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意義上的?結婚禮金?指的是新郎婚後在婚房、家具、生活用品以及各種婚禮儀式上所花的錢。新中國成立後,提倡什麽?結婚不是為了錢?80年代以前?結婚禮金?很長壹段時間,好嗎?淡化狀態?。自從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婚姻已經成為中國人的頭等大事。結婚禮金?中國人逐漸重視它,並受到西方婚姻文化的影響。結婚禮金?新郎的單獨責任改為新郎和新娘的共同責任。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受此影響提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及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婚禮彩禮錢是男方付給女方的彩禮,是近代中國保留下來的古老婚禮習俗。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彩禮錢,可以認為是彩禮範疇。婚禮彩禮錢大部分用於購買家具、家電、衣服等。,而且還可以用來支付女方的酒席,有的直接用彩禮錢作為女方的嫁妝。男方家給女方家送多少彩禮,要看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情況。
198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第壹條規定:?父母或他人違背男女雙方意願強迫包辦婚姻或違背男女雙方或壹方意願買賣婚姻,壹方要求離婚,婚後雙方未建立感情的,應準予離婚?。最高人民法院1984號意見第17條規定:因包辦婚姻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在離婚時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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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禮彩禮包括什麽?
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結婚禮金?20世紀70年代末,“婚姻”壹詞躍入中國的社會習俗。結婚禮金?四大支出領域是什麽?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和手表?,後人所用?四大塊?說,快遞?結婚禮金?的內涵。
70年代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四大塊?具體包括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手表。人們也形象地稱之為?腳踏,轉身,聽看?。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
80年代?四大塊?它們是電視、冰箱、洗衣機和電風扇。
1990年代
90年代?四大塊?在80年代的基礎上略有調整:冰箱、彩電、空調、洗衣機。
00年代
三、不應認定為婚禮彩禮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壹定條件下返還彩禮的原則。司法解釋做出如此明確的規定,顯然是基於我國農村彩禮習俗的現狀,是壹種務實的司法妥協。
因為司法解釋中的引用?新娘禮物?這是壹個非法律概念。在處理彩禮糾紛的司法實踐中,首先要正確理解和把握彩禮的本質含義。根據彩禮的目的,在實踐中,下列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而制作的禮物。
2.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為表示感情而送的禮物。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 * *內消費的費用由男方支付。
4、男方及其近親屬和女方及其近親屬當禮的贈與。
5.通過婚姻取得財產、騙取財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