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文化和道教文化是建立在中國古代文化傳統基礎上的兩種代表性文化。這兩種文化有著不同的特點和內在聯系。易學文化主要是由壹套符號系統和神秘的預言性話語構成的文化系統。道教文化以“道教神仙信仰”和“追求長壽”為其思想文化的重要核心。它們看似不同,其實有著相同的文化源頭,那就是中國古代巫史文化。中國古代巫史文化的傳承是道教形成的重要原因。究其原因,壹是根據《漢書·藝文史》“道者流於史家,記成敗之道,然後掌握要領”,認為道學派起源於王官研究中的“史家”之學。先秦道家思想是道教的重要來源。因此,道教與史家文化密切相關。其次,道教也與中國古代的巫術文化有關。雖然不同的專家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對中國本土道教有不同的定義和看法,但也有學者在對道教的定義中基本肯定了道教與中國古代巫術文化的關系。李先生在《道教概論》(中華書局,1989版)中對道教下了定義,後又在《道教史略》中對其進行了修正。他說:“我在1989出版的《道學概論》中也試圖給出壹個定義。原文是:‘道教是以中國古代的鬼神崇拜為基礎的;主要內容和特點是神仙的存在,神仙可尋的理論,以及修仙求仙、賞仙和用祭祀儀式祈福避禍的誘惑。此外,道教、陰陽和儒家的禁忌理論中的神秘主義是神學理論。泛靈論和泛神論色彩濃厚的宗教,和道教界的老師朋友討論後,也認為不夠。在他們看來,道教之所以叫道教,在於推崇黃帝和老子之道,尊重黃老的理論和技術。這是道教教義的基礎,也是區別於傳統宗法、儒教、佛教的。所以稱之為‘道教’是以黃老之道為崇道,以神仙道教理論為中心,融合傳統宗教習俗來講重慶,教化世人,追求宗教和諧,民族和平,相信人修德就會幸福快樂。我覺得這個定義比較恰當,值得尊重。(李《道教史略》第2頁,中國道教學會編1997)雖然李先生前後觀點不壹,但道教是以中國古代的鬼神崇拜為基礎的,其主要內容和特點之壹就是“以祭祀儀式祈福避災”。這些定義應該說是符合道教創始時期的實際情況的。