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評價科目。
企業績效評價體系的主體是指誰需要評價對象。從企業績效評價的產生和發展來看,它是為解決經濟活動過程中的諸多矛盾而建立的,主要包括資產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間的矛盾,這些矛盾構成了制度的主體和客體。
2.評估對象。
企業績效評價體系的對象簡單地說就是被評價的對象。客體是評價主體根據需要確定的,是與主體相對應的矛盾的另壹面。
3.評價目標。
企業業績評價體系的目標是根據主體的需求確定的,是從壹定數量的主體需求中總結出來的。也是系統設計的導向和目的,整個系統的設計和運行都是圍繞目標進行的。
4.評價原則。
評估原則是設計系統時必須遵守的規則。它們是從長期經濟活動中總結出來的,具有普遍適用性,體現了企業業績評價活動的* * *性質。目前國內各界公認的原則是:客觀公正、整體完整、科學合理、簡單適用。
5.評價指標。
評價指標應根據評價對象的特點和目標以及相關的評價原則進行選擇。評價指標既有財務的,也有非財務的。
6.評價標準。
評價標準是分析和判斷評價對象的標準。壹個指標的具體評價標準是在壹定的前提條件下產生的,是相對的。因此,評價標準是相對的、發展的、變化的。
7.評價方法。
評價方法是企業績效評價的具體手段。有了評價指標和標準,就要采用壹定的評價方法在實踐中加以應用,才能獲得真實的評價結果。
8.評估報告。
企業績效評價分析報告是系統的輸出信息,也是系統的結論性文件。評估報告應重點闡述評估的原則和目標。表格應該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