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第八條?職工活動支出是指基層工會組織開展職工教育、體育、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和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包括:
(1)職工教育支出。教材、教學用品、場地租金等支出。基層工會要求舉辦政治、法律、科技、業務等專題培訓。,支付職工教育活動聘請講師的報酬,資助基層工會組織的職工素質提高活動,獎勵職工教育培訓的優秀學員。
對優秀學生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講師的報酬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文化體育活動支出。用於基層工會或上級工會組織的職工業余文化體育活動的設備、服裝、用品等的購置、租賃和維護費用,以及活動場地和交通工具的租賃費用等。,用於文體活動獲獎者的獎勵費用,用於文體活動中必要的夥食補助。
文化體育活動的獎勵應以精神鼓勵為主,物質鼓勵為輔。獎勵範圍不得超過參與者的三分之二;如果沒有獎項,可以向參與者發放少量紀念品。文體活動支出的夥食補助費,不得超過當地差旅費中的夥食補助費標準。
基層工會可以利用會費組織會員觀看電影、文藝演出和體育比賽,開展春遊、秋遊活動,為會員購買當地公園年票。不足的會費可以用工會經費補足,補足費不得超過基層工會當年收入的三倍。基層工會會員春遊、秋遊應每天往返,不得在有關部門明令禁止的景點開展春遊、秋遊活動。
(3)宣傳活動支出。基層工會開展重點工作、重大主題和重大節日活動所需的物資消耗、場地租用、服務購買等方面的支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勞動模範和工匠精神等經常性宣傳活動的支出,基層工會開展或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知識競賽、報告會、演講比賽、展覽等宣傳活動的支出。
(4)職工集體福利支出。用於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和會員生日、婚喪嫁娶、退休時的慰問費用。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和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的民族節日。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是符合我國傳統節日習慣和職工生活必需品的物品,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情況采取方便靈活的發放方式。工會會員的生日慰問金可以發放實物,比如生日蛋糕,或者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會會員結婚生子可以給予壹定數額的慰問金。生病住院的工會會員,或者工會會員或其直系親屬死亡的,可以給予壹定數額的慰問金。工會會員退休、離職時可以發放壹定數量的紀念品。
(5)其他活動支出。工會組織的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的待遇和休養補貼等其他活動支出。
擴展數據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下列規定:
(壹)不準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規定使用工會經費、獎金、津貼和補貼。
(三)不準用工會經費搞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
(4)禁止單位行政使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小金庫”。
(5)禁止將工會賬戶並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支出失控。
(六)不準截留或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利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者為非法集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各級工會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反基層工會收支管理辦法的問題,應當及時糾正。違規情節輕微的,限期整改;涉及違紀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參考資料:
開封●鼓樓-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