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隔離方法
隔離法是將火源周圍的可燃物隔開,使其不燃燒。隔離法適用於撲滅由液體或氣體引起的火災,如石油、天然氣和液化氣。
最常見的隔離方法是關閉輸送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管道的閥門,切斷可燃物質的供應。同時,打開通往安全區域的閥門,轉移可燃物質。
二、窒息法
窒息是用不可燃氣體或其他滅火劑降低空氣中的氧氣,使其不足以維持燃燒。窒息法適用於撲滅有火焰燃燒的火災,如油、電、木材等。
窒息性氣體最常用的滅火劑是不可燃氣體,如二氧化碳、氮氣和蒸汽。這些滅火劑可以通過滅火器和滅火系統倒入火災現場,以降低空間中的氧氣濃度。壹般來說,當空氣中的氧氣濃度低於15%時,燃燒無法維持。
第三,冷卻方法
冷卻法是用水或其他滅火劑降低燃燒產物的溫度,使其不再燃燒。冷卻法適用於撲滅由固體物質引起的火災,如木頭、紙和布。
冷卻方法要註意以下幾點:不要用水撲滅油、電、金屬等火,否則會爆炸或觸電。不要用水撲滅高溫物體或遇水發熱的物質,否則蒸汽會爆炸。不要用水撲救深部火災或精密儀器、珍貴文物、檔案等火災,否則會造成積水或損壞。
第四,化學抑制法
抑制法是用化學滅火劑幹擾燃燒的化學反應,使之停止。抑制法適用於撲滅有火焰燃燒的火災,如油、電、金屬粉末等。
抑制法最常用的滅火劑是含氟、溴的化學滅火劑,如1211、七氟丙烷等。這些滅火劑可以通過滅火器、滅火系統等手段噴向火焰,使滅火劑參與燃燒反應,中斷燃燒連鎖反應,從而達到滅火的目的。
滅火時的註意事項:
1.正確選擇滅火劑,充分發揮其效能。
常用的滅火劑包括水、蒸汽、二氧化碳、幹粉和泡沫。由於滅火劑種類繁多,其有效性也不盡相同,所以在滅火時,壹定要根據燃燒物質的性質、設備設施的特點、火源的位置(高低)和火勢的大小,選擇冷卻和滅火效率高的滅火劑。
2、註意保護關鍵部位。
例如,當某壹地區存在大量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學品時,就要把這部分作為重點保護對象。在實施降溫防護的同時,盡快組織力量消除其周圍的火源,防止災情擴大。
3.防止復燃和再次爆炸。
火災撲滅後,應留下必要數量的滅火力量,繼續冷卻燃燒區域的設備、設施和建築物,消除火源;同時,對泄漏的危險化學品要及時處理,特別是對空間內殘留的可燃氣體或蒸氣要盡可能用蒸汽或噴淋水稀釋消除,防止復燃和再次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