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以後,沿襲其俗,《北唐書鈔》壹書引用《曹臧傳》卷136:“(曹)好操作,穿小囊裝巾細物。”《晉書·鄧佑傳》也記載,鄧佑夢見在水邊行走,看見壹個女人,野獸從後面割去了它的囊。可以看出,在魏晉時期,無論男女,身邊都帶著包。袋子上裝飾有動物頭像圖案,也叫“獸頭袋”。在山東沂南壹座漢墓的畫像石上也可以看到這種飾有獸首圖案的膠囊圖像:中室北墻東段分為上下兩格,均刻有人物故事。小箱裏的兩個人都戴著布帽子,用帶子綁在腦後,袖子卷起來,腰裏有帶子。其中左邊壹人加了壹條皮帶,右腰皮帶上垂下壹個虎頭紋包。包比較大,做工精致,繡有蕾絲。中室北墻西段的上案也繪有同樣的荷包,不同的是人物佩戴方向不同,左腰皮帶上掛著壹個虎頭紋荷包。
到了南北朝時期,挎包制度正式確立。人們穿的包並不都是皮革的,也有絲綢面料的,但包的名字還是沿用了下來。《隋書六禮》:“麻袋(北朝),二種以上金縷,三種金銀縷,四種銀縷,五種,六種彩縷,七種,八種,九種彩縷,獸爪。沒有公章的,不配穿包和爪子。”至隋朝,專施於梁帝以下的麥服,以送別嬪妃的獸頭囊。《隋書禮儀七》:“梁棣,衣之弓,銀之扣,文如其職。霈,青壽,八十歌,壹尺六尺長,帶爪。我是當代女性。林寶,八字,布展衣,銅環扣,文盡其責。她穿著水和玉,唉唉...動物爪包。”獸爪袋,其中壹種袋子,是壹種用獸爪圖案編織而成的小袋子,北朝時官員常佩戴在腰間,用以封綬帶。
到了唐代,官印、魚符(龜符)袋與裝有精美東西的袋分開使用。據《故宮》中記載:“去年元年,使九種以上之袋穿劍磨利,作魚之形,取魚之象,為力之標誌。”磨礪袋,魚形袋,在新舊唐書中稱為“魚袋”和“七廢”。這七樣東西是馬刀、小刀、磨刀石、行為真理、沖頭、註射器、燧石袋等等。《蹉跎歲月七事》應為後世《七事口袋》的前名(《陸棄鄧》第七十八章)。唐朝的女人特別喜歡戴皮包。這個錢包大部分是圓形的,上面有不同的圖案。挎包的婦女大多穿著胡服,腰間系著皮帶,打扮成西域女子。但腰上壹般都掛著蓮花包,如王村魏墓線石刻,唐李崇潤墓和墓壁畫中的侍女。
唐朝時,很多少數民族都有佩戴蓮包的習俗。比如敦煌壁畫第158號窟的各國王公喪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有兩個少數民族人物腰間掛著蓮花包,制作的蓮花包很有特色。比如第壹排壹個單腿跪著正在割鼻子的人,他的左腰間掛著壹個心形的錢包,看起來像壹朵雲。第二排,雙手插刀胸前的人左腰上掛著壹個腰形的荷包,顏色是白帝湖的藍邊。這兩個錢包看起來都很精致,做工也很精致。唐代嚴《走馬圖》中吐蕃使者所佩戴的蓮花包也反映了當時的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