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有望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指資產直接或間接導致資本或現金等價物進入企業的物流的可能性。這種潛力可以來自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或非日常活動;經濟利益可以是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也可以轉換成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或者減少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物流。
2.資產應該是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資產作為壹種資源,應該由企業擁有或控制。具體來說,是指企業享有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不享有資源的所有權,但資源可以由企業支配。壹般來說,所有權是判斷資產存在與否時要考慮的主要因素。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雖然有些資產不歸企業所有,即企業不享有所有權,但企業對這些資產的控制也表明企業可以從這些資產中獲得經濟利益。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種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不享有某些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可以由企業控制。比如融資租賃。
3.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換句話說,資產必須是真實的資產,而不是預期的資產,它們是過去交易或事件的結果。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包括采購、生產和建造。預計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構成資產。
1)資產是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資源。資產必須是實物資產,而不是預期資產。這裏所指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包括采購、生產、建造或其他交易或事項。
資產必須由企業擁有或控制。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資產的所有權,或者雖不享有資產的所有權,但資源可以由企業控制。比如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也應該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要求,確認為企業資產。
2)資產有望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企業的預期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進入企業的物流的潛力。資產必須具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不具有交換價值和使用價值,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資源,不能確認為企業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