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城市陸牧汽車運輸有限公司駕駛員培訓中心具有市區(含吳忠、項城市)道路客貨運輸資質培訓業務(不含“大客”、“火車”)。
3.蘇州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中心具有在市區(含吳中、項城市)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培訓業務(含“火車”)。
4.常熟市機駕培訓有限公司具有在常熟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道路客貨運輸、危險品運輸(不含“火車”)的培訓業務。
5.昆山汽車客運公司駕駛員培訓中心具有在昆山行政區域內從事道路客貨運輸(不含“火車”)的培訓業務。
6.昆山焦雲汽車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具有昆山行政區域內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和五市(縣)範圍內的“火車”資質培訓業務。
7.江蘇港城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駕駛員培訓中心具有在張家港行政區域內從事道路客貨運輸、危險品運輸(不含“火車”)的培訓業務。
市區(含吳中、項城市)由市運管處直接受理。按照“誰受理、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受理和運輸管理部門全權負責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的審批工作。
申請客運(出租)從業資格,須持有當地C1及以上駕駛證,並具有2年以上駕駛經歷。
申請《資格證》,應當向住所地(或暫住地)運輸管理處指定的地點提交申請材料:
1.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登記表;
2.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暫住證)、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壹寸彩色照片4張;
3.申請道路客運從業資格的,應當提供設區的市級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出具的安全駕駛經歷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第十條申請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壹)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在縣級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經營;
(二)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跨兩個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從事客運經營的,向上壹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三)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客運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依照前款規定受理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並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準予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頒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