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類是資產基礎法,即逐項評估目標企業全部資產和負債的方法,包括重置成本法和清算價值法。
2.第二類是相對價值法,主要采用乘數法,比較簡單,如市盈率、市凈率、市凈率、PEG、EV/EBITDA等評估方法。
3.第三類是收益折現法,包括FCFF、FCFE和EVA折現法。對於不同類型的投資,估值方法是不同的。眾所周知,PE傾向於青睞已經形成壹定規模並產生穩定現金流的成型企業(這壹點不同於VC)。同時,PE的投資期限較長,壹般可以達到3年以上,流動性較差。此外,PE和VC的另壹個區別是,大多數PE往往不介入企業控股權的爭奪,只是作為財務投資人介入。在這個前提下,巴菲特的“現金為王”原則自然成為PE投資的重要原則。根據這壹原則,公司的權益價值是權益資產在整個剩余使用壽命期間的預期現金流入和流出,並以適當的利率折現。公司自由現金流量(FCFF)折現法更適合國內資本市場環境下PE行業的股權估值。
1.權益估值法以預期為基礎。由於關鍵估值變量的選擇不同,出現了三種基本的股權估值模型:股利貼現模型、現金流貼現模型和剩余收益模型。
2.股利貼現模型股利貼現模型又叫岡東(1962)模型。其核心觀點是,預期的現金股利構成了股票價值的來源,股票的內在價值等於估值日後無限股利收入流的現值。股利是該模型中唯壹的估值變量,只有現金股利才是投資者可以直接支配的經濟利益。股利模型非常符合股權估值的直觀邏輯,因此自然成為最傳統的估值模型,在貢登之前已經被廣泛使用。
3.但MM(1961)提出的“股利獨立性理論”極大地動搖了該模型的理論基礎,其應用中的諸多現實問題使得單純以現金股利作為估值變量無法完成估值任務。比如很多股票沒有穩定持續的分紅政策。從微軟很少分紅的事實可以發現,在實踐中使用分紅折扣模式是非常不明智的。股利貼現模型與價值分配有關,而與價值創造無關,提示我們應從內在價值創造的角度考慮估值問題。上述兩個估值模型都是包含與價值增值相關的估值變量的模型。
希望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