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類工業文明發展到新的歷史階段,人類環境在社會和自然方面的矛盾日益積累,來自人口、環境、資源、生態等方面的壓力日益增大。如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逐漸成為各國執政當局面臨的重大課題。事實上,環境問題已經發展成為社會和政治問題,不僅決定了壹個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能力,而且與政黨政治的關系更加密切。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論是什麽樣的政黨執政,都無法回避人與環境如何相處的問題。
首先,“綠色政治”的興起改變了傳統的政黨結構,將環保問題納入主流政治。綠黨是壹個新的政治力量,其主要目標是保護環境,擴大民主和維護人類和平。1972世界上第壹個全國性綠黨組織新西蘭價值黨出現。之後,綠黨的影響力在各國特別是西歐迅速發展,相繼進入地方、國家和歐洲議會,成為重要的執政黨和參政黨。目前,綠黨已經遍布全球五大洲,全球大約有70個綠黨組織。在綠黨的推動下,生態優先和環境保護的意識已經深入世界各國人民的心中,壹些主流政黨也進行了理論創新。德國社民黨、英國工黨等老牌執政黨已將“綠色政治”理念寫入黨綱,英國保守黨政府等壹些右翼政府也出臺了新的環保法規。“綠色政治”的發展使人與自然的關系最終擺脫邊緣地位,進入主流政治。
第二,環境安全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國執政黨都註重維護自身的環境利益。目前,各國執政黨公認的環境安全問題主要有四類:壹是石油、水等稀缺資源引發的沖突和不穩定,是許多地區沖突的重要原因。在中東、非洲、西亞和南亞,水資源已成為影響地緣政治格局的重要因素;二是環境惡化對人類生存的威脅導致的社會動蕩,如非洲和亞洲許多國家因環境惡化和糧食短缺而出現大量“環境難民”,引發局部動蕩和社會不穩定;三是跨境汙染和危害轉移引發的國際爭端和沖突;第四,經濟、科技的發展和貨物、人員的國際流動帶來的生物和基因威脅,如瘋牛病、禽流感、非典等難以控制,往往帶來全球性恐慌。
第三,對環境問題的態度成為影響執政黨和國家形象的重要因素。美國和黨政府因退出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京都議定書》而受到強烈批評。歐盟執政當局率先提出到2020年減少20%溫室氣體排放的量化目標,迫使在氣候問題上壹直不積極的美國和各黨政府在八國峰會上做出壹些妥協。雖然西方發達國家對輸出環境問題和生態危機負有主要責任,但這些國家的執政黨壹直在積極爭取環境問題的話語權,攻擊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政策。
第二,各國執政當局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主要做法
第壹,摒棄“人類中心主義”,樹立綠色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瑞典、芬蘭、挪威等北歐國家的執政當局首先呼籲從全球視角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1972年,瑞典執政當局主動主辦了聯合國人類環境大會,提出了“只有壹個地球”的口號,並在大會通過的《人類環境宣言》中呼籲“人類已經到了壹個歷史轉折點,需要全世界壹致行動,采取更加審慎的措施來應對環境問題”。2003年,在多國執政的社會黨國際成員黨在《聖保羅宣言》中提出了“新發展觀”,認為環境問題與經濟和社會發展問題同等重要,主張將生態、經濟和社會結合起來,實現“可持續發展”。近兩年來,壹些發達國家的執政當局已停止使用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轉而采用新的“綠色核算體系”,該體系包括自然資源的損失和環境保護的成本,以便更合理地反映經濟發展與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
第二,綜合運用立法、行政、稅收等手段對環境保護進行監管。芬蘭是世界上第壹個制定環境保護法的國家。執政當局早在1886年就頒布了第壹部森林法,其森林覆蓋率現已超過70%。2000年3月,芬蘭政府開始實施新的《環境保護法》,匯集了大氣汙染防治、噪聲消除、環保許可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並修訂了節水、垃圾處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了對環境的預防性保護。近年來,印度、越南、緬甸、老撾等國的執政黨也制定了保護本國森林資源的相關法律,嚴格限制原木出口,木制品出口稅也大幅上漲。非洲國家的執政黨制定了嚴厲的懲罰措施來打擊非法捕獵和販賣野生動物。
第三,發揮政府和人民的作用,強制和鼓勵雙管齊下,促進企業和社會節能降耗,積極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資源。越來越多國家的執政黨普遍把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作為執政的重要內容。新加坡、日本、美國等國家的執政黨通過財政、稅收和行政手段推動節能。新加坡執政當局設立了2000萬新元的環境可持續創新基金,以鼓勵企業和個人在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方面的發展和創新。日本政府通過改革稅制,規定企業達到節能標準或使用節能產品的,在壹定時期內享受稅收減免優惠,未達到節能標準且不能按期改善的,將被罰款654.38+0萬日元。美國和德國都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通過減免銷售稅的方式鼓勵大眾購買新能源汽車。
第四,通過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將高消耗、高汙染、低效率的粗放型經濟轉變為低消耗、低汙染、高效率的新型循環經濟。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由於資源匱乏和能源危機,許多國家的執政當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在執政當局政策的推動下,循環經濟已成為日本企業的日常行為,許多大公司如松下、索尼和豐田已基本實現了“零工業廢物”。德國的循環經濟已經發展成為壹個新興產業,垃圾經過處理後在所有生產行業中的比例高達50%。歐盟其他國家也大力倡導循環經濟,並制定了具體的回收、利用或再利用的方法和目標。英國規定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到2065年提高10%,到2020年提高438+00%和20%;荷蘭當局規定,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率要達到60%;法國規定包裝廢棄物的回收利用率為80%。
第五,重視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奧地利執政當局規定,中小學必須開設環保課程,定期聘請環保專家教授環保和垃圾回收知識,新聞媒體也經常宣傳新的環保知識和發明。瑞典政府大力推動節能環保成為社會文化的壹部分,並積極向國外推廣其節能經驗,使全民對環保產生自豪感。美國將165438+10月15定為“美國回收日”,環保局設立網站宣傳回收產品知識。經過多年不懈的宣傳教育,在壹些發達國家已經形成了以節約環保為榮的良好社會氛圍。
第三,壹些啟示
縱觀40年來各國執政黨處理人與自然環境問題的理論、政策和實踐,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的壹些新理念和新舉措,可以得出以下啟示:
第壹,摒棄舊的發展觀,堅持科學發展觀,走人與自然和諧的可持續發展之路,符合時代潮流。單純追求經濟增長、忽視社會公正和環境和諧的傳統片面發展觀,在壹些國家的發展過程中已經顯現出種種弊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和人類生存環境面臨的嚴峻挑戰,堅持科學發展觀,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堅持走可持續和諧發展的道路,是唯壹正確的選擇。
第二,構建人與自然的和諧社會,必須從國情出發,不能盲從。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問題上,我們應該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但不應該在環保等問題上提出過高的要求,尤其不應該被壹些不符合國情的觀念所束縛。處於工業化初級階段的發展中國家,在處理人與環境的關系上,必須從國情出發,重點控制人口過快增長、保障糧食安全和抵禦自然災害,不能盲目推進。
第三,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工作必須納入和諧社會建設的整體,並與和諧社會建設的其他環節緊密結合。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要綜合運用各種手段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避免成為政府或企業的單方面行為;構建人與自然的和諧關系,既要重視傳統產業的改造,又要考慮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改善社會風氣,穩定社會秩序,從而改善自然環境,實現人口素質的提高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