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諸侯有權在土地上獨立發展,並能適應發展的需要,制定相關的經濟、政治、文化和外交政策。當然,他們也有五項義務:服從命令、守衛疆土、為周而戰、納稅朝貢、朝見皇帝。
到了清朝,外國藩屬國的數量已經相當龐大。《大清實錄》說,“五十個諸侯國,有七個。三十個國家中就有壹個致敬。”可見中國在清朝與很多國家建立了藩屬關系。這些諸侯國可以維護自己的主權,但必須臣服於清朝,接受清朝的封號,還必須對清朝起到屏障作用。朝鮮、暹羅(泰國)、緬甸等諸侯國也定期向中國派遣使節,向清朝皇帝進貢。當然,清朝皇帝也會給諸侯國壹些賞賜,維持雙邊互動。
這個詞的起源是
《詩經·北山》“天空之下,是王者之地嗎?”“土地歸王琛所有”的想法就源於此。
後來,中原王朝將“諸侯國”的概念引入外交體系。此時的“諸侯國”不僅是中原的諸侯國,還涵蓋海外。此時的諸侯國分為對內和對外。
介紹
諸侯國是諸侯國和附庸國的統稱。從劉邦開始,“諸侯國”的稱號就產生了。漢高祖劉邦把它設置在中央周圍,京畿地區,也就是首都周圍的地區,實行郡縣制,這就是秦朝的制度。在更偏遠的地方,實行的是周朝的封建制度,壹些王國還被封在外面。這是壹朝兩制,也可以算是“壹年兩制”。首都周邊的這些國家呢?他們被稱為諸侯國。為什麽叫“範”?藩是壹個籬笆,壹個樹籬,意思是妳像籬笆壹樣在周圍保衛中央政府,所以這些諸侯就叫“諸侯”。他們回到了自己的王國,這叫“回諸侯”或“國之國”。這些分封國都是獨立的,有自己的主權,有自己的財力。
諸侯國,在行政級別上,保護與西域同級,直屬中央。“其治民、領兵之權如郡太守”,即諸侯國相當於壹郡行政架構,諸侯國首領的軍銜相當於郡太守。“太守”,漢朝的官階是兩千石,屬於中高級官員。郡太守是郡民政、軍務、司法的“壹把手”。所以太守相當於今天的省委書記+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