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出了壹個正式的自動駕駛五級分類系統(版本2065 438+06):0級:沒有自動化。駕駛員隨時掌握車輛的所有機械和物理功能,只包括報警裝置等與主動駕駛無關的功能。
沒有自動駕駛,司機完全是手動駕駛,根本無法分神。
1級:駕駛員操作車輛,但個別設備有時也能發揮作用,如電子穩定程序(ESP)或防抱死制動系統(ABS),能幫助行車安全。
只能起輔助作用,主要驅動力還是司機。
2級:駕駛員主要控制車輛,但系統逐步自動化,明顯減輕操作負擔。比如主動巡航控制(ACC)與自動跟車、車道偏離預警相結合,自動緊急停車系統(AEB)通過盲點檢測與汽車防撞系統的壹些技術相結合。
第三級:駕駛員必須隨時準備控制車輛。在自動駕駛輔助控制過程中,雖然跟隨車輛時可以暫時免除操作,但當車輛檢測到需要駕駛員時,會立即返回讓駕駛員接管其後續控制,駕駛員必須接管系統無法處理的情況。
4級: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駕駛員完全可以駕駛車輛。自動駕駛啟動後,壹般不需要幹預控制。車輛可以按照設定的壹般道路規則(如高速公路上暢通的車流、規範的路標、明顯的提示線)進行包括轉彎、變道、加速等工作。除了惡劣天氣或道路模糊、事故、或自動駕駛路段結束,系統還為駕駛員提供了“充足的切換時間”。
第五級:司機不必在車裏,任何時候都不會控制汽車。這種車輛可以自行啟動駕駛裝置,在設計的路況下,包括沒有人在車內的情況下,不需要駕駛就可以執行所有重要的安全相關功能,完全獨立於駕駛意誌,可以自行決策。
(圖/文/圖:太平洋汽車網問答叫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