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誹謗是指行為人故意或者過失捏造並散布壹些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誹謗的特點是捏造虛假事實並加以傳播。誹謗的這壹特點使其與侮辱有著本質的區別。
3.誹謗只能用語言來進行。如果僅從語言上區分,詆毀是指捏造事實,無中生有,侮辱是指指責他人存在的缺陷,或者散布有損他人評價的事實。
4.誹謗可分為兩種方式:壹種是口頭誹謗,即通過文字散布捏造的虛假事實,使他人名譽受到侵害;二是誹謗罪,即通過寫文字散布捏造的虛假事實來抹黑他人。
5.例句:詆毀朋友真的很可惡。另壹種解釋:用不實之詞敗壞壹個人的名聲。比如巴金的《最後壹刻》:“誹謗,血口噴人。”
6.中國最早的手表出現在堯舜時期,是木制的。當時叫“誹謗木”。嘿!不要誤解我。當時的“誹謗罪”並沒有陷害他人的意思,而是指“可咨”,即在路邊設置壹根木樁,征求民眾的意見,人們可以在木樁上寫下自己對當權者的意見和建議,以示“參政議政”。
那時候華表還叫“桌木”,就是我們今天的路標,給人指路。到了秦漢時期,“謗木”還在,卻沒人敢“謗”當權者。它的質地從木頭變成了石頭,位置從路邊移到了皇宮門口。後來“謗木”成了當時皇帝彰顯權利的專用陳設,用來標榜自己賢惠,寬容民意。也把“謗木”改名為華表。
8.現代的意思就是用莫須有的言論和行為來誣陷別人。
主觀上,本罪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散布能夠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導致損害他人名譽的有害結果,並希望這樣的結果發生。這個演員的目的是給別人抹黑。如果行為人將虛假的事實誤認為是真實的事實而傳播,或者以損害他人名譽為目的傳播某些虛假的事實,則不構成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