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親制和現行的相親制
1.古代的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有其歷史合理性,與當時的生產力有著內在聯系。由於當時社會的需求,該制度產生並繼續存在,符合當時的社會背景。隨著這壹制度所依賴的社會生活環境的變化,其不完善的矛盾就顯現出來了。朱良的悲劇使人們認識到傳統相親和包辦婚姻制度的弱點和局限性。然而,其弱點和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什麽?
古代的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制度是緊密相連的。程序壹般是男方父母看中女方後,會通過相親的方式前來求婚。女方父母會根據所謂的“家庭合適,經濟狀況”來判斷是否答應,不會考慮男女之間是否有好感。所以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往往是壹個整體。而且封建社會等級森嚴,尤其是亂世,官場黑暗權貴,女兒壹般都成了父母手中的棋子。朱良就是壹個例子,當然,還有趙軍的離開,藍其格和葛丹的婚姻等等。女兒沒有選擇自由的權利,她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這種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的結合,就是古代的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制度,這是其弱點和局限性的主要原因。
2.在現代社會,人們會本能地認為相親制度是不合理的,因為古代的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的結合,以及各種各樣的弱點和局限性,特別是認為當代社會我們不需要它。但是,人們忽略了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制度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試想把他們分開,然後用婚姻自主權擺脫包辦婚姻制度,剩下相親制度。如果父母再幹涉婚姻,相親系統就像婚介所壹樣充當中介。這就是今天的相親制度。
第二,現行相親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古代的相親制度和包辦婚姻是符合時代背景的,適應了當時的生產力。然而,隨著交通條件的改善、人員的大流動性、醫療事業的發展、人類壽命的延長等社會生活條件的變化,該制度已不利於這個社會的需要。所以很多人認為相親制度已經不需要了,已經不適合當今社會了。甚至說相親制度是封建殘余,應該去除。但是,為什麽農村還有很多“媒人”,城市也有很多“婚姻介紹所”?相親制度為什麽還存在?壹個制度的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合理性。那麽我在這裏分兩點來談:
1.當今社會,人們崇尚婚姻自主,父母不會用包辦婚姻制度來壓制子女。不像古代,壹般來說,包辦婚姻制度沒了,只剩下相親制度。我們以農村的“媒人”為例:在農村,壹般有兩種相親方式:壹種是男方看上女方後,其父母或媒人會來提親,女方父母讓女兒決定是否願意另作決定。這樣就可以說明男方肯定對女方有感情。反之,如果女方覺得男方不好,可以拒絕。如果妳覺得那個男人很好,那這件事就做成了。這說明女方也肯定了男方。如果男方被拒絕了,可以再找壹個,直到成功。所以這樣建立起來的家庭就像愛情壹樣,男女雙方都是自願的。另壹種是男女雙方都不認識。經別人介紹後,男女雙方家長會聚在壹起商量。通過相互的對話和交流,他們可以了解自己的個性,並做出決定。如果他們都願意,他們就會訂婚。從訂婚到結婚,男女有很多接觸的機會,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培養感情。如果他們發現彼此難以相處,他們仍然可以分開。所以,這樣的話,男女之間壹般是有感情的,壹般都是互相滿意的。結婚後,他們壹般相處得很好。
所以,無論哪種方式,相親制度都可以說明其合理性。
2.現在很多人雖然已經渴望浪漫的愛情,排斥“相親”,但是很多人會因為學業、職業、地域、距離等原因而做不到,很難找到所謂的浪漫。所以浪漫和理想存在的概率比較低。比如在壹個巨大的城市裏,認識的人不多。除了親戚同事,還有誰?更別說在農村了。於是大部分人選擇了“相親”,這也成為了他們彼此認識的壹個非常重要的手段。有了這種需求,相親制度就有了它的必要性。
通過以上討論,我認為相親制度還是有利於當前社會的需要的,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相親制度到現在已經發展了幾千年。這是中國的特色,也是壹種文化。我們要深入了解它,利用它,而不是片面對待它,排斥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