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國家對農村危房(泥房)改造有補貼政策。請咨詢當地國土局。二、以下為政策:關於做好2065 438+04 76號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直轄市建委(外委、農委), 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農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做好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1 . 改造任務2014中央財政支持全國266萬貧困農民改造危房,其中:國家確定的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等貧困地區654.38+0.5萬,陸地邊境縣654.38+0.5萬,東北地區。各省(區、市)危房改造任務由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確定。二、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等貧困戶。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農民解決最基本的保障性住房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農民自願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等補貼對象認定程序,規範補貼對象審批。同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村務公開欄公示補貼對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審核環節的結果。縣級政府要組織與被批準危房改造的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征得農戶同意後公開其相關信息。2014年中央補助標準為每戶7500元,並在此基礎上增加貧困地區每戶補助1萬元,貧困農戶每戶補助和陸地邊境縣建築節能示範戶補助分別增加2500元。各省(區、市)要根據補貼對象的改造方式、建設標準、成本要求、自籌能力等不同情況,合理確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的省級分類補貼標準,在補貼標準上對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實行優惠照顧。三。資金籌集和使用管理2014年中央財政安排補助資金230億元(其中中央預算內投資35億元),由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達。中央補助資金根據農戶數量、危房數量、地區財力差異、上壹年度地方補助資金落實情況、工作績效等因素進行分配。各地要積極采取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將抗震安居、遊牧民定居、自然災害損毀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扶貧安居等資金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有機銜接,通過政府補助、銀行信貸、社會捐贈、農民自籌等方式籌集農村危房改造資金。地方各級政府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地方補助資金和項目管理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省級政府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幫助自籌資金確有困難的貧困戶解決危房改造資金問題。各地要用好中央財政提前下達的扶持貧困農民資金,提前做好工作準備。各地要按照《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11]88號)等有關規定,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補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並按照有關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使用,完善內控制度,執行規定標準,直接將補助資金用於危改戶,嚴禁截留、擠占、挪用或變相使用。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下達資金,加快預算執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和檢查工作。第四,科學制定實施方案。省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認真組織編制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政策措施、任務分配、資金安排和監管要求,並於今年8月初聯合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以下簡稱三部委)。各省(區、市)要綜合考慮各縣實際需求、建設管理能力、地方財力、工作績效等因素,確保下達給貧困地區的任務不低於中央下達的任務。各縣要細化落實措施,合理安排鄉(鎮)村危房改造任務。五、合理選擇改造建設方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的農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率。擬改建的農村危房整體危險(D級)的,原則上予以拆除重建,局部危險(C級)的予以維修加固。危房改造以農民自建為主。如果農民自建有困難,願意統壹建設,地方政府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民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壹建設。堅持分散分戶改造的原則,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已批準納入保護發展規劃的傳統村落和集中危房村落。對有搬遷計劃的村莊不予安排,不允許以危房改造名義推進村莊整體搬遷合並。積極編制村莊規劃,統籌道路、供水、沼氣、環保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陸界壹線農村危房改造以原址為主。如果真的需要在異地新建建築,應該靠近邊境,不要遷回。不及物動詞嚴格執行建設標準為了滿足基本建設的要求,重建房屋必須具有適當的建築面積、合格的主要構件、安全的結構和完整的基本功能。原則上改造後住房建築面積應達到人均13平方米;每戶平均建築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可根據家庭人數適當調整,但3人以上農戶人均建築面積不得超過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加強引導和規範,積極組織制定農村住房設計方案,註意為危房戶今後擴建房屋預留好接口,防止群眾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按照基本建設要求及時組織驗收,逐戶檢查,填寫驗收表。需要檢查的項目壹律視為合格,否則視為不合格,檢查不合格的必須整改,全額撥付補助。七。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農村危房改造地震安全基本要求(試行)》(建村[2011]115號)。農村住宅設計應當符合抗震要求,符合農民生產生活習慣,體現民族和地方建築風格,註意保持鄉村風光和傳統風貌。可選用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薦的總圖、有資質的個人或有資質的單位的設計方案,或承擔任務的鄉村建築工匠的設計。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農村建築工匠或者承擔農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單位應當承擔質量和安全責任,並按照合同約定對改造後的房屋承擔保修和修繕責任。鄉鎮建設管理員要加強對農房設計的指導和審查,在農村危房的基礎、抗震措施和關鍵主體結構施工過程中,及時到現場逐戶進行技術指導和檢查,發現不符合基本建設要求的,要立即告知建築使用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記錄。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特別是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織技術力量,編寫發放農房抗震設防手冊或掛圖,向農民宣傳普及抗震設防常識,同時加強對危房改造現場的質量安全檢查、指導和監督。加強對地方建築材料利用的研究,繼承和改進傳統建築方式,探索符合標準的地方材料建房技術方案,推動農村住房建設技術進步。開設危房改造咨詢窗口,為農民提供危房改造技術和工程糾紛調解服務。結合建設農村,組織協調主要建材生產、采購和運輸,免費為農民提供主要建材質量檢測服務。各地要健全和加強鄉鎮建設管理機構,加強鄉鎮建設管理員和農村建築工匠的培訓和管理,提高服務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八。加強傳統民居保護和農村民居風格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要註重傳統民居的保護。對傳統村落範圍內的傳統民居,在村落保護發展規劃批準前,原則上暫不安排農村危房改造任務;保護和開發規劃已經批準的,應當嚴格按照規劃進行修復和改造。各地要在確保安全和經濟的條件下,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的農房建設水平。加強農村民居風格建設的技術指導和管理,註重建築形式、細部構造、室內外裝飾等方面的民居風格延續,推進具有地方民居特色的現代農村民居建設。加強農房綜合建設,進行庭院改造、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後的農房與庭院及周邊環境相協調。九、完善農民檔案管理,對農村危房實行壹戶壹檔管理制度,壹戶壹批,壹戶壹檔。每戶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其中檔案表根據全國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公布的最新樣表制作。在完善和規範農民紙質檔案管理和保存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農民紙質檔案表格信息錄入制度,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地將農民檔案表格錄入信息系統。各地要按照農民檔案信息績效考核和試行公開的要求,加快農民檔案錄入進度,提高錄入數據質量,加強對錄入農民檔案信息的審核和抽樣,合理處置系統中重復的農民檔案。改造後,農民房屋產權歸農民所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產權登記。十、推進建築節能示範示範區縣安排不少於5個相對集中的示範點(村),有條件的縣每個鄉鎮安排1個示範點(村)。每戶建築節能示範戶應當采用兩項以上的建築圍護結構節能技術措施。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及時總結近年來建築節能示範的經驗和做法,制定和完善技術方案和措施;充實省級技術指導組力量,加強技術指導和檢查;適時組織中期檢查和竣工驗收,開展典型建築節能示範房節能技術檢測。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建築節能示範監督檢查的要求,逐戶進行施工過程檢查和竣工驗收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建築節能示範戶錄入信息系統的“改造中的照片”必須反映主要建築節能措施的施工現場。加強農村住宅建築節能的宣傳和推廣,對農村建設者開展建築節能技術培訓,不斷向農民普及建築節能常識。十壹、完善信息報告制度,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格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每月5日前將上月危房改造進展情況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省級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匯總和報告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執行、資金籌集、監督管理情況。各地要組織編制發布農村危房改造信息,以簡報、通報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三部委通報建設成果、經驗、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發展改革部門、財政部門於2015年底前向三部委報送2014年度總結報告和2015年度危房改造任務及補助資金申請。省級發展改革部門要牽頭編制2015年農村危房改造投資計劃,並於7月中旬前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十二、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各地要認真落實本通知的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定期對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要公開曝光,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加強對農民補貼資金的檢查,堅決查處冒名頂替、克扣、拖欠補貼資金和要求農民享受補貼“回扣”、“手續費”等行為。財政部財政監察專員辦公室、發展改革檢查機構將對各地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大對擠占、挪用、騙取、套取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建立健全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體系,完善激勵約束並重、獎懲結合的任務資金分配管理機制,逐級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參照《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試行)》(建村[2065 438+03]196號)實施年度績效評價,全面監督檢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任務落實和政策落實情況。十三、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協作,各地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地方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民政、民族事務、國土資源、扶貧、殘聯、環保、交通、水利、農業、衛生等有關部門,、* * *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積極宣傳農村危房改造政策,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和建議,及時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2014 . 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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