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價格形成無規律,風險無法轉移。由於合同價格的簽訂是根據當時的供需等因素確定的,因此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市場價格的變化是不可避免的,對壹方有利,對另壹方不利。同時,價格的形成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地區的制約,很難形成公平的價格。
(2)信用風險。價格風險的不可避免性影響合同執行的有效性,在這種情況下信用風險是不可避免的。
(3)買賣雙方少,難以形成集中的市場。買賣雙方分別談判、討價還價達成協議,他們掌握的談判技巧和技巧對價格的形成有很大影響。
(4)合同規範程度低。每簽壹份合同,壹系列的環節,比如找客戶、詢價、初步談判、簽約等。,必須重復,品種質量、時間、運輸等因素必須爭論不休。對於批量商戶來說,這樣的簽約和執行非常復雜,交易成本也相應增加。
隨著互聯網的出現,世界逐漸變成了地球村,基於信息化的現貨電子交易登上了新經濟的舞臺。現貨電子交易(也稱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或現貨倉單交易)是以現貨倉單為交易標的物,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集中競價和交易,進行統壹撮合和支付,並實時顯示價格報價的交易模式。其本質是現貨商品的電子商務。《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標準》明確定義了大宗商品:能夠進入流通領域,但不是零售環節,具有商品屬性,用於工農業生產和消費的物質商品。
現貨倉單是貨物交付到指定倉庫後,市場向貨主出具的壹種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現貨倉單在交易市場註冊後,可以通過互聯網進入現貨交易市場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現貨倉單可以在市場上自由轉讓、買賣,也可以實物交割。現貨交易其實就是壹種標準化的倉單交易。
現貨交易是以網絡為工具,以電子商務的模式進行交易,買賣雙方不見面,電子交易市場為交易平臺,國家政府為裁判;是線上與線下、現實與虛擬、傳統經濟與網絡經濟相結合的共贏模式,充分解決了現貨商品交易中的住源、客源、線上結算、物流配送等諸多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