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國家的主權屬於人民,屬於人民。創始人:博登(法國);大師:盧梭的形式,法國啟蒙思想家;
(1)人民直接行使,不委托他人或團體行使。
②人們委托他人或團體鍛煉。“議會主權”的熱情:局限
二、三權分立原則的含義: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分別由議會、法院和政府行使,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相互制衡。代表作: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德斯鳩寫了《法的精神》。積極性:三權之間的制約與平衡,避免權力集中可以限制專制,更好地保護人民權益。代議制取代封建專制,為建立特定的國家組織提供了方案。局限性:掩蓋資產階級國家階級本質的欺騙。
三。基本人權原則
含義:生命的力量和民主的力量。提出:啟蒙思想家在反封建鬥爭中提出的,以盧梭為代表。社會主義國家的原則:①社會主義;②權力屬於人民;③民主集中制;④社會主義法治;⑤民族平等和國際主義。
憲法的作用:
壹、憲法關於國家權力的原則:1鞏固和維護國家權力:①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確立國家權力的合憲性。(2)憲法所規定的,大多有利於統治階級統治秩序的實現。(3)憲法通過許多相關方針政策的規定和實施,調節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和不同階級、不同方面的利益,從而鞏固憲法權力。2.制約和約束,規範國家權力的有效運行。
二、憲法在社會經濟中的作用:1鞏固和保護自己的經濟基礎(公有制)2直接促進經濟發展。
三、憲法在政治制度中的作用:1建立和維護國家的政治制度2是政治制度改革的指導方向。
四、憲法在國家法制中的作用:1奠定國家法制統壹的基礎2奠定國家法制完善的基礎。
第五,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作用:憲法可以為公民人身權利的實現提供可靠的保障。
不及物動詞憲法在社會意識和道德中的作用:導向作用
七、憲法功能實現的條件:①全面實施憲法;②法律體系的健全和完善;③憲法的運行保障;1憲法保障的含義:(違憲審查)①審查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和其他國家機關制定的法律規範的合憲性;②審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為的合憲性;③審查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行為的合憲性。2意義:現代壹般國家憲法保障制度:1規定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從而明確了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規定修改憲法必須有嚴格的程序,以保證憲法的穩定性。3 .規定解釋憲法和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的特別機關(代表機關、司法機關、特設特別機關)。我國憲法保障已制定[1949 ~∞] 1歷史發展五四憲法→七五憲法→七八憲法→八二憲法(憲法監督制度不嚴)2現行憲法保障制度:①明確規定憲法在我國具有最高法律地位;②已經確定。③建立了嚴格的修訂程序。(4)確認了監督憲法的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解釋憲法的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⑤現行憲法對執行保障制度作出了壹系列規定。3黨的領導和群眾監督1 2古代《憲法》和現代憲法都是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①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的必然結果。②資產階級政治發展的必然結果。③資產階級政治理論發展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