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期,軍事制度比較簡單。它的基層單位是衛和所,每個單位約有5000名正式士官。其下屬單位分為千戶和百戶,在京警衛48人。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決定對禁衛軍進行改革,設立了十二個親衛隊,其中最重要的是“錦衣衛”。
錦衣衛首領,身著金色飛魚服,佩戴彈簧刀,稱為統帥(或統帥,或統帥),通常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很少由宦官擔任。其職能為:“直驅禁衛軍,巡邏緝捕”,基本將錦衣衛分為兩個完全不同的部門。錦衣衛,掌管禁衛軍,展示禮儀儀式,陪同皇帝巡視,基本上和傳統的禁衛軍沒什麽區別,其中比較有名的就是“韓將軍”。這些人雖然名為“將軍”,但實際上只負責站在殿中,傳達皇帝的命令,做安保工作。說白了,他們就是皇宮大殿裏的木樁。當然,這些“賭註”也不是閑人。壹般都是大而有力,氣場十足,聲音洪亮。從外表上看,它們頗有威嚴,對不了解明朝廷底細的人有壹定的震懾作用。達汗將軍在皇家衛隊中組建了自己的陣營。剛開始的時候大概有1.5萬人。到明朝末年,由於官僚機構的擴張,達汗將軍曾壹度增加到5000多人。
至於“巡捕”,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代禁衛的特殊之處,也是它能被人們牢牢記住的原因。其實朱元璋建立錦衣衛的初衷只是為了納貢上書,但後來由於肆意屠戮英雄,他覺得傳統的司法機構,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不好用,於是升級了錦衣衛的職能,讓其成為皇帝的私人警察。負責調查刑事案件的錦衣衛是南北兩鎮的辦事處。其中,城北府於洪武十五年增設,專司皇帝決定的案件。成化元年加北四封詔,使所有刑獄不必關本衛。北四有自己的監獄,可以不經過普通司法機構自行逮捕、拷問、處決。南北鎮縣長部下設五個保健中心。指揮軍官稱為千戶、百戶、將軍旗、小旗,普通士兵稱為校尉、力士。壹個隊長和萊克絲在執行抓小偷和強奸犯的任務時被稱為“提氣”。撚度從最少1000到最多60000不等。錦衣衛學堂壹般都是從民間選拔有實力且無不良記錄的人,然後根據能力和資歷逐級提拔。同時,錦衣衛的官職也允許世襲。
明朝前兩代皇帝朱元璋和朱迪,由於出身的特殊性,對皇權的維護和官員的清廉要求高於其他朝代。這使得錦衣衛的“巡捕”功能無限擴大。壹般來說,錦衣衛的工作僅限於偵破各種情報,處理皇帝交辦的案件。但野心勃勃、心狠手辣的指揮官壹上臺,就會利用職務之便不遺余力地制造事端,既能打擊異己,又能作為他升遷的資本。比如紀綱、英宗、錢寧等。,當他們掌權的時候,他們到處騎馬,從宰相到藩王到老百姓,都在他們的監視之下。如果他們稍微違背他們的命令,他們就會被毀滅,整個國家都籠罩在壹種恐怖的氣氛中。北鎮的孚泗監獄裏關滿了各種無辜的人,無數正直的人死在錦衣衛的酷刑下。更可怕的是,這種恐怖的氣氛不同於唐代武則天時期的短暫出現,在明末幾乎是連綿不絕。這種無節制的過度捕撈,極大地影響了皇帝與官僚的關系,使得官民軍民與皇帝脫離了德國。難怪有人說明朝不是死於土匪,而是死於工廠守衛。
錦衣衛的另壹個著名職能是“掌管權杖”。張婷是始於明朝的壹種酷刑,皇帝用它來教育不聽話的文人。《明史·刑法通誌》稱:“明自創,非古制。”壹句話打破了貫穿明朝始終的特殊專制的冷靜政治本質。有壹次壹個倒黴的官員觸怒了皇帝,被宣布要被棒打,他立刻被剝去官服,雙手反綁在背後,帶到刑場的午門。在那裏,李思監工掌印太監和錦衣衛,讓左右各做好準備。犯人裹著壹塊大布,隨著“打”字,棍子雨點般地落在他的大腿和屁股上。劊子手是錦衣衛隊長。他們都訓練有素,技術高超,能根據太監李思和錦衣衛司令的提示,準確掌握犯人的生死。如果這兩個人的腳呈八字形張開,說明能讓杖活下去;另壹方面,如果腳趾向內移動,杖下的人只會死亡。杖打完之後,要把裹在犯人身上的布的四個角提起來,提起來之後再重重地摔下去。這個時候,布衣人就算沒死,也會半死不活。朝廷幕僚的刑罰對士大夫的身心傷害極大,但明朝皇帝樂此不疲,錦衣衛更是情有獨鐘。
縱觀明代錦衣衛,不僅有袁彬、牟斌等清廉的統帥,還有馬立克順、紀綱等走狗和殘暴的官員。萬歷甲午戰爭中有過突出的情報戰,有過對蒙古貴族的叛亂,有過依附東廠、殺害忠臣的卑劣行徑。但總的來說,其職能主要是監視明帝,其積極作用是懲罰士大夫階層的腐敗行為,防止可能發生的叛亂,同時承擔相當壹部分國防和情報工作。明朝皇帝有錦衣衛這樣壹個高效的工具,更容易監督士大夫階層和文武官員的犯罪行為,也讓無法無天的民眾和平民群體更加恐懼。明代錦衣衛基本上是文官和宦官兩大同治集團政治鬥爭的工具,其主要職能總是隨著國家政策的變化而變化。雖然它有壹定的積極作用,但也有相當大的負面影響。
明朝錦衣衛成立之初,是有名的涼府。《明史·刑法誌》明確記載,與漢武帝入獄時間接近。所謂聖旨入獄,主要是指九卿、郡守級別的兩千石高官有罪,需要聖旨才能入獄的情況。漢武帝多年與匈奴作戰,把國家拖入戰時體制,用法家的手段殘酷苛刻。據《史記·列傳》等文章記載,漢武帝晚年下令監獄多達26座,關押縣令、九卿等壹級官員前後100余人,涉及10余萬人。但在漢朝,這種涼政還只是漢武帝晚年的現象。了解了聖旨的性質,就很容易理解明太祖朱元璋為什麽要設立錦衣衛了。《明史·官五》說:“錦衣衛,總管看守、逮捕、監牢,總由王公統領...賊在強奸,街上滿是溝,所以遮遮掩掩,節省時間。”明太祖擔心他死後,下壹代皇帝將無法控制文武雙全的英雄。於是,他數次提拔大禹,在諸多借口的幌子下,甚至殺雞取卵,幾乎將協助他打天下的文武功臣壹網打盡。這種案子有因無據。如果按照法律規定移交給朝鮮官方處理,可能會曠日持久,甚至無法結案。於是我把這些案子交給錦衣衛當禦用監獄。
這樣看著錦衣衛,自然很清楚。“侍衛”是皇帝的貼身士兵;“監獄”,妳可以自己破監獄;再加上“秘密偵查”,也說明了其特工性質。漢武帝在位期間,朝廷官員仍然辦案,只是重刑重法的政策失誤。明太祖的皇家衛隊為了毀滅英雄,指控羅誌犯罪,殺害無辜。“妳太殘忍了,比這更糟糕。太祖的時候,天下重案在北京抓的都關進監獄,監獄多了,所以殺了很多人。”《明史·刑法誌》說:“胡與藍玉之案,相連而四萬(人)。”可見有多殘酷。俑的開始是皇帝關心維護皇權和根除腐敗的產物,所以它的後遺癥特別嚴重。自然,明太祖自己知道這種冷靜的政治不可能成為常態。所以在海藍案之後,也就是洪武二十六年(1393),在所有英雄殺光之後,他下到“內廷,獄內外,大小鹹。”但是,壹開始思想不好造成的弊端是很難根除的。他的兒子朱迪,燕王,利用特殊的機會,文武英雄在北京殺死所有的人,大大削弱了他們的生命力,他起來,並采取了明太祖的孫子,皇帝文健的王位,為了明成祖,他不可避免地要殺死正直的官僚誰忠於文健,這需要壹個特工機構。因此,在明成祖的手中,錦衣衛是沈重而輝煌的。明初,錦衣衛受到重用。後來有了阿明王朝,這種劣勢很難擺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