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於2010開始實施。教育部每年將提供約350萬元的資助,三年為壹個周期,地方政府也將為項目提供配套資金。國內有首都師範大學、上海師範大學、長春理工大學、南京林業大學、昆明理工大學等74所高校。實施“特色重點學科工程”是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該項目的實施將有助於構建完善的高等教育重點建設體系,提高特色重點學科服務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及行業的能力,有助於建設有特色的高水平大學。通過實施“特色重點學科工程”,探索經驗,建立機制,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科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把重點學科建設推向新的高度。相關高校,特別是原行業高校,要通過實施“特色重點學科”,進壹步深化和完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密切與行業的聯系,突出學科優勢,特別是要在有特色的高水平上下功夫;要加強對行業發展的服務,爭取行業的政策支持、項目支持和資金支持,為學校和學科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環境。
根據教研室[2010]3號《關於做好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建設方案編制工作的通知》,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年度控制額度為:人文社科管理類項目(兩個學科)1.7萬,理、農、醫350萬。“特色重點學科項目,(壹級學科)按壹級學科認定前兩個學科的國家重點學科數量計算,無兩個學科的(光學工程、中醫學)按同類(兩個學科)的2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