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方
中藥開具的處方是對調劑人員在用藥要求方面的書面告知。處方壹般會註明患者姓名、年齡、性別,但主要是列出藥物的名稱和重量、劑量和用法。調劑人員在收到處方後,首先要對處方進行審核,看是否有配伍禁忌、孕婦禁忌、有毒藥物、藥物名稱不清或可疑、重量含糊或遺漏等。對於含有劇毒藥物的處方,為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必須認真執行有關部門制定的《毒性劇藥管理實施辦法》,謹慎調配。中醫有30多種毒性大、戲劇性強的藥物。如果處方中有某些藥物,應仔細檢查劑量是否超過壹次。中藥配伍禁忌的審核也很重要。“十八般矛盾,十九畏”是歷代醫家總結的寶貴臨床經驗。雖然可能存在具有協同作用的藥物,但試驗方在做出充分的科學判斷之前,仍應遵循這壹原則。現代醫家有時會根據理論、方法、方藥的具體需要,使用相反的藥物,如甘遂半夏湯。如有此類處方,請要求開藥者再次簽字明確,否則不予配制。
如果患者已經懷孕,就要註意是否有妊娠禁忌癥,因為有些中藥會引起流產、流產,所以要註意,保證患者用藥安全。另外,對於藥名潦草或疑似藥名、成分模糊或遺漏、藥味重復等處方。,應與開藥者聯系確認,切忌主觀臆測,避免因準備失誤造成不應有的差錯和事故;非正規處方,包括處方和藥方,都要仔細審查。
分配
配藥時,左手要握住重量桿,手掌扣住重量繩。用右手拿著藥,把它放在秤盤裏。舉起重物,使其與妳的眼睛平齊。用左手把重量線放在體重秤上,放開左手,檢查平衡。中醫界有所謂“梅綺反對”的說法,是為了在增減劑量時達到準確。稱重後的藥物應按照處方中列出的順序放入裝有藥物的容器中。每種藥物在稱重後,都要按照處方仔細核對,確實與處方無誤後,才能包裝發放。如果方中有壹種以上的藥物,如羌活和獨活、生地和生地、生地、赤芍(赤芍、白芍)等。在稱量藥品時,我們應該特別註意。
有些藥材質地堅實,為了煎出有效成分,要用容器搗碎,如豆蔻、砂仁、白果等。處方中的硬藥應先煎,配藥時應單獨包裝,並在藥袋上註明“先煎”,如石膏、生龍骨、生龍牙、生磁石等。有些藥物組織疏松或含有揮發性成分,不宜煎服時間過長,否則療效會降低。這些藥物也要單獨包裝,並標明“後下”,如薄荷、紫蘇葉、飛機草等。此外,壹些粉末藥物,如滑石粉,六壹散,車前子,蒲黃等。,應單個包裝,並在油炸前用紗布標明;對於價格昂貴的藥物,往往采用單獨煎煮取汁,然後將汁液混入藥物中的方法,所以這些藥物也要標註為先炒,如人參、羚羊角、鹿茸等。對於內服的散劑和各種需要溶解放入湯劑中的膠劑,要寫清楚,分開包裝,如三七、琥珀粉、阿膠、鹿角膠等。
中藥飲片調劑時,銷售人員要按照醫生處方的要求,給烤好的藥,生的藥給生的藥。藥品和生品經過加工後,性質會有很大的區別。如果不了解當地中醫行業和醫生的用藥習慣,就達不到預期的治療效果。所以做好調整也是很重要的壹部分。
分發藥品
配制的藥品要逐壹仔細審核,無誤後才能發給患者。壹個人準備好之後,另壹個人會檢查並簽字。配藥時,銷售人員要和藹,向顧客詳細說明註意事項。配藥時,要特別註意詢問病人姓名,以免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