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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如何治理雲南的:內邊外邊制度與西南邊境線的變化

明朝平定雲南後,在洪武至鄭桐(1368-1449)期間,采取各種措施甚至戰爭手段,粉碎了割據勢力陸川造成的邊境危機,西南邊疆的疆域得到了極大的擴張。在鼎盛時期,明朝的疆域幾乎覆蓋了今天緬甸的全境,傳統的邊境行政制度已經不能滿足此時邊境管制的需要。為適應新形勢下西南邊疆的社會發展,明朝在西南邊疆逐步建立了壹套“內邊區”和“外區”分級管理的行政體制,深刻影響了西南邊疆的開發和疆域形成。明代《景泰雲南圖》中記載的直隸雲南布政司的行政區劃為十二州、七軍民州、三軍民指揮使部、壹州二長官司。“洋衙門”所屬的行政區包括6個軍民宣傳部、2個內廷、3個宣傳賦部、4個內廷和2個禦長官司。從地理分布格局來看,兩套政區最明顯的區別是邊疆的地理情況:所謂直隸州、府、司都位於雲南內陸地區,而外來的衙門州、府、司都位於雲南直隸州、府、司的外圍和邊疆地區,從而形成直隸州、府、司為雲南的。明代雲南外行政區基本形成於洪武末年至永樂初年,主要設置在以下三個不同的區域:元末明初陸川勢力擴張所占據的區域(1368-1398),陸川兩次勝利後,為了分解陸川勢力,將陸川所占據的土地與陸川平冕的宣慰司分開。陸川憑借強大的戰象在西南建立了四年(1402)的霸權。鎮遠府位於原陸川軍事管制區,因陸川擴張而廢棄的威遠余壹府得以恢復。永樂元年正月(1403),筆者分析了代侯周育意、萬店周育意、浙樂店俞義章在陸川平面的官司。永樂四年(1406)設立孟連長訟,旨在分化孟定府四川奴才勢力。永樂七年(1409)七月,因陸川擴張而廢棄的鎮康府之地,遷至鎮康禦醫州。經過壹系列的調整,永樂八年(1410)前後,從陸川擴展區中分離出來的“宇易”外圍行政區已經形成,即孟定、孟根和鎮康、萬店、大厚、威遠。明朝經過幾年的運作,“可以將四川腳下的土地納入版圖”。明朝初建雲南時,治車、陸川兩個宣傳部曾設立過緬甸、老撾、巴甸、木邦、猛養為宣傳部,種類繁多。第七,宣威部覆蓋西南,還歸南方,漢唐時期沒有。西南邊疆,陸川外有壹個叫緬甸的國家,車外有八百媳婦,都是依附的。陸川之戰後,陸川放棄老巢瑞麗,收縮到緬北孟陽永樂時期(1403—1424)。“滇西南的達古拉和小古萊部落來到朝鮮,命宣威使臣負責二長官司,統壹他們。”接著,又發函給緬甸的定平、木邦、猛養、緬甸、八白、車力、老撾、達古拉、德瑪薩和丁晴十個宣威部。緬甸宣慰司永樂之後,宣慰司紛爭不斷,明朝對達古拉、德瑪撒等偏遠行政區鞭長莫及,基本失控。因此,明朝中葉以後,猛養、車力、木邦、老緬、巴甸六個宣傳慰安所,即“六慰安所”,得以長期保持控制。分析了三次川江腳下遠征,將其劃分為從川江腳下建立三個傅玄部到景泰(1450—1456)時期,在西南邊疆以外形成了穩定的行政體系,包括車車、木邦、猛養、緬甸、八百甸、老撾、孟定、孟根、南甸、孟根六個軍民宣傳安撫部。創造陸川巔峰的壹代人,思考的是汗法。明代西南邊疆以外的行政區域構成是俗稱的“三宣六撫”,以及內廷二品、內廷四品益州、內廷二品益州的官司,特定名為“內廷益”。明後期,外政區數量略有增加,但區域仍處於雲南直隸內政區的外緣,“內”“外”圈層結構不變。明代雲南省“內”“外”與明代“三玄六圩”西南邊疆的分野,不僅體現在行政區劃名稱上,而且從當時地方誌中記載的雲南關隘、交通以及雲南布政司的管轄範圍上也很明顯,顯示了明代對西南邊疆管理和控制的差異。明代各種書籍中所謂的雲南布政司“直隸州、府、司”,即雲南的內(內)區,其治制和區制形式與內地相同。這個地區的外圍是雲南的“洋衙門”行政區。明代雲南的兩次行政區劃,充分反映了西南邊疆內外圈的關系,展現了西南邊疆復雜的地緣政治格局,也是明代國家疆域觀指導下,對西南邊疆王朝疆域進行控制和管理的創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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