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桀驁不馴的哥特人根本不在乎這些,或許體制龐大、頹廢叛逆的地下文化更適合其發展。哥特音樂通常的表現手法是:男主唱極力壓抑和爆發,將黑夜中的絕望掙紮表現得淋漓盡致;在背景中,吟唱的女聲往往帶有強烈的悲憫氣質,而器樂則是黑暗中嗚咽的風聲,月光下的狼嚎聲和鮮血滴落泥土的聲音。哥特音樂還有壹個特點,就是崇尚死亡美學。他有壹種天生的悲劇,弗洛伊德在講李爾王時提到,悲劇旨在教會我們“放棄生命和愛情,與死亡的必然性交朋友。”源於悲劇藝術的尼采的悲劇世界觀是“肯定生活,連同它必然包含的痛苦和毀滅,玩弄痛苦,從生活的悲劇中獲得審美的快感”。尼采的悲劇理論是為數不多的賦予悲劇和死亡美的悲劇理論之壹。它認為悲劇是輝煌的,是壹種“形而上的安慰藝術”。叔本華和尼采都求助於音樂來解釋“悲劇”的本質。可見哥特音樂作為形而上絕望的載體,表達死亡美學有其必然性。哥特音樂的死亡美學不僅體現在音樂風格上,還體現在視覺效果和表演藝術上..蒼白的臉,誇張的五官,麻木的表情,淩亂的長發,復古的裝扮,冰冷的金屬裝飾,都是哥特人的經典特征。在現代城市,也是主流機構追求的壹種形式上的新奇。真正的哥特人總有壹雙迷人的大眼睛,總是透露著說不出的壓抑和自我毀滅。哥特音樂不僅僅是壹種音樂形式,和所有藝術形式壹樣,也是壹種生活態度。哥特是壹個人們可以逃離現實而進入的幻想世界,壹個黑暗而浪漫的世界。“仁”和“義”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死亡的審美意蘊和崇拜意識。弗洛伊德曾說:“如果妳想長生不老,就必須做好死的準備。”生存和死亡是人類永恒的問題,是生命的起源;科學家們在孜孜不倦地探索,他們研究的深度舉世矚目。哲學家和思想家對死亡本體論的思考比其他人多得多。了解的程度往往超出我們的想象。在對死亡之美的探索和挖掘中,哲學家和思想家試圖超越死亡;對完美的人類本體生命意義的宏大思考,證明人類認識到死亡之美比存在之美深刻得多。死亡之美是壹種深層次的美,往往蘊含著永恒美的本質。如果我們從情感和直覺上來看;死亡似乎是人類生命永恒的悲劇,理性思考,深入思考;事實上,死亡在悲劇概念中似乎有很多形式美,我們可以從美學的角度稱之為——悲劇美。當悲美意識融入死亡時,要註意劃清悲劇與死亡意識的界限。“人”——壹切奮鬥都與逃避死亡、追求永恒有關,而我個人認為壹切物質生活條件的改造或建設都是為了保全生命、延長生命。人們早就清楚,肉體生命將被毀滅,於是出現了對永生的建構和追求的希望——在肉體生命不能永恒的前提下,追求靈魂的不滅和精神的不滅。前者獻身於宗教,為了靈魂在天堂或極樂世界的永恒希望;後者表現為努力奉獻社會,努力在歷史上留名。死亡的原因是出生和崇拜永遠。可以說,無論文化觀念、社會背景、宗教信仰、思想認識如何不同;生命無疑是寶貴而美好的,所以當妳死的時候,妳必須帶著價值和美好死去。所以,既然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具有審美價值;那麽只要死亡是有意義的,悲傷的,就可以在死亡中獲得永恒的審美價值。既然各民族對死亡都有自己的審美觀,必然會有差異;這也會形成各民族獨特的死亡意識和審美觀念。中國是壹個有著幾千年歷史和文化的文明古國。傳統文化中是否包含死亡的審美意義和崇拜意識,我個人理解應該從“仁義”入手去理解,去揣摩,去審視。壹、仁是中國人的傳統倫理觀念。我國人民歷來視“仁義為富,仁義為貴”(1)《三國誌·舒威·溫蒂紀》,主張“仁為民好,義為我好”(2)《春秋仁義法》。在生死問題上,中國人也是按照仁義的標準來看待生死的意義和價值,對生死做出仁義的判斷。仁慈的死亡和正義的死亡是被贊美和慶祝的死亡。茍且偷生,慘無人道,死得冤,就會被罵,被貶。古代的死亡審美意識赤裸裸地擺在我們面前,古代傳統的仁義觀念被反復強調。面對死亡,中國人註重贊美這種倫理觀念;“仁者大起大落而變心,義者不存而變心”(3)《三國誌·舒威·曹爽傳》。在《決壹死戰》中,仁義價值千金;生如糞土,死為義;當世界受到祝福時,它將成為千古美名。中國的人都是謙恭仁義的,所以只要死於仁義,就永垂不朽。以“仁義為人服務,誰拒絕?”(4)《儒林外史》第壹次仁義死,應該認為雖然死還存在。仁義之死,是“效法仁,成就大德”。“死得好!多美的靈魂啊!”(5)文天祥曰:“孔子曰仁政,孟曰取義,而其義盡,故為仁政。”(6)中國人的倫理觀和價值觀,可見於《文天祥傳》和《宋史》。仁義是中國人評價死亡的價值尺度,適用於這個死亡尺度;它被定義為永遠閃耀的英勇、悲壯、美好的死亡,不適合這種死亡尺度;不僅不能是美感之死,還會是壹地雞毛之死。如果是惡之死;就是妳死有余辜,死而無義。其次,仁義是中國人死亡審美意識的核心組成部分。中國人能把仁義觀念變成死亡觀念,可見中國人的價值評價和褒揚傾向。仁義之死在中國人眼裏永遠是美好的,不朽的,深受中國人崇拜。孔子說:“仁人誌士為仁,不必求生以害人,殺身以成仁”(7)《論語·衛靈公》,孟子也主張;人要堅定不移地堅持仁義廉恥,做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權貴不能屈”(8)《孟子·滕文公》;而且在必要的時候,也要“舍身取義”、“殺身成仁”,以保持氣節,取得好名聲。荀子也認為“逝者也是逝者”(9)《荀子無微不至》;“烈士之所以不同於恒人,是因為他的杖節配有友情”(10)《劉禹錫全集·杜同圖之書》列為義,猶如書寫壹部香火的歷史。雖然死了,但死而無憾。仁義之死,在中國人眼裏確實是壹種美好的不朽的死亡。它永遠值得人們懷念和贊美。為仁而死,就是死得好,死得悲壯,死得美麗,死得高尚。正因如此,中國人贊美仁之死,贊美無辜的人格。北齊劉周高喊:“丹可磨不可奪其白,可焚不可毀其香,玉可碎不可換其白,金可賣不可易。”(11)質量上的劉正;柳宗元也大呼:“舒服不貴,所以活在無知中?”(12)於謙在《遊士蛟·郭曉玲·蔡五》中,以慷慨激昂的語句謳歌仁義無罪之死:壹千把錘子扔出大山,用火焚燒,也不怕把清白留在人間。這說明中國人的仁義死的審美意識自古就有,並流傳至今;依然會被後人追隨。因為只要中國的傳統文化是不朽的,這種死亡審美感和崇拜感就不會消失。第三,仁義意識是中國特有的死亡審美意識。仁義之死,重於泰山之死。贊美贊美,李清照曾說:“生是英雄,死是鬼英雄”;仁義之生,是英才之生,仁義之死,是英雄之死。中國人的死亡審美觀是仁義意識的重新強調和重新整合。所以“舍身取義”“舍身取義”成為中國人的座右銘,也成為面對死亡時的警句,於是無數仁人誌士為仁而死;舍生取義,因為得了義死之譽的人,會流傳千古,激勵萬代。中國傳統文化主張仁義之死;贊美為他人犧牲自己的精神;強調和提倡為義犧牲,在我看來,無論是仁義;強調的無非是死亡的價值。中國無數仁人誌士,以他們的英雄業績,形成了可歌可泣的傳統——視死如歸,舍生取義,死而無憾;把妳有限的生命投入到事業中去,以便永遠和它壹起生活。需要指出的是,中國人的這種死亡不再是悲劇,因為它完成了壹次更替;實現了生命的審美價值,個人的死亡帶來了社會的穩定,家庭的繁榮和榮耀,君主的愉悅。的確,這壹系列的死亡比個體生命更有價值。傳統文化不就是歌頌這種關於死亡的價值觀念和審美意識嗎?古人主張舍身為義,殺身為仁,概念化,從不落空。傳統文化中的死亡觀念——仁義意識,壹直活在審美的境界裏,壹直唱著悲美不朽的頌歌。孟子說:“生為我所欲,義為我所欲。兩者不可兼得,但可以以義代命。”(13)孟子告子;他還說“生活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比活著的人更多,所以我不想當乞丐,所以我什麽都不受。”(14)同上,司馬遷說:“因人死,死重如泰山或輕如鴻毛。”(15)給任的信。面對死亡時;或者當妳必須在生與死之間做出選擇的時候;仁人誌士基於仁義做出選擇——生或死,都在仁義的念頭之間。“人生自古雖不死,卻當任其生”(16)文楊,有誌之士會作出明智而道德的選擇,他們會從容赴死,視死如歸;為了保持永遠仁義的好名聲。他們的死是悲傷而美好的,有著無限的莊嚴。俗話說:“死得其所,猶榮也。”(17)《王安石雙鬢全集》中的仁義之死意識深深植根於中國人的死亡審美意識中。只要有荊軻赴難的決心,就會唱壹首悲壯豪邁的歌:風蕭蕭水冷,壯士壹去不復返。中國人的崇仁義意識具有永恒的倫理意義和審美價值。“朝生仁義,夕亡乎?”陶淵明唱了七首關於窮人的詩,只要是仁義;無論生死,都要淡定,生是快樂的,死是幸福的。只有樹立這樣的生死觀;只有生與死才有正當性和趣味性,才有審美價值和審美情境。俗話說:“死得俠義,也不會越來越名滿天下”(18)。李白的俠義行為就像韓愈說的“生而不肖,誰長壽,死而不仙,誰死?”(19)李墓誌銘仁義之死,是英雄之死;英氣崇高,美名發揚,所以:“寧為聞而死,不為聞而生”(20)柳宗元、商季復贈書名於眾,中國人贊“兵者死而不失義”的精神(21)歐陽修《給的壹封諫書》,美人欲“過目難忘,壹見致命。歐虛秀的縱囚論。在中國人的節操觀念和仁義觀念中,“不怕義死,不尊生”成為死亡的道德行為準則和審美依據,所以仁人誌士往往“死而無懼得失”,“寧做短命鬼,不做茍且偷生的人”。“傳統文化不僅重視仁義道德;那就必然要把道德價值的審美意蘊納入死亡的意識之中,於是壹切仁人誌士都可以“聞之義動,感之如死”(22)馮夢龍列舉東周國誌,他們可以“為仁義而勇”(23)蘇公比傳承,或下定決心,“長大壹寸 而“在中國人的死亡美學和崇拜意識中,仁義之死意味著‘雖死不死,猶存於遠方’”(25)歐陽修無黨派派徐苑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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