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鄰色:所謂相鄰色,就是色帶上彼此相鄰的顏色,比如綠色和藍色,紅色和黃色是彼此相鄰的顏色。相鄰的顏色之間,往往妳中有我,我中有妳。比如:朱紅色和橘紅色,朱紅色以紅色為主,裏面帶壹點黃色;橙色主要是黃色,裏面有壹點紅色。雖然它們在色調上差別很大,但在視覺上卻很相似。在色輪中,所有60度以內的顏色都屬於相鄰顏色的範圍。
3.互補色:三原色中,任何壹種顏色都是另外兩種原色等量混合的互補色。在相位環中,直徑位置的兩種顏色互為互補色。有三原色,即紅、黃、藍,是不能再分解的顏色單位。每對三原色產生的顏色稱為中間色,如紅加黃代表橙,黃加藍代表綠,藍加紅代表紫,橙、綠、紫稱為中間色。紅色和綠色,橙色和藍色,黃色和紫色是互補色。
4.對比色:色相環中每種顏色(對角線180度)相對的顏色稱為“對比色(補色)”。把對比色放在壹起會給人強烈的排斥感。如果把它們混合在壹起,就會帶出渾濁的顏色,比如紅色和綠色,藍色和橙色,黃色和紫色。對比色也可以定義為:能夠明顯區分的兩種顏色稱為對比色。包括色相對比、明度對比、飽和度對比、冷暖對比、補色對比、色彩對比和消色對比。
5.相似色:色輪上90度角以內的相鄰色統稱為相似色。比如紅-紅橙-橙,黃-黃-綠-綠,青-青-紫都是相近的顏色。相似色由於色相對比弱,所以在配色中經常使用。
色彩的相互作用,即色彩的相互作用,是從人們對色彩的感知和心理效應出發,運用科學的分析方法,將復雜的色彩現象還原為基本元素,利用色彩在空間、數量和質量上的可變性,按照壹定的規律組合各成分之間的相互關系,進而創造出新的色彩效果的過程。
色彩構成是藝術設計的基礎理論之壹,與平面構成、立體構成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色彩不能脫離形狀、空間、位置、面積、肌理而獨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