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以詩歌的內容和功能為依據,以《毛詩序》為代表。《序》雲:“風,風也,教也;風在動,教在變。”“上半部風化,下半部風刺。正文是橘諫。說者無罪,聞者足戒,故謂之風。”“是國之事,是壹人之本,謂之風;談天說地,形成四面八方之風,是壹種優雅。雅,也就罷了,說王做的事廢了。”“贊美,對美和美德的描述,以它的成功獻給諸神。這個理論對後世影響很大,更多的人尊重毛主義者。
(2)以音韻學為基礎,以鄭樵的六經和奧地利學派理論為代表。鄭樵說:“鄉俗之聲為風,朝廷之聲為雅,祠堂之聲為頌。”李根據朱彜尊《經義考辨》認為“寫詩之人,為古人之樂”,“詩人寫之時,已為風,為小雅,為雅,為褒。風之聲不可雅,雅之聲不可人贊,離不開孔子”。川南程大昌也說:“南,雅,贊,以其名之樂。”到了近代,王國維也說:“要問雅俗之別。”再加上《詩經》本來都是音樂歌曲,這種“音差”理論在近代影響更大。現在的教材多是從這個說的。
(3)是多基地理論。這壹理論不僅強調聲音,而且從音樂歌曲的來源、作者、作品風格等方面進行區分和解釋,依據是多重的。宋代的朱就是如此。他指出“風、雅、贊是樂章的基調,如呂中調、大石調”;進而指出:“詩中壹切所謂‘風’,多以弄堂歌謠之作,所謂男女對歌,各抒其情。.....如果說我老公的詩是高雅的,那都是周代城郊的廟堂樂歌的詞。他們的語言和諧而壯,含義廣而密。它們的作者往往是聖人,所以它們是永恒不變的。”“風是巷中男女之情的言詞,雅是宮廷中欣賞宮卿大夫之作,鬼神殿中歌舞之樂的慶賀。”目前,高等教育新教材袁興培的《中國文學史》接著說:“但音樂特色的形成與其用途和地域特色密切相關,不同特色的音樂有不同的應用場合。風、雅、頌本來只是壹種音樂分類,在流通中也有內容的差異。”編輯雖然沒說清楚,但其實也采用了基於音樂的多重基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