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所有者包括:
(1)作者;
(二)依照著作權法享有著作權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解讀:本文明確了著作權的主體。
壹.版權所有者的類型
著作權人,即著作權權利和義務的承擔者,也稱為著作權的主體。著作權人包括創作作品的作者和未參與作品創作並承擔著作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根據《民法》,公民和法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是民事權利的主體。著作權是壹項民事權利,公民和法人自然可以成為著作權人。法人可以成為著作權的主體。
國家是特殊的民事主體,在特定情況下,國家可以成為著作權人。壹個國家成為著作權人通常有四種情況:
第壹,公民、法人將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交給國家,國家是著作權人。
第二,作者不詳的作品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收歸國有。
第三,非集體所有制組織的公民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歸國家所有。
第四,法人終止,沒有承擔其權利義務的人的,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歸國家所有。
第二,著作權人的不同含義
著作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屬於作者,作者是人身權的主體。當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沒有轉移時,作者就是財產權的主體。在這種情況下,作者是完全的著作權人。
版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與作者分離。作者轉讓財產權後,權利的繼承者就是著作權中財產權的主體,通常稱為著作權人。如果作者將著作權中的部分財產權轉讓給他人,他人就是享有部分財產權的著作權人。如果作者將著作權中的所有財產權轉讓給他人,他人就是享有所有財產權的著作權人。
如果著作權人是公民,其死亡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轉移給權利人。著作權人為法人的,法人變更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轉移給權利人;法人終止後,著作權中的財產權轉移給權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