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貨代本質上和物流(第三方)、貨運公司是壹樣的。
3.貨代不同於船代,船代可以代表船公司處理訂艙、簽單、換單、放箱等。
4.貨運代理分為壹級和二級貨運代理。壹級貨代有美元發票,二級貨代沒有,必須去國稅局開具發票。
6.有訂艙權的壹級貨代不壹定能得到好的價格和服務。很多情況下,訂艙位的貨代要從通過他訂艙位的貨代(其他壹等或二等)那裏拿到價格和艙位。
7.貨代掛靠很正常。不代表都沒有實力,不要只聽貨代掛靠會怎麽樣。當然,如果妳是掛靠的,不要壹直說我們是壹級辦,掛靠了就是掛靠了。那又怎麽樣?第壹層次不壹定有能力,但第二層次不應該認為我們有關系。
10,報關不壹定是報關行(公司),也可以是貨代。有的貨代只做報關,其他的他不做!
11,托運人必須通過貨代訂艙位,船公司收到妳托運人的訂單後會通過貨代做。
12,LCL訂艙不是跟船公司定的,是通過貨代公司定的,貨代公司壹般不接受LCL,所以LCL壹般不是船公司的提單。
13,NVOCC的本質和壹級貨代是壹樣的,前者是交通部批準的,後者是外經貿批準的,前者只能用代理發票。兩者都可以用美元開發票。但如果兩個都能做,只能選壹個。
15,貨代的選擇主要看他的服務,這是重點。當然價格也要便宜,便宜又好。
貨運代理的基本概念
1.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定義是,按照客戶的指示,為客戶的利益取貨的人,不是承運人本人。貨運代理還可以從事與運輸合同有關的活動,如貨物儲存、報關、驗收和收集。
2.我國《國際貨運代理業條例實施細則》定義為: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可以代理進出口貨物的收貨人和發貨人,也可以作為獨立經營者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
國際貨運代理企業作為代理人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企業接受收貨人、發貨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者自己的名義辦理相關業務,並收取代理費或者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