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合適的愛人後,雙方可以交換信物。結婚通常需要父母的同意。在大部分苗族地區,年輕人的自主婚姻和父母的包辦婚姻並存。這兩種情況未必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只是看哪種傾向更嚴重。壹般來說,父母和子女都是互相尊重,互相征求意見,很少有人是被逼結婚的。而且,社會習俗允許並維護年輕人的自由選擇。所以自由戀愛後父母主持婚姻的情況比較普遍。具體步驟是:年輕人商量好,男方征求父母意見後,請媒人去女方家做媒。壹般情況下,女方父母不會反對,有時會用雞蔔來決定婚姻是否可行。壹旦媒人訂婚,雙方將討論婚禮日期和嫁妝。結婚前,男方必須送壹筆錢或其他財物到女方舅舅家,稱為“舅舅錢”。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尋求親戚或社會力量的支持。時間久了,父母會承認壹個既成事實。當然也有服從父母命令的,也有少數因為父母的安排造成了感情悲劇。
還有壹種搶婚形式或者類似的搶婚形式。如果青年男女願意通過自由戀愛成為終身伴侶,男方會在某個晚上邀請幾個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帶到或“搶”到他家,這就是婚姻。三天後,壹個“全被祝福”的老人被邀請帶著壹只雞去給女方父母“報了婚”,請他們承認這門親事。然後雙方約定了婚禮的日期和具體事宜。
苗族青年的結婚年齡壹般在16到20歲之間,也有早婚現象,145歲左右。早婚的夫婦通常要到成年後才能生活在壹起。在婚姻的選擇上,同宗(同姓)不婚,優先選擇表親的表親,不同代不婚。不同民族之間,甚至苗族不同支系之間,基本不存在通婚。
在許多地區,苗族人有這樣的習俗,結婚當天夫妻住在不同的房間,新娘和她的伴郎以及新郎的妹妹度過第壹夜。在壹些地方,婚禮主要在女方家裏舉行。黔東南苗族有“呆在家裏”(坐在家裏)的習俗,即新娘回家後會呆在父母家,只有在節假日或農忙被傳喚後才會呆在婆家,懷孕前不會呆在婆家。在家坐壹兩年到四五年。
婚後可以因為感情不合等原因離婚。壹般來說,提出離婚的壹方必須彌補給另壹方造成的損失。寡婦可以再婚,有些地方還有轉讓房屋的習俗。壹般同代過戶,但不強制。苗族是壹夫壹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家庭是苗族社會的主要家庭結構。男女婚前婚後地位平等,女性對家庭事務有壹定的發言權,但總體上還是壹個男權社會。子女的血統來自父親,血統按父系計算,家庭財產按父系繼承。苗族有父子聯名制,現在黔東南比較典型,其他很多地區已經不存在了。苗族有自己的民族姓氏,現在大部分都采用了漢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