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情況說明,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國家”這個詞的兩種用法都是指“三部分”中的壹部分,要麽是政權,要麽是地區。它們是在古代用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經過長時間的考察後確定下來的。字典記錄了社會對他們的認可,因為他們符合社會的需求。胡雯認為,使用“國家”壹詞應該同時指“三個部分”,否則就是用詞不當。這種觀點說明作者沒有搞清楚“國”字在古代漢語和現代漢語中的實際用法。
俄語單詞“гос”與中國的“國家”壹模壹樣。《俄漢詞典》解釋了“гос”這個詞。如下:1。狀態(指狀態機);2.國家(指地區)。至於政治權力,在俄語中還有壹個特殊的詞,那就是власть.可見俄語單詞“гос。”在概念上與中文的“國”字是完全壹致的,翻譯成中文的“國”是恰當的。
嚴格來說,中國古代歷史上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概念。因為“國”在中國的傳統意義和現代意義大相徑庭。現代意義上的“國家”往往是由人民的意誌決定的,人民對國家的操縱是通過民族精英來實現的。這樣,國家精英的任何政治運動都必須符合大眾的意誌。普通民眾成為民族國家的社會基礎,他們為國家精英提供了充足的社會資源。在中國古代思想文化中,“國”是世界、民族、家族的總稱。君國不分,“家天下”被視為正常的國家制度。所以,中國古代的國家學說大多講的是治國之道,君主的神權是毋庸置疑的,國家的合法性也來源於不可知的天意。由於缺乏完整的“民族”和“國家”概念,中國古代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族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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