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自治管理與所有權主體復雜性相結合的直接產物是多元化、私有化和結構復雜性。經濟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為業主自治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目錄
1的必然性和內涵
2業主的自我管理
3行業委員會自治
必然性與內涵編輯
“業主自治”的產生也與經濟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密不可分。如今,中國人民在享受經濟改革豐碩成果的同時,享受著前所未有的政治自由和權利。長期以來,以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民主自治實踐為業主自治提供了借鑒。這些都為業主自治奠定了堅實的經濟基礎,也提供了政治和思想上的可能性。
所有者的自我管理編輯器
有人稱之為“業主自治”是業主將專業物業服務企業驅逐出小區,業主全面接管小區,自行實施物業服務,這是對業主自治的誤解。業主自治的核心和本質在於通過自治實現自治,“業主自管”不等同於“業主自治”。“業主自行管理”是業主在自行管理的情況下,行使選擇物業服務方式權利的壹種形式。所以“業主自我管理”體現的是業主的自我管理,業主自我管理的內容和意義遠大於“業主自我管理”。
在“自管”和“自治”這兩個概念還糾纏不清的情況下,更有人急著提出業主自治不可行,站不住腳。我們知道,在民主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沒有必要讓全體人民親自履行管理國家的職能。人民通常選舉相應的國家機構和領導人,讓他們實現當家作主的願望,在這個過程中也不排除專業人士的參與。業主自治也是如此。業主自治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公共物業職能,包括物業服務,都由業主自己履行。只要通過自治組建業主自治組織,實現對自己小區的管理權,無論采用哪種物業服務模式,無論是否聘請專業人士,都屬於業主自治。
行業委員會自主編輯
業主自治不等同於業主委員會自治。業主委員會是業主自治組織的核心,是業主自治正常運行的中心環節。業主自治是全體業主通過自治管理自己小區的壹系列活動,而不僅僅是業主委員會的幾個成員決定公共物業事項。作為業主自治的執行主體,其成員履行職責的活動屬於業主自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將業主自治等同於業主委員會自治,縮小了業主自治的空間,不利於充分發揮業主自治的積極性,混淆了部分與整體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