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報關單
出口貨物材料報關單壹式六份,包括:
A.海關業務協會;
B.海關留存復印件;
C.企業留存;
D.海關核銷單(用於加工貿易核銷);
E.認證(用於出口托收);
F.證書(用於出口退稅)。
2)出口核銷單
出口收匯核銷單壹式三份,從左至右依次為:
A.短截線連接;
B.出口收匯核銷單;
C.出口退稅專用章(未經核實不得撕毀)。3)增值稅發票
增值稅發票壹式四聯,包括:
a .第壹聯(存根聯)由銷售單位留存備查;
B.第二聯(發票聯)由采購單位保存;
C.第三個環節(抵扣環節),買家抵扣稅款;
D.第四聯(記賬),銷售單位記賬。
二、具體操作流程
按照發生的先後順序,出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清關、裝貨、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1)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產品的詢價和報價壹般是貿易的開始,其中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質量等級、產品規格、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采購的產品數量、交貨時間要求、產品運輸方式、產品材料等。常用的報價有:FOB離岸價和C & amp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加運費”等形式。
2)訂購(簽名)
交易雙方就報價達成壹致後,買方企業正式下單,並與賣方企業就壹些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雙方同意後,需要簽訂購買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的過程中,主要討論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日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和仲裁等,並將談判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誌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采購合同壹式兩份的簽訂,雙方加蓋我公司公章後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3)支付方式
國際上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支付、TT支付和直接支付。a .信用證支付方式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跟單信用證是指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沒有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為光票信用證。簡單來說,信用證就是保證出口商能夠收回貨款的擔保單據。請註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內,信用證中的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
在國際貿易中,信用證是支付方式,信用證的開證日期要清晰、明確、完整。中國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等國內幾家國有商業銀行都是可以開信用證的(這些大銀行的開證費是65438+開證行金額的0.5‰)。
B.支付方式
TT付款方式以外匯現金結算,客戶將款項匯入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戶,可要求貨到後壹定期限內匯款。
C.直接支付方式
指買賣雙方之間的直接交貨付款。
4)增加庫存
備貨在整個貿易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必須按照合同壹項壹項的執行。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a .應根據合同要求核實貨物的質量和規格;b .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c準備時間: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結合船期,以便於船貨銜接。
5)包裝
妳可以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根據貨物的不同,不同的包裝形式有不同的包裝要求。
A.出口包裝通用標準:按照貿易出口通用標準進行包裝。b .特殊出口包裝標準: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包裝出口貨物。
C.貨物的包裝和標誌(標誌和號碼):應仔細檢查和核實,使其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6)通關程序
通關手續極其繁瑣,但又極其重要。如果不能順利通關,就無法完成交易。
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必須具有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檢驗:檢驗是指外貿方向商檢機構申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受理報驗申請後,將及時派人到貨物存放地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受理檢驗申請後,將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認真審查合同(信用證)中關於質量、規格、包裝的條款,找出檢驗依據,確定檢驗標準和方法。(檢驗方法包括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和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類別清單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代替放行單)。
B.持有通關證明的專業人員憑箱子、發票、報關委托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復印件、出口商品檢驗證書辦理通關手續。
裝箱單是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的包裝細節。
發票是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托書是無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托報關代理人報關的憑證。
出口收匯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向外匯局申請,是指出口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憑證。
商檢證書是經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取得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及其他證書的總稱;它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合同義務、處理索賠糾紛、談判仲裁、訴訟舉證的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憑證。也是海關通關、征收關稅、減免關稅優惠的必要證明。
具體操作流程可分為商務談判及簽訂出口合同、組織采購或工廠生產訂單、出口報關、結匯及出口退稅核銷五個部分。各部分的操作流程見圖1-圖4:
2.5出口結匯核銷退稅流程
三。建議
1)出口企業應根據上述主要流程,結合自身企業性質,建立適合企業的出口業務標準流程。主要包括:貨物出口申報程序、工廠轉移申報程序、合同驗證程序和進口設備批準免稅證明程序。
2)出口企業應加強對相關人員出口業務知識的培訓,定期學習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變化。
3)報檢時,檢驗員要認真審核材料,反復校對。操作前必須確認不正確或可疑的材料。
4)無論是代理報關還是自營報關,合同號的使用都必須經過報關會計的確認。
5)報關會計師有責任和義務向報關報檢員確認和提供所有相關信息,並使其準確無誤。
6)外資企業出口業務流程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提前辦理出口業務備案和出口合同備案手續。
7)進口設備變更需要變更申請的,轉廠操作需要填寫申請單,按照相關規定進行。
8)建議企業在操作時咨詢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並根據當地出口海關的具體情況制定詳細的操作標準流程,避免因工作人員專業水平壹般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