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學
宋代,國子監下設教授經學的郭子學和太學(四學、廣文館、比雍存在時間較短),以各種專門知識和技能教授武術、法律、醫學、算術、書法和繪畫。在國子監之下,廖曾在北京、中京、東京、西京、南京等地設置學堂。金國和元朝仿宋不僅設立了國子監管轄的郭子學校,還設立了用本民族語言教學的學校,如女真郭子學校和蒙古郭子學校,也分別稱為國子監。其目的是保存和發展民族的口頭和書面語言,並保持其個性特征和傳統。封建社會後期中央官學的發展有以下特點:
(1)意識形態統治日益加強。南宋末年以後,理學“存天理,滅人欲”的教育思想獲得了更加真實的地位。自元代以來,朱的《四書集註》壹直被定為基礎教材。
(2)年級限制逐漸消失。到了宋代,郭子學校和國子監的等級限制有所放松。元、清兩朝是中國少數民族建立的統壹政權,以漢族為主體統治國家,所以學派的民族界限極其嚴格。在校少數民族學生的待遇和官職都比漢族國子監學生好。但就同壹國籍的學生而言,年級限制逐漸趨於消失。
(3)商務教學組織形式的不斷發展。宋、嘉祐年間,胡瑗的“分科教學”(又稱“蘇湖教學法”)在國子監得到推廣。其特點是經學與實學並重,因材施教與取長補短相結合。宋熙寧、元豐時期,實行王安石的“三院法”,即國子監分外院、內院、上院,建立了壹套德才兼學、平時考試與晉升考試並重的晉升解釋體系,企圖將全國的人才選拔與培養統壹於學校。元祐年間,遵循“三畬法”,為國子監修建了六個齋,分為上、中、下三等,每等兩個齋,朝東朝西。在第三個階級之間,有壹個確切程度的區別。漢人晉升為上梁寨,蒙古人和色目人進入中梁寨,實行積分制。明清是原因。明代國子監首創監生“歷”制,即監生實習制,歷時1 ~年。
地方官學
學校仍按唐制和地方行政區設置。宋代地方行政分為州(府、軍、獄)縣三級,州以下設置傳授儒學的學校。遼金模仿宋朝,建官學、州學、郡學。袁地方行政分府、州、縣三級。講授四書五經的儒學,各級都有設置,小學有附中。宋代地方教育比漢唐時期發達,其特點是:①任命行政長官主管地方教育。宋熙寧四年(1071)開始設諸進士。宋崇寧兩年?11,所有的路都是為了促進教務而設置的。
(2)國家授予校場作為地方學校的固定經費。宋天聖元年(1023),第壹次賜兗州學田。宋西寧務農四年。宋朝上書“阿貝爾·塔馬塔有十頃養士”。每壹個地方官學都有相應的學田定額,地租的收支由學校管理者支付。
③重視當地科技教育和武術教育的發展。醫學是在宋朝和唐朝在當地建立起來的。
⑤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學校管理體系。宋代以後,建立了組織制度和支持制度(規定指導教師的姓名和職責以及學生的人數和待遇)、教學制度、考試制度、獎懲制度以及派遣“郭健”學生到中央國子監的貢士制度,相當詳細(見中國古代地方官學)。
總之,中國封建後期的官學在建制上是完整的,從中央到地方。但其培養人才的作用取決於不同朝代皇帝的政治權力。地方官學的興衰直接關系到州縣對教育的態度。宋熙寧、元豐、明洪武、永樂時期,國子監、國子監頗具特色。北宋時,胡瑗受聘於蘇湖學教授,胡瑗創立的“蘇湖教學法”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尤為著名。總的來說,歷代皇帝大多熱衷於科舉取士,而忽略了培養人才的學校。尤其是每個朝代的後期,學校都流於形式,只獲得壹個學生參加科舉考試的資格。宋代以後,如何處理科舉選賢與學校教育的關系,壹直是封建政論家和教育家爭論的重要話題。
宋代教育制度——書院的建立與發展
書院的名稱始於唐代,最初是藏書和修書的地方。廬山白鹿洞國家公園,建立於南唐四年940年,是壹所教育學院的開端。北宋初年有四大著名書院:石鼓書院、白鹿洞書院、應天府書院、嶽麓書院(據考據學派)。南宋有四大著名書院:白鹿洞書院、嶽麓書院、李澤書院和香山書院。這四所書院,無論是私人建立的還是地方長官建立的,都不包括在官方的學習體系中。它們是南宋著名的理學家、心理學家講學的地方,是各個學派的學術基地。南宋書院重新開啟了自由講學的風格,形成了自己獨特的教學風格,與官學明顯不同。
宋代書院教生受籍貫限制,但書院沒有這種限制,學生可以自由選擇籍貫以外的教師。所以在中國古代教育史上,很多弟子千裏尋師。學院允許學生中途換老師。師德高尚的老師也會主動向弟子推薦比自己優秀的老師。師生感情很深。書院教育重在培養人的品格。在理學家和心理學家的教育思想指導下,四院壹致反對以追求科舉為直接目標的學校教育和社會風氣,強調教育的首要任務是培養人的封建美德。師傅以“為人師表”自律,弟子以“以誠會友,不謀利益”自律。書院的教學采用自學的方式,講課和老師指導相結合,以自學為主。書院為書籍提供了充分的條件。老師非常註重對學生閱讀和研究方法的指導。四大書院的大師們總結了讀書的方法,特別是“朱讀書法”。教師的指導主要采用回答問題的方式。宋代出版的“語錄”多為師生間的問答記錄,是研究各家思想的重要資料。有時候講課,提前準備好“講義”。書院提倡學生之間、師生之間、師友之間的學術爭論,學術爭論不影響友誼。所有的高校都計劃有“學習規則”。《學習規則》闡述了書院的教育宗旨、教學內容和學習方法,是學習書院的基礎資料。其中,朱的《白鹿洞書院學規》影響最大。
書院和官學的根本區別在於,它們講課是自由的。封建專制主義不容許自由演講。南宋以後書院的興衰直接受當時政治局勢的影響。
宋代教育制度——蒙古學的發展
宋代官學體系中有小學或社學,以啟蒙孩子。但是,官辦小學的興衰無常。實際上,承擔教育孩子的教育機構是私立學校。明清時期,書屋遍布城鄉。其類型有:坐館或教館(地主士紳聘請教師上門授課);家庭學校或私立學校(教師在自己的住處設立學校教學);義學或義學(由地方或個人出資招收貧困兒童入學就讀的小學,具有慈善性質)。相對於前期封建社會的小學,明清時期的學校更加定型。
在兒童教育方面,宋代理學關於小學教育的思想有著廣泛的影響。這壹時期關於兒童道德教育的著作很多,如宋代的《童蒙訓》、元代袁彩的《樊氏》、的《邵毅傳》、朱的《小學》、《童蒙訓令》等。大多數著名的教育家都研究兒童道德教育。
蒙古語學習的發展形成了相對穩定的教學內容和教學計劃。讀、寫、作文的教學主要在學校進行,是進入官學、書院、參加科舉考試的基本準備。而且教學的每壹個環節都建立了壹定的秩序。比如,讀書首先重在識字。孩子背了1000多個字後,就開始讀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四書。在這個階段,孩子主要是在嘗試跟讀和背誦。在此基礎上,教師授課,重點講授書中的封建政治思想和倫理原則。書寫的順序是老師先手寫,然後畫紅,再進入臨時書寫。在妳寫作文之前,妳必須練習正確。學校實行個別指導,教學進度根據學生的接受能力而有所不同。壹般來說,每個人都遵循先易後難的原則,前壹步的學習為下壹步的學習打下基礎。在教學中,教師特別註重復習舊課和新課,教師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和引導學生復習舊課和新課。
蒙古學的發展使蒙古學教材逐漸多樣化和系統化。宋代著名學者、教育家,以非常認真的態度,親自為兒童教育編撰書籍。後來隨著學習型學校的發展,孩子的教材種類增多。有:兒童德育書籍,如《孩子該知道什麽》、《小學》。識字課本,繼《千字文》之後,還有《性理須知》、《百家姓》、《三字經》和各種實用雜字。大約在南宋末年(13世紀),出現了以文字為主的識字課本。經典教材有朱的《四書集註》。文學讀物有《千家詩》、《神童詩》、《唐宋八大家》、《中國古代文學評論》。歷史教科書包括各種形式的秋夢。有書法教材,有紅繪本,有名家字帖。由於學校教學用書的系統化,我積累了豐富的童書編寫經驗,在當代也有壹定的參考價值。
宋代教育制度——中國古代中央官學
中國封建朝廷直接組織和管理的學校制度,旨在培養各種統治人才。壹般來說,封建國家的中央官學正式建立是在漢代。魏晉南北朝時期,政局混亂,官學盛行,被廢。到了唐代,中央官學興盛,制度完備,南宋以後逐漸衰落。到了封建社會後期,中央官學逐漸衰落,實際上成了名存實亡的科舉制度的附庸。清末,完全被學堂和學堂所取代。中央官學的產生和發展適應並服務於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經濟。根據教育層次、教育對象和教學內容的不同,中國封建社會的中央官學可分為三類:最高學府、專科學校和貴族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