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按其性質可分為三類:
1.基礎理論成果是指在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領域取得的新發現和新理論。成果的主要形式是科學論文、科學著作、原理模型或發明專利。
2.應用技術成果是指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應用中獲得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以及農業、生物、礦產、計算機軟件等新品種。
3、軟科學成果,是指科技政策、科技管理和科技活動的理論、方法和觀點,其成果的主要形式是研究報告。
基本內容:
指科研人員在其所從事的科學技術研究項目或課題範圍內,通過實驗觀察、調查、綜合分析等壹系列腦力和體力勞動所取得的創造性成果,並經評價或鑒定確認具有學術意義和實用價值。
它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勞動的結晶,是人類重要的精神財富和物質財富;它是具有特殊意義的生產力,也是衡量科研任務完成情況、科研人員素質和貢獻的重要標誌。是國家的財富和智力資源。
科研成果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科研成果要有創造性和先進性。創造性是指在理論上有新的思想,在技術上有新的改進,是前人沒有做過的,也是國內外沒有的。先進性應提高成果的技術價值和水平。
2、科研成果必須具有社會價值(科學價值和經濟價值),並得到社會的認可。必須實用,符合科學規律,具備實施條件滿足要求,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
3、科研成果必須經過技術鑒定或審查。鑒定或評估應由同行專家進行。只有當它被認為是合格的時候,它才能算作壹項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