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5年,瑞士的禁煙法規定,禁止任何餐館或客棧接待吸煙者。壹旦被發現,他們將受到鞭笞、焚燒和流放的嚴厲懲罰,被抓到的吸煙者將被判處死刑。1615年,煙草傳入日本,日本天皇下令禁煙。大面積未收割的煙草被燒毀,許多煙農、煙草商和吸煙者被罰款、判刑,甚至被斬首。在土耳其,壹些伊斯蘭精英認為煙草是麻醉劑,吸煙是壞事,要求禁煙。1623年,土耳其蘇丹穆拉德·克魯爾頒布了懸掛吸煙者的禁煙令,並親自到各地視察。壹旦被發現,他們會被逮捕並斬首,吸煙者無論走到哪裏都會被公開處決。他對在戰場上抽煙的士兵的懲罰包括砍掉他們的手腳,砍頭,絞死,肢解,甚至把他們留在前線受辱,被敵人殺死。那時候,成千上萬的煙民丟了腦袋,無數人失去了手腳。波斯國王沙斯菲視煙草為“醜陋的草”,於1628年頒布法令,規定所有賣煙草的人都要用燒紅的鉛燒喉嚨,吸煙者要處以苦役。1640年,朝鮮還下令禁煙令:凡藏匿煙葉者投入監獄,超過0.5公斤者斬首。印度還有對違反規定的吸煙者割掉鼻子的酷刑。中國明朝政府也下令禁止吸煙。最早規定私種香煙的人要判監禁,但後來被取締了。1639年,崇禎皇帝下令“吸煙者死”。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代社會采取了更多反對煙草的行動。法律上,各國都在嚴格限制吸煙場所;從健康教育的角度來看,醫學對吸煙危害的認識越來越深,吸煙有害健康的觀點已經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在經濟上,許多國家對煙草征收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