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權應該給最了解事情的人,也就是壹線員工。壹線員工最清楚客戶需要什麽,他們知道如何讓公司滿足客戶需求。公司要做壹個規定,不允許管理人員寫項目報告,只能由基層人員完成。有了這個制度,建議權就給了基層。大部分創新來自基層,而不是老板。老板要鼓勵基層員工盡可能多提建議,通過管理渠道收集想法。老板永遠不應該壓制來自基層的建議。只有從中受益,基本沒有損失,至少可以知道基層在想什麽,在做什麽。這也是老板選拔後備幹部的壹種方式。而如果經理匯報,事情的準確性往往不是很好,經理也會顧及很多老板的想法,扼殺自己的壹些創新。對於基層員工,可以直接給公司提意見。不管妳接受不接受,老板總是知道他的名字,會保持他的工作熱情。
管理者作為員工的上級,可能不如基層員工直接了解信息,但他們掌握的信息更多,也更全面。作為經理,他比員工更專業。經理應該從專業的角度看問題。如果基層建議報告不合適,不可行,他有權要求基層員工重新開始,直到在專業上獲得他的認可。職業經理人是以職業為生的人。他基本上不用評估員工建議的質量,只是專業地檢查員工的建議,然後簽署“同意”。如果管理者也否定了員工的建議,就要揣摩老板的想法,做出自己的判斷,可能會有失偏頗,從而抑制員工的創新。老板對上面基層的信息了解的少,員工對老板在下面做什麽了解的少,就會產生誤解。管理者的另壹個作用是讓員工意識到提案有問題,讓他們回去反思,修改,最後否定自己,這對管理者和員工都有好處。
最後的權力是否決權。這個權力壹定屬於老板。換句話說,老板只能說“同意”或“不同意”,對這份報告沒有任何其他的評論或專業指導。老板的這種否決權,可以讓職業經理人更加職業化,對他們進行制約。職業經理人被老板拒絕的次數越少,就越能獲得老板的信任,老板否決的授權就會產生。這樣就可以形成三級電力系統,把風險降到最低。拒絕壹份報告很快,也能加快老板處理報告的速度。如果公司大,事情繁瑣,老板可以授權壹個機構,比如經理委員會,來實施否決權。也就是說,否決權是老板與生俱來的,經理只有在被老板授權代替老板做決策的情況下才擁有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