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羅傑斯,以當事人為中心療法的倡導者和創始人,出生於1902的壹個農民家庭。他早年學習農業、生物、物理和神學,後來學習心理學,接觸了行為主義的理論,接受了弗洛伊德學派的精神分析訓練。作為壹名心理治療師,在壹家兒童行為指導中心工作了12年。
以來訪者為中心的治療的治療目的不同於傳統的方法。以客戶為中心的治療的目的是幫助個人變得更加獨立和完整。它關註的是人本身,而不是長期存在的問題。羅傑斯(1977)認為,治療的目的不僅僅是解決問題,更重要的是幫助當事人成長,讓他們更好地克服目前和未來將要面臨的問題。
在治療的過程中,虛假的背後浮現出怎樣的人?羅傑斯(1961)認為自己應該是壹個不斷實現的人,並且:1對經驗應該持開放的態度。2.自信。3.心中有評價標準。4.願意繼續成長。鼓勵客戶發展這些特征是以客戶為中心的治療的目標。
也許這種療法最大的特點是,它是壹種冒險,在這種冒險中,咨詢師和當事人都揭示了他們的人性,並共同追求成長經歷。在探險中,顧問就像向導,因為他通常更有經驗,心理也更成熟。但要明白,治療關系涉及兩個人,兩個人都會犯錯。為此,羅傑斯對各方采取了不引導的態度。
以詢問者為中心療法的創始人:
1,每個人都有能力發現自己的缺陷和不足,並加以改進,所以心理咨詢的目的不是操縱個體的外部環境或他的被動人格,而是幫助探究者反思自啟蒙以來,充分發揮其潛能,最終實現自我。
2.每個人都有兩個自我: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其中前者是個體在現實生活中獲得的自我感覺,後者是“應該”或“必須”的自我概念。他們之間的沖突導致了人們的心理障礙。人們在交流中得到的肯定越多,自我沖突就越少,人格發展就越正常。
3.這種療法強調建立治療咨詢關系,以真誠、尊重和理解為基本條件。羅傑斯認為,當這種關系存在時,個體的自我治療就會生效,其行為和人格的積極變化也會出現。因此,心理咨詢師應該與來訪者建立壹種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關系。這樣,來訪者也能掌握主動權,學會獨立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