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地方,實際上有壹個規則,即女子先設宴。首先,在成都農村,婚禮的前壹天晚上有壹個飯局:叫“花夜飯”,有的地方叫“遊園會”,這是壹個傳統習俗。但由於社會的進步和交通的發展,更多的女孩加入了遠嫁的行列,所以這種習俗已經不適合現實社會的發展,現在男女雙方辦酒席更為流行。
但是有些老男人很傳統,可能會結兩次婚,這是不能接受的。他們認為不吉利,但女方父母希望女兒嫁得漂亮,想給女兒辦壹個隆重的婚禮,同時招待親戚。因為結婚時間長,親戚不可能都去男方家,所以會出現雙方都可以的情況。
第二,女方可以先辦婚宴嗎?
1,女方幹脆邀請親戚參加正式婚禮,參加兩次婚禮就奇怪了。如果不參加正式的婚禮,建議是先正式,再挑個簡單的時間。基本上婚禮就是男方開車去女方家接新娘,然後去酒店。
2.如果兩家離得比較遠,比如在不同的省份,基本上是做兩次。這種情況下,順序無關,主要看妳自己安排的方便程度。如果男方想先做,我建議女方遷就。傳統上,男人娶他的妻子。收養是壹種特殊情況。
3,建議女方家先做,基本就是這樣。這個女人可以簡單地做到這壹點。
4、女方家先搞定!因為女方離他家太遠了!
5,可以由兩個* * *,兩家婚姻美滿,所以婚姻是兩個人的事。至於結婚由誰出錢,應該以當地習俗為準,但沒必要這麽老套。
第三,婚宴和省親宴
出嫁是民間對女人出嫁、嫁人的稱謂。在古代,未婚女子住在閣樓裏。在古代,女人被要求守在前門和二門,不允許和外面的男人見面。因此,已婚婦女被稱為“結婚”,反之,結婚就是未婚。過去,新娘結婚的前壹天,娘家會為女孩舉行婚宴,這也是女孩在娘家的最後壹頓飯,因為結婚後,她就成了男方家的壹員。邀請的都是她家的至親好友。婚禮當天,新娘的父母不能出現在婚禮現場,所以新娘的家人會在女孩出門前招待近親和密友。
省親宴:
省親,自古流傳下來的習俗,也可以叫作做客,回別家(閩南語用)或回三朝。意思是新婚夫婦在結婚的第三天帶禮物到女方家,女方家也必須在這個時候準備酒席(壹般是中午,叫省親宴或請女婿)。省親後,媒人的工作結束,男方必須給媒人送禮。也就是說,現在的回訪壹般是婚後的第三天、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第九天,或者滿月的時候,女婿隨新娘回娘家,向父母、親戚拜年。從接吻開始成為丈夫的儀式現在完成了。這種習俗起源於古代,壹般被稱為“省親”,意思是結婚後回家看望父母。後世叫法不壹,如宋代的“百門”,清代北方的“雙向門”,南方的“會家”,河北部分地區的“叫叔”,杭州的“會郎”。
現代壹般在婚後第三天,也叫“三朝會門”。這是婚禮的最後壹個儀式。女兒不會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女婿感謝公公婆婆和新婚夫婦的愛和美好。壹般是女方家辦酒席,新女婿入席,由女長輩陪同。新婚夫婦要麽當天返回,要麽呆上幾天。如果他們留下來,他們不會住在同壹個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