灰燼,如木材、棉花、羊毛、麻類和紙張的火災。
乙類火災是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如汽油、煤油等;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著火等。;
丙類火災是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D類火是指金屬火,如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等。
火災分為:閃燃、陰燃、爆燃和自燃。
閃燃是火焰在短時間內在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體上方反復閃爍熄滅的現象。閃絡通常是持續燃燒的先兆。
陰燃沒有火焰和可見光的燃燒。
伴隨爆炸的燃燒波以亞音速傳播。
火災對周圍環境的主要傳熱方式是熱輻射。
防火方法和阻燃方法
火災防控方式:壹般分為阻燃、探火、滅火等。
阻燃
高分子材料阻燃技術可以克服或降低高分子材料的可燃性,減少火災的發生和蔓延。高分子材料的阻燃技術主要是通過阻燃劑使聚合物不易著火,如果著火也減緩了其燃燒速度。阻燃劑根據使用方法分為添加型和反應型。
火災探測方法
根據探測元件與探測對象的關系,火災探測方法可分為接觸式和非接觸式兩種基本類型。
滅火的基本措施
所有的防火措施都是為了防止燃燒的三種情況同時存在,可以采取的基本措施有:1)控制可燃物;2)隔離助燃材料;3)消除點火源;4)阻止火勢蔓延。
火災風險評估
目前,廣泛使用的消防安全評價方法有以下幾種:安全檢查表法;陶氏化學火災爆炸指數評價法;蒙德法;危險前分析(PHA);故障類型和影響分析(FMEA);事件樹分析(ETA);故障樹分析(FTA);數值模擬方法;因果分析;管理疏忽和風險樹分析(MORT)。
B.點火源及其控制
點火源的概念和分類
點火源是指能使可燃物質和助燃物質發生燃燒反應的能源。這種能量可以是熱能、光能、電能、化學能或機械能。根據點火源產生能量的來源不同,點火源分為火焰、火星、熱物體、電火花、靜電火花、撞擊、摩擦、化學反應熱、光聚焦等。
控制火源引起的火災的方法
化學點火源引起火災的原因及控制方法
電氣火源引起火災的原因及控制方法
機械點火源引起火災的原因及控制方法
C.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滅火系統:分為水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和泡沫滅火系統。
水滅火、泡沫滅火和氣體滅火的基本原理和適用範圍。
D.建築滅火器的配置
建築滅火器的適用範圍和危險場所的劃分
應使用水、泡沫、磷酸銨鹽幹粉和哈龍滅火器撲滅A類火災。
應使用幹粉、泡沫、哈龍和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B類火災。
化學泡沫滅火器不得用於撲滅極性溶劑B類火災。
應使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和幹粉滅火器撲滅C類火災。
撲滅甲、乙、丙類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幹粉和哈龍滅火器。
丁類火災的消防設備由設計部門與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協商解決。
2.爆炸的基本知識
A.爆炸的概念
爆炸的機理和分類
從廣義上講,爆炸是物質系統極其迅速的物理或化學能量釋放或轉化過程,是儲存在系統中或瞬間形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體積和極短的時間內突然釋放或轉化的現象。在這個釋放和轉化的過程中,系統的能量會轉化為機械功和光、熱的輻射。
根據能量的來源,爆炸可分為三類:物理爆炸(物理爆炸是由系統釋放物理能量引起的,如鍋爐爆炸、高壓水容器爆炸、絕熱壓縮爆炸等。)、化學爆炸(化學爆炸是由物質瞬間發生化學變化引起的,如天然氣泄漏引起的蒸汽雲爆炸等。)和核爆。
B.爆炸極限
爆炸極限的基本理論及其影響因素
爆炸極限是表征可燃氣體、蒸汽和可燃粉塵危險性的主要參數。可燃氣體、蒸汽或可燃粉塵在壹定濃度範圍內與空氣(或氧氣)混合時,遇到火源發生爆炸的濃度範圍稱為爆炸濃度極限,簡稱爆炸極限。
能爆炸的最低濃度稱為爆炸下限;能爆炸的最高濃度稱為爆炸上限。
爆炸極限值不是物理常數,它受溫度、壓力、惰性介質、爆炸容器和點火能量的影響。
C.粉塵爆炸的特征
粉塵爆炸的機理和特征
機理:可燃固體呈粉末狀時,粒徑足夠細,漂浮在空氣中,達到壹定濃度。當它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遇到足夠的點火能量時,就會發生粉塵爆炸。有粉塵爆炸危險的物質很多,如金屬粉塵(如鎂粉、鋁粉等。)、煤粉、谷物粉塵、飼料粉塵、棉麻粉塵、煙草粉塵、紙粉、木粉、炸藥粉塵且大部分含有C、H元素,與空氣接觸。
有機合成材料粉塵等。,能在中間氧反應放出熱量。
粉塵爆炸有以下特點:
粉塵爆炸速度或爆炸壓力上升速度比爆炸氣體小,但燃燒時間長,產生能量大,傷害程度大。爆炸誘導期更長。有二次爆炸的可能。
粉塵爆炸的特點及影響因素
評價粉塵爆炸危險性的主要特征參數是爆炸極限、最小點火能量、最小點火溫度、粉塵爆炸壓力和壓力上升率。
粉塵的爆炸極限不是固定的,其主要影響因素有粉塵粒徑、分散性、濕度、點火源的性質、可燃氣體含量、氧含量、惰性粉塵和灰溫。壹般來說,粉塵粒徑越細,分散度越高,可燃氣體和氧氣含量越大,火源強度和初始溫度越高,濕度越低,惰性粉塵和灰分越少,爆炸極限範圍越大,粉塵爆炸的危險性越大。
控制粉塵爆炸的技術措施
控制粉塵爆炸的主要技術措施是縮小粉塵擴散範圍、消除粉塵、控制火源和適當加濕。對於產生可燃粉塵的生產設備(如粉碎A1粉末等。),可以進行惰化保護,即向生產設備中通入惰性氣體,使實際氧含量低於臨界氧含量20%。當引入惰性氣體時,必須註意在裝置中完全均勻地混合氣體。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控制惰性氣體的流量和壓力。
或者測試氧濃度以確保它不超過臨界氧含量。也可以采用抑爆裝置等技術措施。關於火災和爆炸的幾個重要問題:
柴油的火災危險性不屬於甲類。
不燃材料是指遇火或空氣中的高溫不著火、輕微燃燒或碳化的材料。
根據《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危險環境可分為0區、1區和2區。
甲、乙類車間室內消火栓的間距不應大於30m。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建築高度超過50m的乙類、丙類廠房和丙類倉庫的消防用電按壹級負荷供應。
火災危險環境中的電氣線路應避開可燃材料。10kV及以下架空線路不得穿越爆炸危險環境,相鄰時其間距不得小於1.5倍桿塔高度。
用不燃混凝土做地面時,不應用玻璃做網格材料。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06),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可分為五類。
(二)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安全技術。
1.基礎知識
民用爆破器材包括:
工業炸藥
引爆設備
特種民用爆炸設備
2.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的基本安全知識。
防護措施
生產、儲存爆炸物品的工廠、倉庫應當建在遠離城市的獨立地帶,禁止設置在市區和其他居民聚集的場所以及風景名勝區。廠房與周圍水利設施、交通樞紐、橋梁、隧道、高壓輸電線路、通信線路、輸油管道等重要設施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
工廠布局
安全距離
加工裝置
防爆電氣設備
防雷措施
在總體規劃設計中,生產爆炸物品的工廠應嚴格按照生產的性質和功能進行劃分和布置,各分區與外部目標和區域保持必要的外部距離。
在常見的防雷裝置中,避雷針就是接閃器。
壹般情況下,獨立避雷針的接地應單獨設置,接地電阻不應超過10ω。
防止直接觸電和電氣短路的基本措施是中性點直接接地。
防靜電措施
將電氣設備不帶電的金屬部分與電網的保護零線相連,稱為保護零線;TT系統不屬於保護接零。
自動快速滅火
火警信號系統
(3)職業危害控制技術
1.生產性粉塵的危害控制技術
A.生產性粉塵的來源和分類
分類
生產性粉塵有幾種分類方法,按其性質可分為無機粉塵、有機粉塵和混合粉塵三種。
B.控制生產性粉塵的工程技術措施
采取工程措施消除和減少粉塵危害是根治性對策,是預防塵肺病的根本措施。改造工藝流程的濕操作
密封、通風和除塵
個人防護和個人衛生
2.生產毒物危害控制技術
生產過程的密閉化和自動化是解決毒物危害的根本途徑。
用無毒低毒的物質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質,是從根本上解決毒物危害的首選。
常用的生產性毒物控制措施如下:
封閉通風解毒系統
局部排氣罩
廢氣凈化
個人保護
3.物理因素危害控制技術
A.噪音控制措施
消除或減少噪音和振動源,如鉚接代替焊接,錘擊代替液壓成形等。
消除或減少噪聲和振動的傳播,如吸聲、隔聲、隔振和阻尼。
加強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
工作場所暴露8小時的噪聲強度不應超過85dB的等效聲級。
B.振動控制措施
控制振動源。生產工具和機械的設計和制造應采取減振措施,將振動降低到對人體無害的水平。
改造工藝,采取減振、隔振等措施。比如用焊接等新工藝代替鉚接工藝;用水力清砂代替氣鏟清砂;工具的金屬部分由塑料或橡膠制成,以減少沖擊振動。
限制操作時間和振動強度。
改善工作環境,加強個人防護和健康監測。
C.電離輻射防護
電離輻射的防護主要是控制輻射源的質量和數量。電離輻射防護可分為外輻射防護和內輻射防護。外輻射防護的基本方法有時間防護、距離防護和屏蔽防護,壹般稱為“外防護三原則”。內照射防護的基本防護方法包括封閉隔離、去汙清洗、個人防護等綜合防護措施。
射頻電磁波屬於非電離輻射。
D.高溫作業的防護措施
高溫操作保護
隔熱
通風和冷卻
保健措施
個人防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技術
1.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知識
A.危險化學品的概念和分類
危險化學品的概念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蝕性、放射性等特點的化學品。,並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物處置過程中需要特殊保護。
化學危險類別的分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與標簽》(GB13690-1992)將危險化學品分為8類,即1類,爆炸品;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註:其蒸氣壹般不形成重氣體擴散是錯誤的);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第6類,有毒物質;第7類,放射性物質;第8類,腐蝕性產品。
B.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是:易燃性、爆炸性、毒性、腐蝕性和放射性。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定,第壹類易制毒化學品是可用於制造毒品的主要原料。
粉塵性矽肺可分為塵肺、矽肺和粉塵性矽肺。
C.化學品燃燒爆炸事故對人和環境的危害
高溫破壞
爆炸的直接破壞效應
爆炸沖擊波的破壞
造成中毒和環境汙染
D.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控制和防護措施
危險化學品中毒和汙染事故的防治措施:目前主要措施有替代、工藝變更、隔離、通風、個體防護和衛生維護。
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從理論上講,預防火災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防止燃燒爆炸系統形成、消除點火源、限制火災爆炸蔓延的措施。
2.化學安全技術
A.典型設備安全技術和車間布局
B.典型化工單元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
C.典型反應過程的安全技術
氧化反應、還原反應、硝化反應、聚合反應和裂解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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