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比例是指股東資金所占股份的百分比,反映了債權人提供的資本與股東提供的資本之間的相對關系,企業的基本財務結構是否穩定。壹般來說,股東資本大於借入資本更好,但不能壹概而論。
持股比例是指出資額占註冊資本的比例,即出資額/註冊資本。如原註冊資本為90萬元,出資654.38+萬元,則持股比例為654.38+00/(90+654.38+00),即654.38+00%。股東或者公司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持股就是持有壹定的股份。持股達到30%時,持股可稱為控股,如果是第壹大股東,也可稱為相對控股,持股超過50%時,持股可稱為絕對控股。
股份稀釋有兩種解釋。壹是企業增發股份導致原股東持股比例降低,原股東壹般指創始人團隊。二是公司追加投資時,後期投資者的股價低於早期投資者,或者有配股,在沒有相應資產註入的情況下轉為紅股,稀釋了早期投資者股票所包含的資產價值。對於企業來說,在融資擴張的過程中,股權稀釋是必要的,合理的股權稀釋也可以實現股東和企業的雙贏。對於創始人來說,股權稀釋意味著投票權比例的降低,但稀釋前後持有股權的價值是否降低,取決於稀釋前後公司價值的變化。
當公司具有復雜的股權結構時,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轉讓優先股之外,還有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權證,因為可轉換債券持有人可以通過轉換使自己成為普通股股東,權證持有人可以以預定的價格購買普通股,他們的行為選擇可能導致公司普通股的增加和每股收益的減少。這種情況通常稱為股權稀釋,即每股收益因普通股增加而減少的現象稱為股權稀釋。由於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屬於簡單的股權結構,中國證監會目前還沒有規定復雜結構下每股收益的具體計算方法。原則上規定發行普通股以外的股票的公司應當按照國際慣例計算本行指標,並說明計算方法和參考依據。
短期股權稀釋是指單位股息的暫時下降。當M&A溢價小於或等於M&A的協同效應時,理論上或長期內都不會導致股權稀釋。但短期單位股息攤薄仍不可避免。這是因為企業並購協同效應的實現主要依賴於對目標企業潛在價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標企業的潛在價值不僅需要特定的條件(資金、技術、高效的管理等。),還需要壹定的整合時間。因為在目標企業的潛在價值沒有被充分挖掘之前,企業並購的增值肯定會小於並購溢價,從而導致主並購企業的股東權益被稀釋。長期股權稀釋是指單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這種稀釋的根本原因是並購溢價大於企業並購的協同效應。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充分實現了並購的協同效應,並購的附加值也無法彌補並購溢價,因此單位股利攤薄現象不可能自動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