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人何越,名叫翟偉,有壹次晚上散步時撿到200多兩銀子,但他不敢告訴家人,怕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上,他帶著錢來到了撿到錢的地方。他看到壹個人在找,就上前問他。答案的數量和密封的標記與他發現的壹致。這個人想從裏面拿出壹些錢作為獎勵。何月說:“錢找到了,沒人知道,就當是我的全部東西了(我都不想寫了)。妳怎麽能貪圖這些錢呢?”那人謝過他就走了。他曾在壹個官員家庭教書。這位官員有事要去京城,他留下了壹個盒子,裏面裝著數百兩黃金。(官員)說:“我壹會兒回來拿。”很多年過去了,我還沒有妳的消息。後來聽說這位官員的侄子去南方出差了,但是沒有拿箱子。何月可以讓官員的侄子把盒子拿回給官員。何月,壹個書生,只是壹個窮書生。如果他撿到錢還了,可以在短時間內鼓勵自己不要貪心。錢在他身上放了幾年,他卻壹點都不動心。由此可見,他遠不止普通人。
意義:斂財而不昧,壹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本文講述了窮書生何月兩次還金的故事,表現了何月的高尚品格,至今仍有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