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作粗獷優美,造型各異。有“龍滾繡球”、“龍蓮花”、“猛禽躍溪”、“雙龍戲水”、“雙龍抱柱”等幾個動作和套路,逐漸呈現出新的特點。
但無論形式如何變化,它所傳承的文化精髓和元素卻越來越深入人心,延續著壹個信念,那就是和為貴。
1.土家族“炸龍”與中華民族的龍崇拜在中華民族的傳說中,它們可顯可隱,可細可巨,可短可長。
春分登天,秋分潛淵,無所不能;在封建社會,上層階級是皇權統治的體現,而人民則是吉祥之兆。
德江作為封建皇權統治的體現,自古以來壹直處於中央王朝的統治之下。在殷時期屬於鬼面,在春秋戰國時期屬於巴基斯坦南部邊境。此後,中原文化通過政治渠道不斷傳播到各個邊疆地區。
在古代社會,人類無法對壹些天象、天災、瘟疫、疾病做出科學的解釋,只能祈求各種神靈的保佑。
龍作為圖騰崇拜的主要對象,無疑是當時人們崇拜的主體。
秦漢以後,龍作為帝王統治的化身,已經滲透到各個角落。
隋唐時期,在今天的德江建立永州、費州,加速了對龍(神、王)的崇拜。
王寫《貴州史特考》:“石城縣,隋初,屬永州;開十九年(599),設武川縣,屬永州;仁壽四年(604),請在富水以北設富陽郡。大業在永州二年。”據史料記載,永州只剩下21年。
短暫的國家統治並沒有阻礙這個地區專制統治的延續。
費州的建立就說明了這個問題:費州始建於北周鄭玄元年(578年),隋朝統壹後取消,後以原費州地建立富川郡。
唐貞觀四年(630),泗州富川、富陽兩縣抄費州,前州灣子、向勇兩縣隸屬於它,後又吸收泗州塔田、樂騁兩縣。貞觀十壹年(637),向勇、灣子兩縣被廢。
天寶元年(742年)改為州縣,稱富川縣;甘源元年(753),改稱肥州,轄富川、富陽、多田、樂騁四縣,州治富川(今德江)。
費州的建制雖歷經沈浮,但已有480年的歷史。
今永州遺址有地名“崖寨”,今肥州遺址有地名“龍門”,充分體現了封建帝王留下的文化遺存。
特別是在宋太平復興五年(980年)費州被定為羈縻國後,直到1118年,“皇帝”或“龍”的身份發生了轉移,即從中原的官員轉移到少數民族的官員,再由他掌管南方的思維和地區的思維。
龍作為統治的象征,在壹定程度上維護了社會的安定團結,促進了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龍作為民間信仰的隱性文化符號,得到了傳播和鞏固,積累了更多有益的發展元素。
作為民間吉祥的象征,把龍作為吉祥的象征,是崇拜龍作為保護神的產物。
所以人們到處畫龍,畫龍形,甚至謊稱見過龍。
直到現代,德江土家族地區仍流傳著許多與龍有關的圖案,無論是在家具木雕、裝飾和許多石雕作品中,還是在背帶、腰身、服飾等日常用品中,都隨處可見。這些無疑都是把龍作為吉祥符號的結果。
2月2日“龍擡頭”節是中國重要的傳統民間節日,是獻給龍神的日子。
據有關學者考證,農歷二月初二龍擡頭節的形成是中國人崇拜龍為掌管雨水的水神的產物。
農歷二月初二,春分時節,大地逐漸回暖。民間傳說認為,蟄伏了壹個冬天的龍從這壹天開始活動,隨後雨水增多。
早在永樂八年(1410),德江就有“舞龍求雨”的圖文記載:當年修建的龍飛寺(泗州下轄)主墻上的“求雨圖”,歷經600年滄桑,繪制的草龍和人物依然清晰可見,栩栩如生。
到了清朝,壹個供奉龍神的地方已經建成。
《思南府續錄》(道光)載:“龍神祠:梓潼閣左側,有三廟。
道光十八年(1838)建木劍寺,後建觀音樓。
乾隆五十九年(1794),郡人劉欣、劉勝捐建,堂外而建。這座寺廟是通過改變它的大廳而建立的。《銅仁賦誌》記載龍宮時有這樣壹段敘述。雍正五年,給它上諭:“龍神在雨中行走,國泰民安,作用顯著。
我在北京各省立龍像,為各省祈福。
今天,我認為龍神專門在各省求雨...我特地做了兩尊各省的龍神像,和各省督撫壹起迎接,祭祀當地,虔誠地展示。“可見當時各地對龍的崇拜和求雨之風盛行。
相傳清朝同治年間,德江景郊鄉人楊德友在鎮壓黃浩軍起義中立下汗馬功勞,官至五品。民間說他是舞龍“送寶”出身,所以在墓碑上刻了兩條龍。
在富陽古城遺址,壹塊女主雕龍、男主雕鳳的墓碑,為土家族的龍崇拜增添了神秘的色彩。
到了民國時期,舞龍已經從過去的鄉村集中到縣城,但是舞龍的套路,尤其是舞龍的技巧,已經不如從前了。只有炸龍壹年比壹年好,它的“炸”是驚人的,突出表現為密集的用鞭炮炸,猛烈的用煙花噴,不斷的冒著黃煙。
2.土家族的“炸龍”與巴文化土家族的“炸龍”表現出除了對龍本身的崇拜之外的文化特征,以及土家族各種文化因素和民族性格的影響。
1、土家族“炸龍”與巴人及其後裔的民族性格土家族“炸龍”向外界展示的突出特點是男性的陽剛之美和不屈不撓的戰鬥精神。
據現代學者考證,土家族祖先起源於古巴人,《山海經》、《韓曙》等史書中均有相關記載。
巴人最初主要分布在鄂西和川東。
隨著楚國勢力的擴張,主力逐漸西移。
居住地為“東有渝富,西有步道,北有漢中,南有貴州、府城”。
巴人歷史悠久。因為長期生活在武陵山區,所以好戰勇猛。
據《華陽國誌·八誌》雲:“周武王伐周,實為巴蜀之師。
《尚書》作者。
巴適雍瑞,歌舞動人,前弟子倒戈,故世人稱之為:“伐周,歌舞在前”也。從這裏的記載可以看出,巴人不僅作戰勇猛犀利,而且能歌善舞,有著深厚的文化底蘊,這和“炸龍”的文化特征是壹樣的。
德江的土家族(包括大部分地區的土家族)還有趕過年的習俗。
過新年也叫“年會”,是土家族最隆重的節日。
月大於臘月二十九,月小於臘月二十八,漢族提前壹天。
相傳明朝嘉靖三十三年(1555),由於朝鮮戰敗,侵華日軍不斷騷擾我國東南沿海地區,朝廷多次出兵抗擊日軍,均以慘敗告終。
張靜,壹位高級部長,來到朝廷,要求湘西和黔東的當地士兵抗擊日本侵略者。明世宗允許他玩,派胡宗憲監督,行程限定在臘月。
知道回去很難,地方兵的領導決定最後壹年陪親戚過,於是下令:“蒸飯,割肉,倒壹大碗酒,提前壹天出去過年。”因為時間緊,就燉了壹鍋臘肉豆腐蘿蔔,叫做“合菜”。因為是出征前的春節,父母做飯不帶燈不帶刀是很不尋常的,以免打擾兒子甜美的睡眠。
士兵上前線後屢立戰功,迅速擊潰倭寇,收復失地,保衛了祖國的安全。世宗親屬贈匾,上書“東南戰功第壹”。
為了繼承和發揚先人的愛國精神,後人把臘月二十九定為春節。
過年的時候,我還是半夜起床,不點燈,摸黑做飯,不用刀切菜,把肉打成塊,把豆腐插成塊,把菜擰成結,拌在鍋裏煮。
吃飯也比平時快,制造緊張氣氛。
當然,土家族過年習俗的起源有多種解釋,但大多與戰爭有關。
無論是主動進攻敵人,還是阻止敵人的突襲,都說明土家族人生活在難以和平相處的艱苦環境中,甚至在大年初壹這樣的日子裏,都處於緊張的生活狀態。
有人這樣形容曾經生活在武陵山區的人們:“擅鍛鐵為劍,磨柴為弩,持槍出入特別勇猛。”正是這些在土家族血統中傳承的勇武之血,造就了今天土家族“炸龍”的神奇本領。
2.土家“炸龍”與古巴人及其後裔的白虎土家崇拜的圖騰是白虎。
《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巴縣南蠻,原有巴氏、樊氏、尤氏、石翔、鄭石五姓。
都是因為山上的鐘聲落下。
山中有紅、黑點兩處,巴斯德之子生於紅點,四姓之子生於黑點。
無君,萬物鬼神,約* * *對著石洞揮劍。如果妳能贏,妳將被視為君主。
只有巴比特的兒子壹個人,大家都嘆氣。
讓地球上每壹艘船,誰能漂浮,被視為國王。
我姓知沈(沈),但我事獨立。
因為* * *,是為了林俊。
坐船,從沂水到陽炎...林俊死後,他的靈魂變成了壹只白虎。
巴人,川虎飲人血,遂川人廟尷尬。今天土家族人對白虎的崇拜還體現在很多方面,比如孩子戴虎皮帽,家具裏的虎腿圓桌等等。
土家族的白虎崇拜與其他民族文化,特別是與道教融為壹體,形成了“左青龍右白虎”的信仰觀念
中國古代為了觀測天象和日月五星的運動,選出28個星官作為計時標誌,稱為“二十八宿”。
平均分為四組,每組七夜,配合東、西、南、北四個方向,以及黑龍、白虎、朱雀、玄武(合稱龜蛇)等動物形象,在道教中稱為“四象”。
四象二十八宿的概念很早就形成了,戰國之初就有記載。
後來《禮記·曲禮》中說:“行前朱鳥隨玄武,左青龍右白虎。”孔書:“朱鳥、玄武、青龍、白虎,這四個地方也因此得名。”今天土家族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大多依山而建,呈虎坐之狀,以“左青龍,右白虎,前朱雀,後玄武”為最佳宅田。
白虎崇拜和青龍崇拜的結合構成了土家族信仰的重要組成部分。
德江縣也有與“青龍”直接相關的名字,如青龍嘴、潮地、柯南青龍山。
3.關於土家族“炸龍”的故事和傳說很多,古巴人及其後裔的民間傳說也很多,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已經消失在歷史中。
但是壹些關於龍的傳說在民間廣為流傳。
比如關於德江大龍堂的傳說,大意是這樣的:大龍堂原來是壹座寺廟,廟裏有壹個私人的大殿,有壹位先生在裏面教書。
壹天晚上,老公夢見壹個老人,老人對他說:“明天我就離開妳。”
謝謝妳的善良和愛。當我離開的時候,請躲壹會兒。“醒來是壹場夢,先生。很奇怪。
第二天,先生和他的弟子們壹起吃晚飯。壹只狗搶走了他們的飯勺,他們追了過去。
結果天上壹聲巨響,原來的寺廟變成了壹個池塘。
後來人們以為這個大池塘是壹條龍翻過來的,就叫它大龍塘。
此外,土家族地區也有類似和不同版本的傳說:曾經有壹戶人家很窮,屋後有壹口井。逢年過節,主人在井上燒香燒紙。有壹天,壹個白胡子老頭來給他的主人做了壹個夢,讓他暫時離開。
師傅第二天真的離開了家,走遠了就打雷,下著傾盆大雨。
當他回來的時候,他曾經生活過的地方已經變成了肥沃的土地,他從此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這兩個傳說很相似,也很典型。
說明土家族先民對龍的崇拜和期待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這裏,土家族祖先還在夢中將龍神擬人化為老人。
中國的傳統老人和藹可親。
土家族先民把龍神當親人崇拜。
“炸龍”是土家族對龍神崇拜的延續和拓展。
三、土家族的“炸龍”及其儀式的祭祀屬性。土家的“炸龍”主要包括“提水(祭水)-點燈龍-送貼紙-在家舞龍-送龍寶-賽龍-炸龍(元宵節)-燒龍”等環節。
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古代土家族人的主要信仰,而土家族的“炸龍”融合了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點。
首先,龍是自然界傳說中的動物,祭祀它屬於自然崇拜;其次,龍是中華民族的圖騰,祭祀它屬於祖先崇拜。
經過不斷的發展,“炸龍”已經深深地打上了宗教崇拜的烙印,具有祭祀的屬性。
“獻祭”是壹種宗教行為。當壹個有德性的人完成了犧牲的神聖化或者壹些與他相關的目標,他的處境就會改變。
土家族的“炸龍”儀式是壹種典型的儀式。
龍頭辮紮好後,龍首(相當於“祭司”)組織群眾敲鑼打鼓,將龍送至河邊或井邊,焚香燒紙,舉行壹系列祭祀活動,邀請龍王下凡享民,祝福風調雨順,國泰民安。
在祭祀活動中,有壹首民間歌謠“正月初壹,請龍王到民間,與民同樂,過春節大做文章”。
如果說水是“炸龍”祭祀的開始,那麽從點燃龍到炸龍的過程就是祭祀的主要內容。說到“炸龍”儀式,目的達到了,但壹切仍未結束。
“圍繞著為這壹場合的犧牲而形成的那群人和事已經沒有繼續存在的理由了。
但壹定要慢慢疏散,不能被打擾。而且,既然是儀式創造出來的,只有儀式才能分解它。“在土家族‘炸龍’的習俗中,分解它的儀式是燒龍,意味著祭祀的退場。
火龍指的是在農歷正月十六把龍送到河邊。吃完龍粥後,燃燒龍的骨架,以示將龍放歸大海,送上天,實現土家族人對這壹祭祀的美好願望。
第四,土家族“炸龍”與漢族元宵節習俗的融合。“炸龍”習俗已與元宵節習俗有機融合,表現在:正月十五舉行炸龍儀式,與元宵節融為壹體;隨著龍燈融合,龍燈組織迅速發展,龍燈的曲調在吸收地方花燈和其他曲調的基礎上,又呈現出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