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基礎設施:支持新能源持續快速發展,加強示範或加快外送通道建設,推進智能主動配電網建設,提升地方電網自主調度調控能力,加快雙向充電樁、充電網絡等基礎設施布局,探索電動汽車作為電網調控有效方式,加快氫能基礎設施研發,在部分地區開展試點。
2.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構建新能源體系要與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深化環境汙染防治、穩步推進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大力發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消費、穩步提高風力發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消費比重等目標任務有機結合。
3.協調水電開發與生態保護: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等。,內在地要求新能源系統的規劃和建設應與汙染防治、生態保護和提高經濟質量和效益相互包容。
加快新能源體系建設的意義
促進能源結構調整:加快新能源體系建設,可以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減少對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減少碳排放,減少環境汙染,實現能源結構升級。
提高能源效率:新能源體系以提高能源效率為核心,通過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的可持續性。
促進經濟發展:新能源系統的建設可以促進經濟發展,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提高國家的經濟實力和競爭力。
維護國家安全:建設新能源體系可以維護國家能源安全,提升國家在國際能源市場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總之,加快新能源體系建設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對促進能源結構調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