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賓格勒的定義:“所謂文化形態學,就是把文化看作壹個遵循自然發展規律的有機體,認為文化和有機體的生命壹樣,可以分為興起繁榮期和衰落解體期,主張把世界文化劃分為不同的文化類型,通過比較各種文化的興衰來解釋各種文化的不同特點,進而分析人類歷史的發展進程。
文化形態學理論改變了傳統的以國家和民族為中心,以文化為歷史研究的基本單位,將世界歷史視為各種文化的“集體傳記”的觀念。賓格勒認為構成世界歷史的文化是多元的、平等的,每種文化都有自己的消長過程。據此,他將世界歷史劃分為八個自成體系的文化體系,打破了以西歐為中心的傳統歷史模式。
湯因比在賓格勒的基礎上進壹步發展了文化形態學理論。湯因比按照文明社會的標準,將人類歷史劃分為21文明和5個“停滯文明”,後來增加到37個文明,更大程度上突破了歐洲中心主義。湯因比還提出了三種可以作為歷史研究的文明模式,即中國模式、希臘模式和猶太模式。
關於文明發展的過程,他提出了更為系統的起源、成長、衰落、解體“四階段論”,認為人類社會的每壹個文明都要經歷這樣的四個進化階段。
文化形態學學派誕生後,在西方史學界引起了廣泛的反響。很多歷史學家都是從多元文化主義的角度來寫歷史的,其中寫《西方的崛起》的威廉·麥克尼爾和寫《文明的沖突》的塞繆爾·亨廷頓就是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